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24件均已办结)
序号 |
交办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第一农场雷公山葡萄园农庄,餐厅油烟扰民,生活垃圾和污水排入雷公山水库。填水库建停车场和餐厅,毁林建别墅,违章搭建达上千平方,破坏生态环境。 |
厦门 |
1.厦门雷公山农业休闲山庄有限公司餐厅未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产生油烟污染;生活垃圾和污水未排入雷公山水库; 2.未发现填水库建停车场和餐厅情况,但有在雷公山水库西侧,将淤泥填作护岸并取直护岸作为景观绿化用地约182㎡的问题; 3.在雷公山水库西北侧毁林占地建设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针对油烟污染的问题,海沧区城管执法局于5月18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决定处以罚款10000元。 2.针对厦门雷公山农业休闲山庄将淤泥填作护岸并取直护岸作为景观绿化用地约182㎡的问题,海沧区农林水利局于5月18日依法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侵占库岸地,并恢复原貌。目前当事人已组织进场修复。 3. 毁林占地建设的问题,海沧区城管执法局已于5月14日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厦海城执罚告字〔2017〕137号),责令当事人拆除违法构筑物。海沧区农林水利局已初步查明,该占地建设滥伐森林面积约270平方米、系自有承包地上的龙眼树,约0.3立方米,经济价值约120元。海沧区农林水利局已于5月16日对其滥伐行为立案查处。 |
海沧区雷公山农业休闲山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约谈。 |
2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2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西路35号洪莲里120-1,福满山庄小区,色味香小吃店油烟扰民。前埔西路140号,艺都都形象沙龙空调外机发热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 |
厦门 |
思明区执法局现场核查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西路35号“厦门市思明区色味香小吃店”存在煎、炒、炸项目,已于2017年5月9日向经营者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西路37之一“厦门市思明区胡志南理发店”户外空调机组工作涉嫌噪音扰民。 |
属实 |
㈠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年5月14日下午暂扣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西路35号“厦门市思明区色味香小吃店”增设的炒锅1个,同时对该店油烟问题立案查处。 ㈡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年5月14日责令厦门市思明区前埔西路37之一“厦门市思明区胡志南理发店”经营者对户外机组进行清理维护,并已申请对此处进行噪音检测,预计5个工作日后出具检测结果;该店负责人已向思明环保分局承诺于2017年5月22日前对空调室外机进行隔音降噪处理,执法部门将根据该店的整改情况和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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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3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园博苑杏锦路灵玲马戏城边上的高架桥,晚上噪音扰民,施工车辆粉尘扰民。 |
厦门 |
百城公司委托环保部门于5月1日、2日开展道路交通噪声检测,该路段噪声实测值超标。杏锦路为进出岛及集美区联系海沧区、同安区的主要通道,大中型车辆通行量大,加上现状杏锦路沿线及集美新城建设工地较多,施工车辆通行存在一定的扬尘隐患。关于杏锦路噪音及施工车辆扰民的信访事项属实。 |
属实 |
1、百城公司拟对跨线桥段(包括杏林湾路跨线桥两侧1.2公里、诚毅南路跨线桥两侧890米)增设隔音屏,并安装雾森系统;并对全线道路井盖、雨水蓖改造成可调式。上述两项措施由道路代建单位百城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现已完成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争取在5月动工建设,尽快设置到位。 2、厦门市渣土办牵头联合公安交警、城管、交通和环保等部门,加强对集美新城片区的渣土车专项治理。同时,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组织开展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整治行动,督促辖区中队强化整治力度,并依托杏锦路检查站及稽查布控系统,重点查处途经杏锦路段的大中型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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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4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凤屿路468号14号(即槟榔东里32号西边)洗车美容店,喷漆臭气扰民。 |
厦门 |
思明区执法局现场查看,凤屿路450号-468号之36单元为商住楼,“厦门市思明区宾利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汽车清洗、美容、喷烤漆等项目,现场存在喷漆作业设备间1间。其二层以上为居民住在层,该处为禁办区域。该店法人代表只能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没有向环保部门申请备案,也没有相关排水排污审批证明。 |
属实 |
思明区执法局于5月14日到现场查看,责令该店经营者停止并关闭汽车喷漆项目,并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执法通知书》,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5月15日,思明区执法局约谈该店法人代表,该店法人代表陈述公司已停止汽车喷漆项目及设备房。 |
思明区宾利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人被约谈。 |
5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5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路61号奥元集团,非法占用500平方米土地建厂,工厂(包括厂房及公司食堂)噪声、粉尘扰民,对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 |
厦门 |
经思明区执法局现场调查,七星路61号一至七层系近期重新装修完毕,厦门通和世纪实业有限公司已入驻该大厦第三、四、五层办公,其它场所尚未投入使用。七星路63号103单元也于近期装修完毕,尚未投入使用,该室外墙现安装两台家用空调外机,已于2017年5月10日将空调外机移位,消除噪音扰民的情况,装修土头垃圾已清理完毕,消除粉尘扰民的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非法占用500平方米土地建厂”系指七星路61号七层建构建筑物,此建筑物为厦门通和世纪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由厦门市不动产中心于2017年2月7日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思明区执法局现场查看,该公司在七星路61号楼东侧存在一处二层建筑物,实测建筑面积为82.8平方米,而非投诉人所反映的“500平方米”。此建筑物在宗地红线范围内,但产权证宗地图上并无此建筑物。 |
属实 |
㈠思明区执法局于5月9日对该公司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于当日约谈该公司的母公司——福建奥元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责令其停工整改,做好降尘措施,同时将空调外机移位,消除噪音、粉尘扰民的情况。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止施工,并已清理现场施工废土等建筑垃圾。 ㈡思明区执法局于5月9日对该公司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自行对违建主体进行拆除。5月15日思明区执法局对其依法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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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6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西路凤岗大型屠宰场,未设围挡,杀猪噪声、臭气扰民。 |
厦门 |
经调查,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先后于5月14日下午,5月15日凌晨、5月16日凌晨到该屠宰场实地检查,发现场区内有猪排泄物臭味。5月15日凌晨对该场噪声进行检测:其厂界噪声达到63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
属实 |
1.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于5月16日责令该场5月31日前完成治理。 2.5月16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约谈凤岗屠宰场现场经理,督促该屠宰场加快建设隔音设施,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及垃圾清理,维护场区及周边环境卫生;要合理安排,尽量减少夜间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
同安区凤岗屠宰场现场经理被约谈。 |
7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7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内村厦沙高速路口靠近山脚下的未知名沥青搅拌场,4月28投诉后,该企业已被相关部门罚款处罚,但5月8号、12号白天废气偷排。 |
厦门 |
5月15日,我市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2家公司的沥青拌合站和沥青搅拌站均已全部停产,沥青加热炉体冷却,无生产迹象;调阅2家公司生产记录,均从5月3日开始停产,5月8日、12日企业未进行生产,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1.目前,2家公司均已全部停产,沥青加热炉体冷却。 2.加强对2家公司的监管,跟踪督促落实停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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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8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西路608号佰利乐门业厂,烤漆在该厂3、4楼,臭气扰民,污水排入厂四周水沟。 |
厦门 |
经查,佰利乐(厦门)工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底开始在现址安装设备,5月4日开始投入生产,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未申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现有剪板机1台、折弯机3台、刨槽机1台、焊机5台、水帘柜3套,喷房1套,喷砂机1套,清洗槽4个,主要产污环节为焊接、喷漆、喷粉等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和喷涂废气以及清洗铁件产生的清洗废水。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水外排,但存在水帘柜、清洗槽设置排水管直接引至雨水沟的问题;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水帘柜水循环使用;5台焊机焊接烟尘未设置收集处理设施,喷粉废气经滤芯过滤后引至屋顶排放。由于该公司刚开始生产,未产生漆渣,产生的废油漆桶约4千克,已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1份营业执照,经营名称为佰利乐(厦门)工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湖里区五通泥金社615号一层。现场负责人称该公司于2017年5月5日由公司原住所搬迁至现住所(翔安区马巷镇巷西路608号),因时间较紧,故未及时办理住所及经营场所变更。 |
属实 |
1.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我市相关部门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 2.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拟处罚款4万元。 3.针对该公司实际经营地点与营业执照不符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向该公司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17年5月19日前办理商事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经查,该店现已办理商事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
翔安区佰利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被约谈。 |
9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9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乐活小镇,民新工业排放刺鼻废气。 |
厦门 |
此件为重复投诉件。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于5月14日晚到该公司检查,发现喷漆车间停产,铸造车间正常生产,铸造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无明显异味。 投诉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目前没有发现新问题,也没有新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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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0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瑶头村灵堂北侧郭厝,低洼地铁皮屋内无证工厂,生产水泥管道、铁件以及水泥搅拌站,无排污许可,生产过程中对空气、土壤、水质产生污染。 |
厦门 |
经调查,信访反映情况属实。 三家公司存在未经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和生活污水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属实 |
(一)厦门诚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1. 针对其不按照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且环保配套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的问题,5月15日对该公司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给予立案查处,处罚人民币三万元。 2.针对其未办理经营场所备案的问题,5月14日对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二)厦门荣宜钢结构有限公司 1.针对其不按照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且环保配套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的问题,5月15日对该公司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给予立案查处,处罚人民币三万元。 2.针对其未办理经营场所备案的问题,5月14日对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三)厦门创机冷却塔配件有限公司 针对其不按照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且环保配套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正式投入生产的问题,5月15日对该公司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给予立案查处,处罚人民币三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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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1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锦绣翔安小区每天晚上能闻到恶臭气体,多次向当地部门反映,均答复找不到臭气源。 |
厦门 |
经查,舫阳北路与翔安北路交叉路口雨水井内有明显臭味。经确认该雨水井内污水为厦门钰乾商贸有限公司排放。 |
属实 |
对厦门钰乾商贸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配电箱进行查封,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理,拟处罚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并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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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2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诗坊村,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垃圾臭味影响附近居民。 |
厦门 |
该件属重复投诉件。关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诗坊村,东部固废处置中心,垃圾臭味影响附近居民”问题。经现场核查,东部固废中心4家企业生产运营正常,在东部固废中心红线外围及厂区内均无明显异味,具体情况如下: ⒈厦门峻鸿环境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垃圾卫生填埋场核查情况 经对渗滤液收集池和库区填埋作业现场检查,渗滤液收集池A、B、C三区,共约27000平方米均封闭覆盖、渗滤液收集沟全覆盖;卫生填埋库区现每天填埋量约3100吨,作业面控制在1400平方米。固定和移动生物除臭系统每间隔5分钟喷雾一次,每次喷雾1分钟。蚊蝇消杀每天作业,现场蚊蝇少。 ⒉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部(翔安)垃圾焚烧发电厂核查情况 经对卸料区现场检查和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卸料大厅入口有两道门,分别为卷帘门和感应门,均为自动感应控制;卸料口大门为手动控制,当有垃圾转运车卸料时手动开启,卸料完成及时关闭,专人值守;垃圾池保持微负压状态,其空气抽至焚烧炉,垃圾池保持在-3.0Pa左右;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数据均无超标。 ⒊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垃圾资源再生示范厂核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示范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正在进行调试,未启动运行。餐饮垃圾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每天接收处理餐饮垃圾约200吨,车间进出门手动控制,检查时处于关闭状态;作业区域内设有负压系统,运行正常。 ⒋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沼气体收集处理站核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该站在垃圾填埋库区设置有113个集气井,97个在用。每天平均抽气量约8万立方,经脱硫、脱碳等技术处理后,用罐车运输销售给泉州等地的企业作为工业燃料。 经调阅环保部门在东部固废中心设立的三个环境监测点在线监测数据,近年来,东部固废中心恶臭污染物指标全部达标。市环保局翔安分局按照环境监测标准要求,每季度对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区厂界、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厂界恶臭污染物(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氨、苯乙烯)监测一次,监测数据显示,垃圾卫生填埋场全部达标;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自2016年1月以来其他恶臭污染物指标均未超标;瑞科技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委托有资质单位每月一次对生活垃圾资源再生示范厂厂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未超标。 调查中了解到:由于垃圾填埋作业时客观上存在一个约1400平方米的作业面,加之进场道路有一定坡度,垃圾转运过程中部分密闭不好的车辆存在少量污水滴漏现象。垃圾填埋作业面和部分污染的路面会向空中散发臭气,尽管在作业面采用雾炮喷洒药液除臭、夜间进行临时覆盖,对进场道路每天进行洗扫和除臭作业,但每年的夏秋两季(4-10月),当出现气压异常的极端气候时,傍晚至凌晨时段东部固废中心附近的村民有时会闻到异味。 结合现场调查情况和监测数据分析,该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是继续加强除臭措施。 峻鸿公司在满足垃圾处理需求的同时,尽量缩小作业面和作业时间;非作业时间采取临时措施覆盖作业面,减少臭气的产生和外泄。库区4台固定式及2台车载式雾炮除臭车进行24小时不间断喷洒消杀除臭药水;当气候出现异常时,加大除臭作业强度,同时加强对进场道路洗扫除臭作业。环能公司和瑞科技公司做好垃圾进料大厅管理工作,做到垃圾车洒落的垃圾,随落随清;加强门窗管理,确保生产车间门窗密闭严实,室内负压系统运行良好;每日对卸料大厅进行清扫、冲洗,清除残余的渗滤液,严格控制臭味产生和外溢。 二是完善监管措施。 5月15日,翔安环保分局对东部固废中心四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生产作业管理,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制,做好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督促瑞科技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环保验收;5月底前,翔安环保分局将委托第三方对东部固废中心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市市政园林局及市环卫处将进一步加强对东部固废中心各企业生产作业的日常监管和考评,市环保局和翔安环保分局将加强对东部固废中心环境质量的监测,加强对各企业落实环保规定情况的检查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推行垃圾分类。 厦门市正推行垃圾分类,到2017年6月,岛内将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届时,厨余垃圾将单独转运和处理,进入东部固废中心的其他生活垃圾含水量将大幅减少,臭气也会减少。 |
翔安区峻鸿环境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湖里区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思明区瑞科技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翔安区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约谈。 |
13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3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后溪街萱溪路160号宝源达工贸有限公司,日夜生产,噪声扰民,污水乱排,排放黑烟,有刺鼻臭味。 |
厦门 |
5月14日,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环保局立即组织调查小组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工作。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涂装生产线、酸洗磷化生产线、电泳生产线未生产,仅有阳极氧化工艺正常生产,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外环境,但该公司未按操作规程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导致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属于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
属实 |
5月14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调查小组立即对外排污水采样,当场出具查封决定书(厦环(集)封字〔2017〕11号),依法查封该公司。5月15日,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环(集)罚告字〔2017〕233号),拟处罚款6万元。目前胜禧达公司(注:2016年12月,宝源达工贸有限公司更名为“胜禧达公司”)已全面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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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4 |
投诉人反映:中环督信转[2017]66号-3: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路26号金榜阁小区楼下闽北小厨油烟污染,实际与反馈结果不符,仍在营业。 |
厦门 |
㈠该店所属地点为禁止开办可能生产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且无餐饮业专用烟道。2014年11月26日,思明区执法局对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年4月12日向该店经营者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由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区法院对罚款部分进行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17年3月1日向区法院缴交罚款7500元。 ㈡对该店第一次信访投诉以及后续处理的情况。 1.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年5月2日再次向该店经营者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7年5月9日前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关闭。同时,思明区执法局现场还对该店产生油烟污染的炊具进行暂扣,暂扣炒锅壹个,并向经营者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 2.思明环保分局于2017年5月2日开展现场执法调查,并向该店送达了关于“在商住楼下禁止办理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的《告知书》,告知其停业整改。 3.思明梧村街道及该店所处的金榜山社区工作人员5月2日上门向该店经营者宣传《厦门市环保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发放“致经营者的一封信”,劝导经营者转行或者从事无油烟、噪音、污染的餐饮项目。 4.对于该店经营者一案违法行为未执行部分,思明区执法局与思明区法院于2017年5月12日到该店对其灶头用铁皮封堵,电焊加固,制止其继续违法经营。但该店经营者当日随即拆除继续经营。 |
属实 |
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年5月14日再次对该店进行督促整改,现场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暂扣炒锅2个,相应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责令当事人于2017年5月16日前取消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进行环保备案登记合法经营。 2017年5月15日,思明区行政执法局、思明区法院、思明环保分局再次到该店开展执法整治。现场将灶台用不锈钢板封住,电焊加固,使其无法营业。思明环保分局当日约谈经营者,该经营者也现场做出承诺,限期拆除灶头并转型经营无油烟餐项目。 2017年5月16日,思明区执法局对该店进行核查,灶台依旧被封住未使用。 |
该店经营者被约谈。 |
15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5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富山花园楼下多家餐饮店长期噪声、油烟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
厦门 |
湖滨南路富山花园一期二期小区周围餐饮店无餐饮业专用烟道,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大部分店家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直排,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该地点属于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目前,富山花园一期和二期小区周围共有餐饮店34家,5家无油烟问题,3家现场查看未营业(其中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43号之8“厦门市思明区熊富小吃店”先期已立案查处),目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共计26家。 |
属实 |
㈠2017年5月14日下午,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及所属街道等部门,对该处餐饮店问题进行联合执法,共计出动16人次,没收炒锅10余个、炉灶20余个、烧烤架6个。 ㈡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年5月15日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81号“厦门市思明区得蚨香餐厅”油烟、噪声扰民行为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执法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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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6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海翔大道西滨立交桥无隔声措施,噪声污染严重。中海锦城国际小区与海翔大道中间的排水渠,是典型的黑臭水体。诉求:请查处。 |
厦门 |
1、5月7日,集美环保分局已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毗邻西滨立交桥的夏商新纪元进行噪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夏商新纪元昼间区域噪声达标,而夜间区域噪声超标。关于道路交通噪声超标的信访事项属实。 2、5月14日上午,集美区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排水渠水体存在黑臭现象,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厦门市公路局在西滨立交安装隔音屏,具体由路桥集团负责实施;同时,由路桥集团组织完善集灌路一侧的隔音屏设置。路桥集团负责在5月20日完成隔音屏增设方案设计,计划6月份动工建设,尽快完成设置。 2.下游堵塞河道由集美区国投公司负责在5月25日前完成清淤。 3.中海锦城国际小区与海翔大道排水渠之间空地由区国投公司实施围墙围护,防止居民入内种菜,污染排水渠,计划6月中旬前完成围护。 4.中宛路横穿排水渠处断裂的污水管道由管养单位市水务集团实施修复,目前已抢修完毕。 5.解决中海锦城国际小区幼儿园污水排放问题。中海锦城国际小区物业现已开始整改,对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更换,预计5月25日前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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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7 |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文灶多为80年代国企职工宿舍,文园路3号的底层住户破窗设店、违章搭建,夜间烧烤、大排档,油烟扰民,臭气噪音不断,希望能彻底解决这长期困扰居民的问题。 |
厦门 |
㈠文园路1-3号系原厦门电化厂宿舍楼,竣工于1979年。上世纪90年代该处就已存在将住宅改成店面的现象。由于年代较为久远且该处业主已多次发生变更,无法明确具体违法建设行为人及情况。依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和《思明区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规定》,该处破墙改建行为,属临时过渡使用的历史遗留“两违”建筑。依照规定中“历史遗留‘两违’的处理方式”的要求,该处建设在国家征地拆迁前可暂予保留。 ㈡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3号为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目前该处11家餐饮店中,2家没有经营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其余9家餐饮店均存在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炒、煎、炸、烤餐饮项目,存在油烟扰民问题。同时,该路段人流量大,食客喧闹产生社会性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属实 |
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年5月14日对文园路3号9家餐饮店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9家餐饮店分别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9份、《行政执法通知书》9份,现场查扣炒锅10个,煤气灶1台,并相应开具了《物品登记保存单》;责令9家餐饮店经营者取消煎、炒、炸、烤等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在经营过程中要求食客降低音量,并进行环保备案登记合法经营。同日,思明区执法局对该9家餐饮店进行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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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8 |
投诉人反映:厦门海沧区东孚镇东坂路98号的厦门錩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工艺品厂,长期排放污水、废气、粉尘,前段时间已查封,但最近又生产了。 |
厦门 |
5月1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打磨车间内有2名工人在从事打磨修边,一层厂房内树脂成型车间处于停产状态,二层厂房内的彩绘车间处于停产状态;有机废气和粉尘处理设施已安装完毕。因该公司当日只有打磨车间少部分生产,无法对生产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月27日被我市环保部门依法查封的总开关上的封条已被损毁,电闸处于开启状态。经询问现场工人,得知该公司因为需要使用电焊机焊接废气处理设施管道的支架, 2天前公司负责人同意工人拆掉封条、开启电闸。 5月17日,我市环保部门再次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仍处于停止生产状态。该公司已使用保鲜膜对车间内未使用完的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原材料进行了密闭封存,有效减少了有机废气的排放。该公司废树脂空桶交由生产商厦门望宇工贸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油漆桶由生产商厦门联星化工有限公司回收处置,但均未签订回收合同;废有机溶剂委托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合同期限为2017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10日,投产至今还未转移处置。该公司危废贮存场所位于一层厂房内西侧,地面有硬化,危险废物能做到分类贮存,对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有设立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但是所设置的标识是自行打印的,不符合危险废物标识的规范,仓库现贮存有危险废物约200KG。 |
部分属实 |
2017年5月15日,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该公司经理;针对该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并拟处罚款3万元; 5月16日,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生产设备的电源开关等控制装置再次实施查封,实施期限30天。 2017年5月17日,针对该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我市环保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排污;针对该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完善、危险废物识别标识不规范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责令该公司于5月30前完成整改并书面报告;针对该公司未配套建设处理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设施、在生产过程中未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针对该公司擅自损毁一层厂房入口处右侧的1楼和2楼总开关处的封条、启用已查封的电源控制装置的行为,我市环保部门已于5月18日向公安机关提交正式移送函,提请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目前,该公司打磨车间、树脂成型车间、彩绘车间已停止生产。 |
厦门錩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被约谈。 |
19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19 |
投诉人反映:厦门海沧区新阳街道阳和路56号厂房内有家树脂工艺品厂,被环保查封后,偷接四楼的电关门生产,与门卫串通,躲避环保人员的检查。 |
厦门 |
2017年5月13日夜间,现场调查时,丘土林树脂厂未生产作业。5月14日昼间,调查小组再次现场调查,该厂办公区有电源,厂区动力总电源开关、五个机台配电柜、原材料仓库封条均完好,现场未有生产迹象,已拆除部分生产设备,现场留有4个工人在整理半成品,准备归还采购方。 |
不属实 |
进一步加强对丘土林树脂厂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停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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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20 |
投诉人反映:厦门湖里区康乐新村南山路227号一楼店家在2017年4月初在住宅楼安装了一台大型油烟机和烟囱,油烟、噪声严重影响了住户的生活。 |
厦门 |
投诉人反映的“厦门湖里区康乐新村南山路227号一楼店家”实为厦门市湖里区孔家二餐厅,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孔家二餐厅。 1、现场调查情况 厦门市湖里区孔家二餐厅原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向高空排放。2017年,因南山路227号楼安装电梯,厦门市湖里区孔家二餐厅业主将原来的烟囱拆除,重新安装新的油烟净化设备,新设置烟囱,将油烟进行高空排放。该楼楼长证明,南山路227号楼业主开会同意厦门市湖里区孔家二餐厅将烟囱移位。 2、监测情况 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5月14日19:25,对南山路227号厦门市湖里区孔家二餐厅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为64db,超出标准限值(60db)。17日晚,还组织检测公司对油烟监测,但因当晚时段非高峰期,餐厅客人稀少,厨房炉灶未全部开火,故决定改期在高峰时段再组织监测。 虽然厦门市湖里区孔家二餐厅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置烟囱,油烟向高空排放,但不排除经营过程中存在油烟影响居民生活的现象;噪声超过标准限值,存在扰民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针对“厦门市湖里区孔家二餐厅噪声扰民”的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5月14日开具《询问通知书》,通知经营业主携带相关资料接受调查。于5月15日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立案。 2.针对“噪声扰民及日常经营存在油烟影响居民生活现象”问题,5月15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约谈业主,业主承诺将按要求进行整改,避免经营活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湖里区孔家二餐厅负责人被约谈。 |
21 |
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21 |
投诉人反映:厦门湖里区康乐新村南山路225、226号楼下的三家五金建材加工厂噪声扰民。 |
厦门 |
该件为重复件。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查看,厦门市湖里区康乐新村南山路225、226号楼下的三家五金建材加工厂,分别为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 (一)现场调查情况 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发现: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均位于商住楼一楼店面,经营面积分别为13.92平方米、16.52平方米、20.06平方米,属于可能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五金、建材加工店,日常作业存在切割钢材钢管现象。上述三家店于5月13日已将切割工具、设备搬离店铺。5月15日,再次至现场检查,上述三家店店内只销售五金材料和成品,未再进行作业。 (二)监测情况 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5月12日17:45、17:58、18:14,对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102db、108db、105db,均超过标准限值(60db)。因上述三家店于5月13日已将切割工具、设备搬离店铺,只销售五金材料和成品,故之后未再进行噪声监测。 |
属实 |
1.针对上述三店“噪声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5月16日,对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发出告知书,拟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对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发出告知书,拟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对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发出告知书,拟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 2.5月12日晚,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对上述三家经营业主进行约谈。该三家经营业主均承诺即日起立即清除店内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工具,并保证不再进行五金加工,避免噪音扰民。5月13日,上述三家店均已将切割工具、设备搬离店铺。5月15日,再次至现场检查,三家店店内只销售五金材料和成品,未再进行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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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22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招商海德公园小区附近有个3万多平方米露天“垃圾坑”,臭气熏天,蚊蝇漫天。 |
厦门 |
2017年5月15日和16日,集美区建设局等单位多次到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招商海德公园小区附近存在2处建筑土头垃圾乱堆放点,面积合计约1800平方米;现场堆放的是土头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没有发现倾倒土头垃圾的当事人。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关于美山路海德公园段建筑土头垃圾问题 2017年5月,针对海德公园一期西门旁倾倒建筑土头未及时封盖问题,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对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限期清理,目前垃圾基本清理完毕;清理完毕后由业主单位厦门百城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围挡并将加强后期管理。 (二)关于美山路二里与三里中间待建规划路的建筑土头垃圾问题 因现场无法确定该处建筑垃圾倾倒者,集美区已先行由区属国企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代为清理,5月16日完成清理工作;5月17日集美区侨英街道办进场进行围挡作业,现已围挡完毕,并移交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管理。 (三)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和集美区侨英街道办将加强后期巡查监管,加大土头垃圾随意倾倒查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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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180号-23 |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拥军路沿线有2家沙石供应点,1家碎石供应点,1家水泥搅拌站。违规填海造地,破坏植被,作业时无任何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
厦门 |
被举报的2家沙石供应点,1家碎石供应点,1家水泥搅拌站调查核实情况分别如下: (一)白营沙场。该沙场为重复举报,信访件所举报非法填海问题属实。经我市海洋执法机构委托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洗沙场边界坐标测量,并与福建省法定海岸线比对:该洗沙场总面积为6823平方米,其中陆域面积3047平方米,非法占用海域面积3776平方米。 (二)林聪明沙场。经现场检查:砂场西南侧由一处砖房和集装箱房,西侧由一座砖房,西北侧由两座集装箱房,场地没有沙堆,现场检查时没有在生产作业。经我市海洋执法机构委托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洗沙场边界坐标测量,并与福建省法定海岸线比对:该洗沙场总面积为6167平方米,非法占用海域面积6167平方米。信访件所举报非法填海问题属实。 (三)石料加工厂。经现场检查及确认,该碎石场破坏植被属实,已经停止运营,当事人正在自行拆除碎石场设备。信访件所举报破坏植被问题属实。 (四)水泥搅拌站。经现场调查,该搅拌站散装水泥罐有安装吸尘水箱并有安装降尘设备(雾炮两台、洒水车1台),降尘设备运转记录正常。但该水泥搅拌站降尘设备未全面覆盖到整个生产场地,路边围挡喷淋设备未全面安装到位。信访件所举报扬尘问题部分属实。 |
属实 |
(一)责令立即改正。 1.责令白营沙场立即改正。 该沙场为为重复举报,已完成整改工作。 2.责令林聪明沙场立即改正。 5月12日对当事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将沙场剩下的设备限期拆除完毕。5月14日我市执法人员到沙场巡查,确认沙场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对非法填海部分,于5月15日向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填海行为。 3.责令石料加工厂改正。 2017年5月14日,我市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再次对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约谈了当事人,要求其立即拆除碎石机械设备,当事人承诺2017年5月15日前将碎石设备全部拆除。5月15日,经现场检查确认,碎石设备已全部拆除。 4.责令水泥搅拌站立即改正。 5月14日,我市执法人员到现场勘查,水泥搅拌站降尘设备尚未全面覆盖到整个生产场地,路边围挡喷淋设备也未全面安装到位。执法人员对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进行整改,于5月15日该水泥搅拌站整改完毕。 (二)立案查处。 1.对白营沙场立案查处。我市已于5月13日对白营沙场立案查处,预计在5月25日前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在6月25日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对林聪明沙场立案查处。我市已于5月15日对该沙场立案查处,预计在5月27日前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在6月27日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对石料加工厂立案查处。5月15日我市执法人员已对该处碎石场扬尘污染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并于2017年5月15日下达告知书。 4.对水泥搅拌站立案查处。我市执法人员已对该处碎石场扬尘污染进行立案处理,并于2017年5月18日下达告知书。 |
石料加工场负责人被约谈。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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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向中央环保督察组领导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村小酒吧噪音扰民的问题,到现在仍然是夜夜笙歌到深夜,严重影响村民和游客的起居,该行为也对不起厦门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希望中央环保督察组能以人为本抓紧时间处理,还村民和游客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 |
厦门 |
曾厝垵村内共有23家小酒吧,其中21家已办理《营业执照》,且均为超范围经营,仅1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另2家无证无照。23家均未办理环保备案登记。 |
属实 |
㈠快速依法查处 5月16日,思明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噪声检测,5月18日上午取得监测噪声超标报告4份,于5月19日依法立案处理;剩余19家小酒吧将继续监测,若监测结果超标,将及时立案处理。同时,由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3家超范围经营问题进行处理。 ㈡持续联合执法 5月14日晚,思明区人民政府连续4天组织多部门对上述23家酒吧开展综合执法,对存在噪音扰民的酒吧进行劝导整治,暂扣相关物品,进行噪音监测取证。共出动35人次,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共14份,暂扣十七个音箱。 5月15日晚,思明区人民政府组织滨海街道、城管执法、文体、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上述23家酒吧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45人次,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音响设备1台,有效恢复文创村的安宁。同时进入每家酒吧进行宣传,发放依法经营告知书17份。 5月16日、17日思明区人民政府继续组织滨海街道、城管执法、文体、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曾厝垵酒吧开展综合执法和巡查督导,共出动90人次,恢复文创村的宁静。16日环保部门组织对涉嫌噪音扰民的酒吧进行噪声检测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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