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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改革 助推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2-02-18 09:37 字号: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总结近年来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不断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改革措施。

  一是紧跟国家动态,全面贯彻环评“放管服”。为进一步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行修订并正式印发实施,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类别由192类缩减至173类,蛋品加工、餐饮、普通仓库等类型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豁免办理环评手续。 

  二是新旧有效衔接,审批告知承诺“点线面”。为做好新旧名录的有效衔接,确保我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我局及时印发做好名录新旧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报告书项目由15类扩展至30类,报告表项目由80类扩展至107类。 

  三是分级审批优化,审批服务效能“快简便”。“快”,将报告表的受理公示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加快审批速度。“简”,环节和材料简化,除规定的报批申请和环评文件外,无其他附加材料,依托省网办事大厅全流程网办,申请人“一趟不”。“便”,明确非跨区的迁、改、扩建项目(涉及五种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除外)由各驻区生态环境局审批,申请人家门口办事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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