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六批26件均已办结)
序号 |
交办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禾山村禾山小学旁边:华金龙建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碎石场、生腾石材(日夜生产),粉尘污染,噪声扰民;同禾砌体砖场生产粘土砖,离村庄不到500米。 |
同安 |
经现场检查,信访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属实情况 琛腾石材从事废石渣的破碎生产,未配套建设噪声、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存在粉尘、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二)不属实情况 1.华金龙建材配套建设了噪声、粉尘污染防治设施,2017年5月11日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企业标干流量、粉尘浓度、夜间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2017年3月25日厦门恺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华金龙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信访反映的华金龙建材粉尘、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 2.同禾砌体砖于2017年4月10日与新民镇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书,于2017年4月20日完成所有厂房、设备彻底拆除。因此,信访反映的同禾砌体砖场粉尘污染、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 3.碎石场从事废石渣的破碎生产,噪声经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信访反映的碎石场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粉尘已监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作处理。 |
部分属实 |
1.琛腾石材:针对琛腾石材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投入生产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于2017年5月10日对其2个设备电闸实施查封措施。针对琛腾石材违法建设行为,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5月12日向琛腾石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5月13日琛腾石材已完成违建拆除。 2.碎石场: 针对碎石场存在未配套建设洗车池、洗车设施违法行为,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5月12日向碎石场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约谈中铁二十二局副总经理,责令其夜间不得施工,并于2017年5月15日前在碎石场项目工地出口处设置洗车槽和冲车设施。2017年5月13日,碎石场完成了项目工地出口处洗车槽、冲车设施建设。针对碎石场违法建设行为,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5月15日对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水泥固化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38912元。 3.华金龙建材:针对华金龙建材历史投诉情况,已约谈企业主,要求严格执行环保标准,落实降尘降噪措施,防止粉尘、噪声扰民。 |
同安区行政执法局于5月12日约谈中铁二十二局副总经理。针对华金龙建材历史投诉情况,5月11日已约谈企业主 |
2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2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同美村嗨城酒楼旁,有处违建的回收站(负责人:李*围),使用化学药剂洗电缆,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 |
厦门 |
经查,该处回收站为厦门鹭翔美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该处铁皮搭盖未取得合法手续,情况属实。现场监察情况为厂房四周未发现污水外排,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不属实。该处回收站的负责人为李*围,反映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执法部门立即对“厦门鹭翔美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查处,针对违章搭盖问题,执法部门约谈“厦门鹭翔美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17年5月13日前自行整改完毕。5月11日,执法部门对该处建筑进行立案处理(厦翔城执立字〔2017〕224号)。因当事人逾期未整改,5月15日,执法人员将立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接下来,执法部门将按照立案程序办理,五日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5月10日上午,执法部门现场约谈“厦门鹭翔美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
3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3 |
厦门市湖里区坂尚镇坂尚社360号,周围很多小工厂,废气噪声污染严重。(拥华木梳厂,有时排放刺鼻臭味;彩毅印刷厂,废气直接对大路排放) |
厦门 |
(一)拥华(厦门)家用品有限公司 1.该公司正常生产,新增的1条塑料梳子生产线,2017年2月已投入生产,每月约生产20多万把梳子,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该公司的喷漆件凉干区及调漆间的废气未集中收集处置,直接外排。 3.该公司废气处置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废气处置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置作用。 4.该公司废油桶混入生活垃圾,危废仓库没有分类标识,贮存的危废没有识别标志,危废仓库没有防渗措施、没有导流渠,贮存场所内不同种类的危废混合存放。 5.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废水。 (二)厦门彩亿龙印刷有限公司 1.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该公司印刷废气经收集后未经处理,通过两根排气管排到三楼露台,车间内正在新建废气排放管道及处理设施,拟通过光催化处理有机废气,目前这套设施尚未安装完成、未投入使用。 (三)厦门兴荣丰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1.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无集中收集处置。 3.该公司清洗废水存在直接外排的痕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清洗作业,未采到水样。 4.该公司生产噪声未采取防治措施。 5.该公司没有设置危废仓库。 |
基本属实 |
1.拥华(厦门)家用品有限公司 (1)针对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新增了1条塑料梳子生产线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湖)罚告字〔2017〕B06号),拟处罚款8万元。 (2)针对该公司危废仓库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等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厦环(湖)责改字〔2017〕B0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整改;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湖)罚告字〔2017〕B05号),拟处罚款6万元。 (3)针对该公司喷漆件晾干区及调漆间的废气未集中收集处置直接外排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厦环(湖)责改字〔2017〕B04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湖)罚告字〔2017〕B04号),拟处罚款10万元。 (4)5月10日、11日,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废气、噪声、原辅材料进行了监测,数据正在分析中,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5)针对该公司废气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我市环保部门拟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厦门彩亿龙印刷有限公司 (1)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即开工建设且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湖)罚告字〔2017〕A049号),拟处罚款8万元,并拟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彩色印刷项目的生产或使用。 (2)针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厦环(湖)责改字〔2017〕A048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湖)罚告字〔2017〕A048号),拟处罚款10万元。 (3) 5月11日,在该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环保部门依法组织对该公司的噪声、废气进行了监测,数据正在分析中,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厦门兴荣丰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1)5月12日,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的清洗设施进行查封(厦环(湖)查字〔2017〕C08号)。 (2)针对该企业树脂工艺品加工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即开工建设且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湖)罚告字〔2017〕B07号),拟处罚款8万元,并拟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树脂工艺品加工项目的生产或使用。 (3)针对该公司有机废气未集中收集处理直接外排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厦环(湖)责改字〔2017〕B10号),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湖)罚告字〔2017〕B10号),拟处罚款10万元。 (4)5月11日,在该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环保部门依法组织对该公司的噪声、废气进行了监测,数据正在分析中,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
4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4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金桥路101号中央空调冷却塔噪声、热气扰民,厦门市环保局有到现场处理,但是环保人员到现场时四台机组只开一台,所以才会现场监测噪声未超标。 |
厦门 |
(一)噪声源情况 经调查,金桥公司主要噪声源中央空调共有4台冷却塔,设计为两用两备,设备开启根据季节温度变化进行调节。2017年5月5日实际气温28-22度、5月6日实际气温27-21度,开启1台冷却塔就能达到降温效果。现因气温逐渐上升,中午11时30分至下午18时开启2台冷却塔,其他时间只开启1台冷却塔。 (二)噪声检测情况 在办理中环督信转【2017】94-6信访件时,思明环保分局委托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和5月6日对该公司冷却塔昼夜噪声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昼间噪声值58分贝,夜间噪声值56分贝(国家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夜间噪声超标。当时的实际工况是4台冷却塔只开启了1台,符合实际工况和监测要求。思明环保分局和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夜间噪声超标问题已经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2017年5月11日,思明环保分局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中午开启了2台冷却塔。 |
部分属实 |
(一)思明环保分局根据2017年5月11日现场调查情况,立即委托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重新监测。 (二)2017年5月9日,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思明环保分局《监测报告书》情况,对该酒店进行立案查处(厦思城执立字(2017)0387)。 (三)督促该公司加快整改进度。该公司现正在进行降噪整改,已完成基础部分建设。但因从河南订制的隔音板正在运输途中,思明环保分局和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均已要求其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整改。 |
|
5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5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五缘西一里48号新景幼儿园旁,墩上清洁楼,臭味影响幼儿园,要求:搬迁墩上清洁楼。 |
厦门 |
现场核实:墩上清洁楼地面垃圾污渍清洗不及时,产生臭味;清洁楼内,垃圾从垃圾车倾倒入收集斗过程,臭味外溢;除臭设备老化,除臭效果不明显;墩上清洁楼与新景幼儿园围墙、教学楼分别距离5米、40米。 |
基本属实 |
1.针对“地面垃圾污渍清洗不及时”,在加强作业流程规范管理,避免产生垃圾污渍的同时,每日定时清洗清洁楼地面,对发现的垃圾污渍,使用专业的重油污除臭药水进行清洗,及时消除臭味源。这项工作已开展。 2.针对“垃圾倾倒入收集斗过程臭味外溢”,准备在清洁楼内安装风幕机,阻切臭味外溢。该设备于5月11日安装完毕。 3.针对“除臭设备老化,效果不明显”,升级现有“洁净通”智能微雾控制设备,并改造除臭设备管道,投放无毒、无刺激性、无腐蚀性、不产生二次污染的除臭清洁治理产品,确保取得较好的除臭效果。5月11日,已完成“洁净通”智能微雾控制设备升级,并开始投放除臭清洁治理产品;除臭设备管道改造将于5月18日前完成。 |
|
6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6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640号翠湖村小区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 |
厦门 |
(一)仙岳路640号翠湖村小区建成于1996年,共有四栋住宅楼,毗邻摩登大厦、音乐时代广场、湖北大厦、潇湘大厦、中关委大厦、松柏高中部,该小区一楼商家根据市场需求,多数从事餐饮服务(包括小吃、烧烤、大排档等)。 (二)该处餐饮店均位于住宅楼沿街裙楼的一楼店面,无餐饮业专用烟道,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属于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三)该处大部分餐饮店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其中2家无油烟问题,12家存在油烟问题,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 (四)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年5月9日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12家餐饮店分别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行政执法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 (五)2017年5月10日思明区筼筜街道牵头组织思明区执法局、思明环保分局、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共出动30人次,暂扣厨具12件。 |
属实 |
2017年5月11日下午思明区组织召开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及筼筜街道社区等部门联合执法协调会,会议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进行联合整治。会后,联合执法队立即对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640号翠湖村小区楼下餐饮店的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计出动57人次,执法工具车2部,现场查扣炉具、烤具、桌椅,炒锅等10余件,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 |
|
7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7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育秀里小区楼下,疆宴餐厅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市长热线投诉,问题没有解决。 |
厦门 |
经思明区执法局现场核查,并经思明环保分局确认,疆宴餐厅位于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楼层,并在厨房设置炒锅经营炒菜等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该行为属在禁止地点新设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项目。思明区执法局已于4月18日立案。 |
属实 |
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年5月10日约谈疆宴餐厅店长,制作约谈记录,再次督促当事人马上整改,取消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并于5月11日作出厦思城执罚告(2017)0091号《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5月11日傍晚,思明区执法局对该餐厅依然在使用的烧烤炉进行了暂扣。 |
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年5月10日约谈疆宴餐厅店长 |
8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8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西滨路15号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落后,橡胶味浓烈,气味难闻。 |
厦门 |
(一)5月10日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8信访件核实情况 5月10日接到信访件交办单后,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夜间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场检查所有车间均有生产,车间内正在运作的机台对应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301/501车间的8、9号机台未生产,对应的处理设施未开机)。但仍存在部分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尚未建成的问题。 正新公司虽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由于部分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未建成和轮胎成品在厂内存放等原因,执法人员在厂区和车间仍能闻到橡胶异味。在静稳天气等空气不利扩散的条件下,正新公司附近小区会闻到橡胶异味是可能的。 (二) 5月8日中环督信转〔2017〕123号-8信访件核实情况 5月8日接到交办件后,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正新公司一个混炼车间和两硫化车间正常生产,对应的密炼废气处理设施和硫化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存在部分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尚未建成的问题。 (三)5月6日中环督信转〔2017〕104号-6、〔2017〕104号-3信访件核实情况 5月6日接到中环督信转〔2017〕104号-6交办件,同时收到中环督信转〔2017〕104号-3信访件,投诉内容相同。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立即对正新公司进行检查,正新公司1个混炼车间和2个硫化车间正常生产,对应的密炼废气处理设施和硫化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存在部分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尚未建成的问题。 (四)4月27日中环督信转〔2017〕18号-2信访件核实情况 4月27日接到中环督信转〔2017〕18号-2信访件,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杏北新城,富士特有限公司、正新企业、化工厂产生恶臭,气味扰民。4月27日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场检查时,正新公司硫化车间、混炼车间正常生产,现场检查4套密炼废气处理设施与2套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均运行正常,但是存在部分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目前尚未建设完毕的问题。 (五)4月26日中环督信转〔2017〕12号-8信访件核实情况 4月26日接到中环督信转〔2017〕12号-8信访件,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杏北二路二点五公里半径内有塑胶厂(聚富塑胶有限公司等)、印染厂(华纶印染厂等)、纺织厂(华懋纺织厂等)、橡胶厂(正新轮胎等),此地规划原为工业区,后有居民区,长期半夜两三点、周末排放废气,臭味影响居民生活。4月26日晚上,执法人员对正新公司进行检查,当晚正新公司正常生产,设施正常开启。在厂区门口能闻到轻微的橡胶异味。 综上,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历史处理情况 近几年来,对正新公司废气投诉不断,环保部门着力加强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2014年1月16日,因设施口外排污水超标,被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罚款2955元(厦环监察罚决字〔2014〕13号)。 (2)2014年8月12日,因总口外排污水超标,被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罚款126625元(厦环(监察)罚决〔2014〕78号)。 (3)针对正新公司部分硫化车间尚未配套设施的问题。4月30日,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就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生产车间未密闭问题,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4)2017年5月11日,针对正新公司“硫化工艺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部分硫化车间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问题,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对正新公司下达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厦环集罚决字〔2017〕180号)。并责令正新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余下6个硫化车间废气设施的建设(厦环集改字〔2017〕180号)。 (二)信访查处情况 经过多次现场检查,正新公司废气设施正常运转,历次监督监测均达标排放。但在季节变化、气压变化导致气体扩散条件变差等情况下,即使企业达标,也很难避免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
9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9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厦门侨欣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羽毛球拍),排气扇直排以及油漆味扰民。 |
厦门 |
从检查情况看,该公司配套1套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量20吨左右;配套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和脱附处理,每小时处理4万立方米;二楼生产车间(含喷漆)3月份搬离到同安区,4月底已完成搬迁工作。但该公司三楼部分球拍手磨工序粉尘没有收集处理,废气处理系统集气风机有开口(10cmX18cm),部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从开口排放。 5月11日,在厦门侨兴工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情况下,市环保局湖里分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粉尘、废气、噪声进行监测,数据显示粉尘、废气、噪声没有超标。 综上所述,投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
属实 |
1.针对厦门侨兴工业有限公司“三楼部分球拍手磨工序粉尘没有收集处理”,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湖)罚告字〔2017〕 C22),处罚3万元,同时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厦环(湖)责改字〔2017〕 C22); 2.对该公司“废气处理系统集气风机有开口(10cmX18cm),部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从开口排放”,下达行政处罚事告知书,处罚12万元(厦环(湖)罚告字〔2017〕C23),同时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厦环(湖)责改字〔2017〕 C23); |
5月11日,厦门市环保局湖里分局约谈了该公司法人代表。 |
10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0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虎仔山的小山坡的腹地,一家未知名的养猪场,猪粪味道大,焚烧垃圾、树枝等,造成空气污染,影响海悦和居小区居民生活。 |
厦门 |
虎仔山地块尚未征迁,村民在原果树林管理房的房前屋后私拉乱搭、随意堆杂,部分村民在此饲养鸡、鸭、猪等家禽家畜,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较严重。 投诉举报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5月10日接件后,思明区莲前街道及区行政执法局莲前中队工作人员对虎仔山地块畜禽养殖现象进行现场核实,对从事无法养殖的村民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村民及时清理饲养的禽畜及私拉乱搭的垃圾杂物。 (二)5月11日上午10点,思明区召集区商务、执法、市场监督管理、环保、莲前街道、派出所等单位,召开虎仔山养猪场联合整治行动协调会,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了部门任务分工,定于5月12日上午展开联合行动。5月11日下午,思明区莲前街道及区行政执法局莲前中队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巡查和回访工作,确认村民目前已停止饲养禽畜,并自行搬走了部分物品,剩余一些私拉乱搭的木架、铁皮、树枝等垃圾杂物。 (三)5月12日上午9点,由思明区莲前街道牵头,组织对虎仔山养猪场地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进行了整治,并着手进行垃圾清运工作,同时做好卫生消杀工作。 |
|
11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1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自然家园小区,东坪二里146号一楼,南昌人家火车站店,油烟直排扰民。 |
厦门 |
该店厨房设有3个基准灶头,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下水道。该店无餐饮业专用烟道,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该地点属于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2017年3月13日,思明区执法局对该店违规经营问题进行现场查处,向经营者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自行整改,取消煎、炸、炒、烤等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并进行环保备案登记合法经营,后该店做了相应整改。 |
属实 |
(一)2017年5月10日,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及所属梧村街道等职能部门,出动人员10多人次,对该店存在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下一步,梧村街道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行管理,广泛传达中央精神,公布政府决定,阐述法律政策,告知责任义务,要求限期整改,积极引导商家合法规范经营。 (二)2017年5月10日,思明区执法局在该店现场查扣产生油烟的炊具炒锅壹个,向经营者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NO:0004324)和《行政执法通知书》(NO:2002684),并于5月11日对该店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立案号为厦思城执立字(2017)0463号。 |
|
12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2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禾山社区宋厝里乐八北侧有一养猪场(养殖规模80头左右),臭气扰民,曾向市长专线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
同安 |
经现场检查,养殖户因近期猪价行情好,把原先养殖鸡鸭的砖瓦房用来养殖生猪38头,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一)协调收购生猪。2017年5月10日,新民镇政府协调生猪收购商收购了该养殖户养殖的38头生猪。 (二)拆除生猪猪舍。2017年5月10日,同安区农林局、同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新民镇政府组织成联合执法队伍强制拆除了养殖户在宋厝里乐八北侧的猪舍,并现场对该养殖户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其以后不再养猪。 (三)行政处罚。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规定,该猪舍处于禁养区、属于规模化养殖。2017年5月14日,同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养殖户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
|
13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3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大帽山农场,山后桥两个养猪场(侨和、农复),污水处理不达标。 |
厦门 |
经查,侨和禽畜专业合作社、农创富禽畜专业合作社的微生物发酵床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偷排行为。对骏龙发禽畜专业合作社污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其氨氮、粪大肠杆菌两项超过规定标准。 |
部分属实 |
侨和禽畜专业合作社、农创富禽畜专业合作社的微生物发酵床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偷排行为。对骏龙发禽畜专业合作社废水排放浓度超标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人民币3786元整,并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改进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
|
14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4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实验小学操场内原绿化地堆放建筑垃圾。 |
厦门 |
厦门实验小学根据改扩建工程的进程,在2017年1月就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档,学校操场绿化地位于施工区域内。学校向园林部门申请进行了树木移植,部分草地位于施工开挖地界内,需要铲除。投诉人反映的建筑垃圾系改扩建工程刚刚拆除的旧校门及门卫室等渣土,目前拆除工程尚未全部结束,且正在办理渣土外运手续。 |
基本属实 |
1. 目前已用网布盖住渣土并喷水防尘,待渣土外运手续完成后,立即将渣土外运。 2. 学校密切关注改扩建过程中的建筑渣土堆放情况,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
15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5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如家快捷酒店,油烟扰民。诉求:将排烟管道位置移离居民楼或将油烟向下水道排放。 |
厦门 |
思明区湖滨南路86号厦门如家快捷酒店有限公司为独栋建筑,非商住楼,距离周边居民楼10米以外,属非禁办点。该酒店一楼经营餐饮,提供给客人早餐(不提供午晚餐),有炒制员工餐,员工25人分两班倒上班。该酒店油烟净化器定时清理,经营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自设的排油烟管道引至8楼屋顶排放。该公司的环评审批和验收的手续齐全。 |
不属实 |
接该督办单后,思明区执法局立即于5月11日到现场勘察:厦门如家快捷酒店有限公司油烟排放口高于其所在建筑物屋顶1.5米,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T323-2011)5.2.1.1要求。思明区执法局于当日委托油烟监测,待监测公司出具监测报告后,思明区执法局将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跟踪处理。 |
|
16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6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城西路1号,名磨坊咖啡店,油烟直排扰民。该店3楼,将住宅房改建为该店厨房,违反了09年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5条。 |
同安 |
经调查,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属实情况 名磨坊由于设备老化,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二)不属实情况 名磨坊于2002年7月起在现址生产经营,应属于历史性问题,而不适用于《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5条,因此信访反映“违反了09年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5条”的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同安环保分局、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同街道办事处联合检查名磨坊,并对该店经营者宣传教育,名磨坊于2017年5月10日晚上自行关闭,5月13日已自行谴散员工,拆除厨房设备并搬离,名磨坊与房东协商将剩余物品交由房东处理,今后不在此处经营餐饮项目。 |
|
17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7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嘉华里8、42号、嘉滨里28号住宅房,一楼改成大排档、餐饮店,晚上油烟扰民。 |
厦门 |
思明区嘉莲街道嘉华里8号、42号,嘉滨里28号楼建成年份在20世纪90年代,一楼共有3家住家式餐饮店。其中,嘉滨里28号101室经营“厦门市思明区玲龙小吃店”(店招“巧媳妇鲁肉饭”),有照有证;嘉华里8号102室经营“郭金碧小吃店”(店招“东山岛野生海鲜零售”),有照无证;嘉华里42号101室有经营无店招,无照无证;3家餐饮店均存在油烟扰民现象。嘉华里8号、42号,嘉滨里28号一楼为禁止开办产生油烟污染餐饮项目的地点。上述3家餐饮店在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未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 3家餐饮店都属于将住宅改成店面,其中嘉华里42号101室属于厦门市直管公有住宅,1992年承租人在取得公房管理中心的同意下,将其中10平方米改作营业店面。 |
属实 |
思明区执法局2017年5月10日到场核查,针对上述3家餐饮店油烟扰民行为,执法人员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3份、《行政执法通知书》3份,责令店家限期整改。5月10日起,思明区执法局立即启动立案程序依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起,思明区政府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及属地嘉莲街道办,出动18人次对嘉华里8号、42号,嘉滨里28号一楼店面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场督促店家撤除可能产生油烟的炊具2件;引导店家转变经营业态或自行改进加工工艺,采用不产生油烟的生产工艺。下一步,思明区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地段的巡查力度,并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 |
|
18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8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龙山中路与谊爱路交界口,附近铁皮房拆迁后的空地,昼夜施工,噪声扰民。 |
厦门 |
龙山中路与谊爱路交界口的空地属于丰联达地块,在思明区环境整治提升的范围,该地块上的建筑物已于2017年4月29日全部拆除完毕,5月10日前,施工队进行建筑垃圾清理。 经向丰联达地块周边居民了解,该地块之前确实有昼夜施工、噪音扰民的现象。 |
属实 |
2017年5月10日11时30分、16时,思明区执法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地块有施工的现象。经向施工方了解,该地块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机械将于晚上驶离现场。 2017年5月10日22时,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机械已驶离现场,未发现该地块有施工的现象。 2017年5月11日8时40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未发现该地块有施工的现象。辖区嘉莲街道将对该地块四周设置铁皮围挡,启动美化提升整治项目,街道及社区将密切关注,持续跟踪协调办理。 |
|
19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19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社区坪边村,厦门皇悦果蔬有限公司,1.使用化学药品洗涤加工,污水直接排入溪流。2.废弃物任意丢弃、堆积。 |
厦门 |
经查,该企业配套废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废水通过滤网过滤,初步沉淀后流入大沉淀池,再排入企业外的雨水沟。废弃物主要是变质蔬菜、泥沙等,虽集中堆放、定期清理,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未发现化学药品。 |
部分属实 |
5月10日,翔安区联合执法组现场调查取证,经核实该企业未使用化学药品,但存在污水排入溪流和堆放废弃物问题。执法人员对生产设备实施拆除,现已拆除完毕,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整改。5月11日,检查该企业已全面停业,未发现污水排入溪流的情况。同时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并签订承诺书。5月12日,再次现场核实,该企业已完成对堆放废弃物的填埋清理工作。 |
5月11日,翔安环保分局约谈该公司法人。 |
20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20 |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中信广场的金玖酒店,擅自在居民楼顶安装供水设备,噪声严重扰民。诉求:请查处。 |
厦门 |
(一)噪声源情况 经调查,该公司主要噪声源是热水供应系统,由热泵和水泵两部分组成,其中四台热泵(两台一组,一用一备),设置在五、六楼夹层平台,有安装隔音设施,热泵晚上九点后关停;三台水泵(两用一备),其中一台电机功率为5.5kW,两台电机功率3kW,安装在五、六楼夹层设备间。 (二)噪声检测结果 1、边界噪声检测情况 经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的昼夜间边界噪声进行监测,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书》(厦监字第20171026号)。监测结果表明:昼间(热泵和水泵)实际值56dB(A);夜间(热泵已停止运行,水泵仍在运行)实际值54dB(A)。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标准。该公司的边界噪声昼间达标排放,夜间超标排放。 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检测情况 2017年5月8日,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酒店的热泵和水泵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情况为:昼间五个频段均达标;夜间四个频段达标,一个频段无法评价是否达标。 2017年5月10日,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再次对该酒店的热泵和水泵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情况为:夜间五个频段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1、5月10日接到第3次投诉后,思明环保分局再次进行现场调查。该公司已委托世心(厦门)声学工程有限公司对噪声源进行减振降噪整改。为全面了解该酒店楼上居民的诉求,2017年5月11日晚上20时,思明环保分局、区执法局与该酒店楼上的5名居民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居民的诉求:必须将污染源设备移除。该公司承诺于5月12日前完成整改,但因所购材料还在途中,在思明环保分局的督促下,该公司的整改工作预计将于5月20日完工。 2、该公司已从档案部门调取《关于中信广场第6层(技术层)功能的说明》。 3、思明区城管执法局于5月11日完成案件调查,作出《案件调查报告表》厦思城执报字(2017)0388号。 |
|
21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21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环东海域同安新城片区内存在非法采砂场、大面积黑臭水体和工厂偷排废气等环境问题 |
同安 |
(一)关于非法采砂场的问题 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同安新城片区范围内的砂场均未办理相关证照,属非法采砂。 (二)关于大面积黑臭水体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三)关于存在工厂偷排废气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对该园区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发现有企业违规排放工业废气的现象。 |
属实 |
(一)关于非法采砂场的问题 1.成立砂场整治领导小组。 2.全市采取综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用砂。一是加强海上执法,二是加强用砂监管。 3.加强陆运管理抑制扬尘污染。从2017年3月30日起,相关部门采取24小时轮班值勤方式对丙洲海域砂场主要出入口进行定点执法和机动巡查;5月4日接到投诉件以后,执法部门增派64名执法人员加强丙洲岛周边道路运砂车辆的巡查和管控。联合执法,5月4日至5月12日共出动人员22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60台次,查处违法运输车辆663起。 4.对砂场临时道路实施围挡。4月24日起,同安区西柯镇政府组织力量对对同安湾大桥下砂场经过恒亿商品房的临时道路出入口实施路障围挡,并张贴公示严禁车辆通行,切断运输车辆的运砂线路,有效降低该路段噪音和扬尘污染。 (二)关于大面积黑臭水体问题 1.领导重视。厦门市委、市政府领导于3月30日专程调研,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源头上抓好黑臭水体问题整改。同安区委书记、区长就埭头溪治理专门作出批示,指出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尽快拿出措施。同安区委书记多次到现场督导,与相关部门、环境修复专家商讨水质提升方案。5月9日下午,同安区区长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区农林局提交的《同安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流域周边规模化畜禽与牛蛙养殖整治退养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原则通过了该方案,加快了对埭头溪整治的步伐。 2.5月11日,环保部门在对埭头溪西柯镇片区工业企业排查中发现厦门夏商淘化大同调味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行为,现已立案查处,要求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淘化大同酱油罐清洗废水未纳入污水处理站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处罚1万元。 (三)关于存在工厂偷排废气问题 1.对已查处违法排污企业整改情况展开复查。5月10日-11日,对已查封的12个违法排污项目进行复查,目前上述项目均处于停产整改阶段。 2.继续加大联合执法。5月10日至5月12日,环保部门继续加强园区的排查力度,共立案查处环保违规企业5家。 3.相关部门继续开展该园区排查整治工作。 |
|
22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22 |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中山公园西门“南音馆”后面的垃圾转运站,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厦门 |
信访人所反映的垃圾转运站位于中山公园内,主要用于临时堆放公园内部日常清扫的枯枝落叶及游客丢弃垃圾等。经调查核实,因受交通及车辆限行影响,偶尔出现清运不及时的情况而产生异味。 |
属实 |
收到信访事项后,思明区立即组织园林、环卫等部门开展中山公园垃圾转运站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于5月11日晚上完成垃圾清理转运、消杀降尘及原有垃圾池拆除工作。 下一步,思明区将对园内垃圾转运处置机制进行优化,调整垃圾清运车辆作业时间,加大垃圾清理频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格转运喷水降尘、无纺布覆盖及常态化消杀等措施。 |
|
23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23 |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洪文五里华瑞花园一期小区一楼餐饮店,油烟、噪声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诉求:请查处。 |
厦门 |
根据思明区城管执法局5月10日排查,华瑞花园一期楼下共有餐饮店35家,13家无油烟问题,35家均有营业执照,有餐饮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12家,有环评登记的3家,具体如下: (一)思明区城管执法局已经立案查处并移送思明区法院执行,同时涉案被执行人仍在经营,具备执行条件的共有7家(原为8家,后有两家合并为一家,故为7家)。 (二)思明区城管执法局已经立案查处并移送思明区法院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停止营业、转让、更换经营主体,致使法院无法执行的共有11家。 (三)思明区城管执法局立案、处于法定行政程序过程中或由于商事主体中途注销、变更、整改后环保豁免等原因案件中止、办结的共计17家。 (四)思明区法院已于2017年5月3日对具备执行条件的7名商户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执法、环保、卫生、公安、消防、街道等部门到场配合。目前华瑞花园一期店面符合执行条件的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停止营业。 (五)思明区城管执法局于5月9日至10日再次摸排,发现上述28家立案未执行的餐饮店中有14家尚存在油烟问题,即着手调查取证,并对案件程序中止的5家餐饮店重新立案。 |
属实 |
(一)接到第4次投诉后,思明区执法局继续加强对该小区楼下餐饮店的巡查与监管,5月10日夜间取缔炒锅3个、电烤炉2个、烧烤架3个、桌椅8件,目前该处小区餐饮店油烟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 (二)2017年5月11日下午3时,思明区法院召集莲前街道办、区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与华瑞花园投诉业主代表进行通气,告知目前华瑞花园一楼餐饮店目前的整改情况。思明区法院向业主代表介绍目前强制执行的情况,区执法局向业主代表介绍剩余尚未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商家的立案查处情况,环保分局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对具体法规政策进行了解释。会议还充分听取了业主代表的意见,业主代表对于沟通会谈效果表示满意,对相关执法工作表示理解和认同。 (三)2017年5月11日下午5时,思明区法院与思明区执法局及环保局再次召集被查封的7家业主进行沟通,听取了商家经营者的意见。经营者再次表示愿意接受区执法局、环保分局的指导和建议,整改至符合法律规定为止。部分经营者表示要将店内的餐饮设备全部移除,请求法院予以解封。 (四)思明区法院将继续跟踪被查封商家的经营情况,及时将商家经营者的合理诉求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根据环保、城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查封后续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
|
24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24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大学湾小区外围餐饮店油烟、噪声严重扰民,经多次投诉没有得到解决。诉求:请彻查。 |
厦门 |
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如下: (一) 大学湾小区为餐饮禁设区,该16家餐饮店距离集美大学湾小区住宅楼不足十米,均未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 (二)大学湾小区16家餐饮店中,40号、37号、30号、26号、25号、23号、105号之二经营过程中涉及小煮、卤、蒸项目,其余9家均涉及产生强油烟项目。16家都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接排放,经营过程中存在油烟扰民情况。 (三)近年来,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多次接投诉及“市长专线”转来大学湾小区外围餐饮店油烟、噪声扰民的问题, 2013年5月至11月,大学湾外围9号店面农香园餐饮店重复投诉10起,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立即制止、劝导,直至立案处理,之后该店面多次转手经营,现为服装店。2017年5月5日接到群众举报“关于集美大学湾小区靠BRT站一侧楼下的餐饮店油烟扰民”的投诉,该投诉件内容与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24信访件相同,集美区行政执法局正立案处理。 综上,投诉关于“油烟、噪声严重扰民”情况属实;关于“经多次投诉没有得到解决”情况部分属实。 |
属实 |
针对16家餐饮店均位于“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的区域内,在禁设区设置餐饮业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行为,5月12日集美区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上述16家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拟采取责令关闭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等措施。 |
|
25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25 |
投诉人反映:厦门湖里区兴隆路531号(大唐世家三期),私自将住宅楼的联排别墅改成华莱士炸鸡店,排油烟管隐藏在违章搭盖的棚顶上,噪声、油烟影响居民的生活,多次投诉未整改。 |
厦门 |
经湖里区执法局、殿前街道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厦门湖里区兴隆路531号华莱士炸鸡店,注册名称为:厦门市湖里区黄维善善小吃店。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531号(大唐世家三期),系联排别墅,经营业主擅自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在禁止地点开设餐饮店(“华莱士”炸鸡店);西侧违法建造铁皮屋顶建筑;油烟违法排放;虽然噪声检测结果未超出标准限值,但不排除经营期间噪声影响居民生活;群众曾投诉。信访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针对“厦门市湖里区黄维善善小吃店擅自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在禁止区域开设“华莱士”炸鸡店”和“西侧违法建造铁皮屋顶建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完成调查取证工作,于2017年5月11日依法立案。 2.针对“油烟违法排放”和“噪声影响居民生活”问题,2017年5月10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对厦门市湖里区黄维善善小吃店经营业主进行约谈,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当晚,经营业主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在5月11日中午自行整改完毕。2017年5月11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厦门市湖里区黄维善善小吃店把华莱士店招、煎炒炸锅具、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烟道自行拆除,关门停业。 |
5月10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对厦门市湖里区黄维善善小吃店经营业主进行约谈 |
26 |
中环督信转〔2017〕143号-26 |
投诉人反映:1.同安区西柯瑶头阳翟路1999号的厦门龙芯电子有限公司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要求查明磨板工艺每月几十吨含铜废液的去向。2.同安工业园湖里园101号二层的厦门市华五电子科技公司存在无指标排放重金属问题。 |
厦门 |
一、关于“厦门龙芯电子有限公司存在重金属超标及含铜废液去向”问题 厦门龙芯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配套建设了1套废水处理设施,清洗工序和蚀刻工艺中的废水经二级混凝调节+斜板沉淀+中和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小部分废水经二次处理后通过规范排污口间歇性排入市政污水管网。5月10日昼间、11日夜间,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两次组织检查,发现该厂均无对外排水,无法对其废水排放实施监测。目前,无法确定信访人反映的该公司重金属超标情况是否属实。 经查,2011年11月17日厦门龙芯电子有限公司与厦门市铜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废液回收协议,并延续至2019年1月30日。长期以来,该公司的含铜废液一直由厦门市铜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偿回收。2016年7月,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针对该公司未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问题,责令改正(厦环(同)改字〔2016〕98号),并处罚款8万元(厦环(同)罚决字〔2016〕98号)。该公司进行了针对性整改,此后多次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在含铜废液等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同安工业园湖里园101号二层的厦门市华五电子科技公司存在无指标排放重金属”问题 厦门市华五电子科技公司的生产项目系从厦门雅思达电源电器有限公司收购所得,雅斯达电源电器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取得《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编号3502122016000160)。2017年3月27日,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单位名称变更为厦门市华五电子科技公司。根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国家对五类重金属(包括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实行总量控制,企业必须取得五类重金属排污指标后,才能排放涉及五类重金属的废水。厦门市华五电子科技公司废水排放重金属仅涉及铜,未涉及国家重点控制的五类重金属,公司有重金属铜排放指标。接信访件后,对该公司进行2次检查,发现该公司无排水,故无法对其生产污水进行检测。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一、整改情况 厦门龙芯电子有限公司鉴于生产废水大部分回用而少量外排的实际,主动将废水排放口封闭,不回用的生产废水作为危废,交由厦门市铜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做到废水不外排。 二、下步工作 进一步加强厦门龙芯电子有限公司和厦门市华五电子科技公司的监管,督促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