2019年5月底,厦门市翔安区张厝西南池塘因非法倾倒的废铝灰与水反应发生火灾。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安全处置,并委托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意见,此次燃烧事件造成环境损害价值超过100万元。翔安生态环境局及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侦办,犯罪嫌疑人于2020年12月归案。经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指定,翔安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就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进行了两轮正式磋商,于2021年11月10日达成了总金额146.84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案件磋商成功得益于:一是司法鉴定及时固损。翔安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委托司法鉴定,及时固定证据,使案件在未确定嫌疑人的情况下顺利刑事移送,为后续明确赔偿义务人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部门协同推进有力。翔安生态环境局牵头办理、推动协作、紧盯不放;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案件明确责任人;检察院监督、指导案件进程,协助责成赔偿义务人承担责任;法院提供司法建议,为赔偿协议的司法确认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客观公正优化方案。翔安生态环境局统筹考虑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修复能力及修复方案技术可行性,力求使得修复效益最优化,最终达成分期赔付、异地修复、监督验收“三步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方案。四是因势利导多方共赢。翔安生态环境局及时了解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能力和实际困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赔偿义务人积极配合开展磋商。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赔偿义务人的异议科学评判、合理采纳,最终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此例案件的成功磋商有效破解了“他人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也向生产经营者再次敲响“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警钟;在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也对赔偿义务人的刑事案件审判有正向、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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