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17件均已办结)

发布日期:2017-05-24 09:22 字号:

序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中环督信转〔2017200-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居安里139号楼顶,中国电信建信号塔、机房,辐射、噪声扰民。

厦门

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属实情况。517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委托厦门中迅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居安里1397楼的次卧21#),次卧12#),主卧(3#)进行噪声监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3#监测点位夜间噪声为36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2规定的标准限值(A类房间<35);2#3#监测点位夜间倍频带声压级(500Hz)分别为3334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3规定的标准限值(A类房间<29),信访反映噪声扰民情况属实。

(二)不属实情况。517日上午,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执法人员对居安里139号基站下方地面(1#),基站上方屋顶(2#),房屋南侧阳台(3#)进行射频辐射监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1#点位电场强度最大值2.09V/m2#点位电场强度最大值1.40V/m3#点位电场强度最大值1.59V/m,监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规定的标准限值(电场强度EV/m)<12),信访反映辐射扰民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201612月,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申办一批基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包括该基站项目),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审查发现该批基站项目已投入运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不予受理并将该案件移送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调查处理。目前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已启动立案程序。

2.同安电信公司现场负责人承诺加强对该基站的运行维护管理,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2

中环督信转〔2017200-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西路凤岗大型屠宰场,未设围挡,杀猪噪声、臭气扰民。

厦门

经调查,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先后于514日下午,515日凌晨、516日凌晨到该屠宰场实地检查,发现场区内有猪排泄物臭味。515日凌晨对该场噪声进行检测:其厂界噪声达到63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同安区于519日再次现场督查。凤岗屠宰场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车间、场地及载猪车辆的清洗,污水统一收纳处理。二是每天对厂区、车间等清洗后进行消毒,减少臭气附着散发。三是使用除臭剂,将排泄物统一放入生物池后进行集中除臭,减少臭气形成。四是加快隔音围挡设施建设,建设方案正在设计中,并改进了赶猪技术(采用电棒),减少赶猪时产生的噪音。经整改,该场产生的臭气、噪音情况有明显改善。

 

3

中环督信转〔2017200-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人山社区禹州大学城小区内,禹洲大学城清洁楼,设计不合理,垃圾产生二次污染。

厦门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属实情况。在转运垃圾过程中,没有采取封闭式压缩转运措施,遗洒的垃圾会对小区周边造成二次污染。

2.不属实情况。该生活垃圾收集点并非垃圾清洁楼,而是小区自建的配套设施,主要收集小区内生活垃圾,由禹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

部分属实

 5月17,对禹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单,要求其于5月18开始整改

1.终止垃圾转运合同,使用密闭式垃圾压缩车转运。

2.改造垃圾收集点,粉刷墙面,硬化地面,加装卷帘门,设置截水沟,达到垃圾清洁楼标准。

 

4

中环督信转〔2017200-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13号餐饮店面污水油烟噪声扰民。

厦门

()经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盛光路1310家餐饮店均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盛光路1310家餐饮店位于集美区集美街道盛光社区盛光路路边独立店面。该10家餐饮店配置有专用污水管网、油烟净化设备,但都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存在经营过程中“污水未处理直排污水管网,噪音扰民”的情况。

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10家餐饮店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噪声扰民的问题,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已于518日立案查处。

()目前该10家餐饮店均处于停业整改状态,若要重新开业,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审查,若条件不符,劝其转型,否则坚决予以关闭。

 

5

中环督信转〔2017200-5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城西二里130号振兴小区10号楼楼底振兴小炒店(车库改成),占用过道,晚上营业,噪声油烟扰民。

厦门

信访情况属实。振兴小炒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热食类制售)活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属无证照经营,且没有租赁合同。该店系车库改用于餐饮服务,但未改变建筑物结构,建筑面积44.8平方米,未设置餐饮专用排油烟管道,自建排烟管道排入下水管道 

属实

1.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16日依法对振兴小炒店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振兴小炒店立即停止相关违法经营活动。

2.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516日对经营者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5月16振兴小炒店自行停业整顿,经营者于5月17到大同中队接受调查。

3.同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于518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责令限期关闭,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振兴小炒店经营者被约谈。

6

中环督信转〔2017200-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环岛路珍珠湾花园,小鱼儿、首家透明餐厅、平价餐厅、拉面馆四家餐饮店,油烟、噪声扰民。

厦门

5家餐饮店查处情况:

1.曾厝垵路296号店面(小鱼海鲜),已办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未办理环保备案登记。该店经营油烟扰民项目,属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思明区执法局已依法立案处理,并在案件到执行期后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6127日受理。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执法局拟于2017616日依法强制执行。

2.曾厝垵路288-290号店面(透明餐厅),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办理环保备案登记,该店经营油烟扰民项目,属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思明区执法局已依法立案处理,并于2017513日发出《告知书》。

3.曾厝垵路276-280号店面(厦门平价海鲜),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办理环保备案登记,该店经营油烟扰民项目,属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思明区执法局已依法立案处理,并于2017513日发出《告知书》。

4.曾厝垵路282号店面(闽南特色小吃),该店原经营扁食店,现任经营者于2016年底转租该处经营出租自行车项目,于20174月底改作小吃类项目,无证无照。现场核查存在经营油烟扰民项目,属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思明区执法局于512日前往现场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执法通知书》,并抄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助处理。

5.曾厝垵路274号店面(中国兰州拉面),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现场核查存在经营油烟扰民项目,属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思明区执法局已于514日依法立案处理。

㈡近期执法情况:512日下午,思明区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所属滨海街道对上述餐饮场所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35人次,对除中国兰州拉面店以外的4家餐饮店分别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铁锅7件。

514,思明区执法局对上述5家餐饮店分别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共暂扣铁锅5件。

515上午,思明区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监及所属滨海街道到现场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45人次,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铁锅5个。515日下午,思明区执法局再次到现场执法,出动20人次,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铁锅2个、电子秤1台。

516下午,思明区滨海街道组织环保、市监、城管执法以及珍珠湾花园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 研究探讨妥善解决珍珠湾花园小区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事宜。

516,思明区执法局分昼夜不同时段到现场巡查,发现上述5家餐饮店均已关门暂停营业。

属实

思明区执法局于516日、17日分昼夜不同时段到现场巡查,发现上述5家餐饮店,除闽南特色小吃外,均已关门暂停营业。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17日反馈,已于516日向曾厝垵路282号店面(闽南特色小吃)颁发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为厦门市思明区蔡稻花小吃店。思明区执法局于518日现场核查,该店已持证照经营,目前无经营餐饮油烟项目。思明区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如发现有违规经营行为,将立即予以纠正并立案查处。

 

7

中环督信转〔2017200-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厦门菲度运动有限公司,夜晚偷排恶臭气体,废水直排灌溉水渠。

厦门

我市相关部门于517日组织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需对镖靶边框喷漆,但未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喷漆废气直接通过排气扇外排,造成污染,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喷漆作业,车间内有生产原料琼麻、水性油墨挥发产生的气味。该公司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网框涂刷水性油墨,当网框使用时间较长或更换颜色时,需进行清洗,设有一个约1立方米的清洗槽,清洗槽废水排入厂外水水渠,现该水渠不具备灌溉功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清洗作业。

该公司厂房有新旧铁皮搭盖共3处,其中1处铁皮搭盖较新,占地及建筑面积均为500.5平方米;另2处一层铁皮搭盖较旧,已建好十几年,占地面积分别为976平方米、2106平方米,3处铁皮搭盖均无法提供合法审批建设手续。

基本属实

1. 5月17,我市环保部门针对该公司在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3万元,并责令其停止排污。

2. 5月17,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了该公司法人代表。

3. 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已于2016321日对占地面积500.5平方米铁皮搭盖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于2017519日对占地面积分别为976平方米、2106平方米铁皮搭盖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4.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菲度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被约谈。

8

中环督信转〔2017200-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640号翠湖村小区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

厦门

仙岳路640号翠湖村小区建成于1996年,共有四栋住宅楼,毗邻摩登大厦、音乐时代广场、湖北大厦、潇湘大厦、中关委大厦、松柏高中部,该小区一楼商家根据市场需求,多数从事餐饮服务(包括小吃、烧烤、大排档等)。该处餐饮店均位于住宅楼沿街裙楼的一楼店面,无餐饮业专用烟道,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属于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㈠该处大部分餐饮店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其中2家无油烟问题,12家存在油烟问题,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

㈡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9日对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的12家餐饮店分别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行政执法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

2017510日思明区筼筜街道牵头组织思明区执法局、思明环保分局、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共出动30人次,暂扣厨具12件。

2017511日下午思明区筼筜街道办牵头召开思明区执法局、思明环保分局、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屿后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联合执法协调会,会议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进行联合整治。会后,联合执法队立即对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640号翠湖村小区楼下餐饮店的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计出动57人次,执法工具车2部,现场查扣炉具、烤具、桌椅,炒锅等10余件。

属实

2017516夜间,思明区再次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以及属地筼筜街道等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共计出动15人次,执法工具车2部,农用车1部,现场查扣厨具8件。

 

9

中环督信转〔2017200-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凤南农场,鹭特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粉尘扰民,噪音扰民,污水直排水沟。

厦门

516,厦门市环保局同安分局到该公司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无生产,正在检修设备。

1.该公司四面环山,距离最近村庄直线距离约800米。厂区道路大部分硬化,地面干净无积尘。厂区门口设有活动水管,车辆进出大门均有经洗车台用水管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浇灌公司员工自家菜地。510,该公司委托厦门市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昼夜噪声、排气筒颗粒物、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XJJG/环境检测/(2017)272号)。

2.该公司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二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公司员工自家菜地。

3.该公司库房未配备喷淋设施,粉尘管控不够到位,存在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针对该公司无喷淋设施的问题,市环保局同安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于522日前完成整改;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1万元。

 

10

中环督信转〔2017200-1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中海锦城国际小区,1.海翔大道立交桥车辆噪声扰民。2.中海锦城国际小区与海翔大道中间的排水渠,水体黑臭。

厦门

1.5月7,集美环保分局已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毗邻西滨立交桥的夏商新纪元进行噪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夏商新纪元昼间区域噪声达标,而夜间区域噪声超标。关于道路交通噪声超标的信访事项属实。5月17,集美环保分局已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毗邻西滨立交桥的中海锦城国际小区进行噪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中海锦城国际小区昼间区域噪声略微超标。

2.5月14上午,集美区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排水渠水体存在黑臭现象,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1.厦门市公路局规划在西滨立交安装隔音屏,具体由路桥集团负责实施;同时,由路桥集团组织完善集灌路一侧的隔音屏设置。路桥集团已于520日制定初步设计方案,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审核,计划6月份动工建设,将尽快完成设置。2.下游堵塞河道由集美区国投公司负责在525日前完成清淤。3.中海锦城国际小区与海翔大道排水渠之间空地由区国投公司实施围墙围护,防止居民入内种菜,污染排水渠,计划6月中旬前完成围护。4.中宛路横穿排水渠处断裂的污水管道由管养单位市水务集团实施修复,目前已抢修完毕。5.解决中海锦城国际小区幼儿园污水排放问题。中海锦城国际小区物业现已开始整改,对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更换,预计525日前完成整改。

 

11

中环督信转〔2017200-11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坂尚社区尚忠社360号武警水电六支队宿舍区附近的拥华工厂、逸家艺术、彩亿龙印刷厂,环境污染严重。双益亨石材厂丰城污染严重,201610月曾公告说要搬迁,到现在没有搬迁。

厦门

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 拥华(厦门)家用品有限公司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A栋厂房3楼、4楼的喷漆房已停工,未喷漆,4楼的新增的一条生产塑料梳子的生产线已停工未生产。B栋厂房3楼、4楼的喷漆房已停工,未喷漆。调漆车间未发现调漆作业。A栋顶楼废气处理过滤棉设施密封门已用玻璃胶密封和螺丝锁紧。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正在整改之中。粉尘集尘器的电机已修好,已投入使用。

2. 厦门彩亿龙印刷有限公司

该公司有在生产,主要从事印刷及装订,印刷工序已停,手工装订仍有生产,目前正在找厂房准备搬迁。

3. 厦门逸臣商贸有限公司(投诉人反映的“逸家艺术”为厦门逸臣商贸有限公司)

该公司有在生产,主要从事相框加工及成品包装,正在准备搬迁。

4. 厦门双益亨石材有限公司

该公司现场机器拆除,没有生产,生产设备已搬迁,现场只剩下石板。

属实

1. 拥华(厦门)家用品有限公司

12017515日,针对该公司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污染物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50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如未改正,拟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2)针对该公司废气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市环保部门拟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32017516日,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该公司副经理。

2. 厦门彩亿龙印刷有限公司

2017515,针对该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污行为。

3. 厦门逸臣商贸有限公司

2017512,针对该公司相框加工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4万元。

 

12

中环督信转〔2017200-1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七里瑞景公园小区配套的南会所违法设立餐饮业,油烟和噪声扰民。诉求:请查处。

厦门

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七里瑞景公园小区配套的南会所应为“优传酒业”,该公司东侧、北侧为瑞景公园小区住宅,距最近的住宅约20米;南侧为文兴西路,东侧无建筑物;主要经营红酒销售,餐饮项目主要用于红酒品鉴会配餐和公司员工餐。公司共有4个包厢,厨房设有2个基准灶头,4个煲仔炉,油烟收集后经安装于3楼屋顶的油烟净化器往文兴西路一侧排放。

属实

思明区执法局、思明环保分局于516日、17日前往现场:

㈠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㈡按照《厦门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安装除异味处理设施。

㈢思明环保分局已对该公司餐饮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行为立案查处。520日,思明环保分局拟对该餐饮项目进行噪音及油烟监测,经现场查看,该餐饮已停止营业,无法进行油烟噪声监测,经与负责人联系确认将不再进行经营。思明环保分局将加强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其重新经营,将对其依法查处。

 

13

中环督信转〔2017200-13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湖滨东路荣记鱼粥餐厅,占用小区绿地违建,油烟、噪声、垃圾污染环境。

厦门

㈠该餐厅主营深海鱼粥,现场发现存在炒菜等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该经营场所距离周边住宅十米以内,经思明环保分局确认,属于禁止地点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违反了《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5条之规定。

㈡该餐厅经营者于2005年将该店第1层及第2层西侧部份墙体拆除,并在该店西侧扩建楼梯、水池等设施。思明区执法局于201579日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2015819日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5526日作出行政裁定书。

㈢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2日依法对该餐厅在禁止地点新设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问题进行立案。

2017512日下午,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执法局到该餐厅现场勘察案件执行条件,该餐厅经营者提供了思明消防大队201753日批复的材料,体现该店西侧2005年建楼梯和拆墙系消防安全需要,经营者于2017513日作出书面承诺,将于下一步重新装修时拆除楼梯、恢复墙体,重新设计消防疏散通道。513日上午,该店经营者将扩建的水池先行拆除。思明区人民法院拟定于523日现场检查整改情况,若未整改将于当日予以强制执行。

属实

㈠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7日对该餐厅噪声扰民问题依法开具编号2015247《限期改正通知书》,于2017518日委托第三方环保监测单位对其进行专业噪声监测,预计5日后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㈡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7日现场责令该餐厅经营者将堆放在餐厅后面的杂物及垃圾清理完毕。

 

14

中环督信转〔2017200-1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7号恒达大厦一楼“潮汕牛肉火锅”、“酸菜鱼火锅”,周边的“天杰福餐饮店”油烟扰民。

厦门

思明区大学路177号恒达大厦为商住楼,15层为商业用途,该栋楼下3家餐饮店均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无餐饮业专用烟道,属禁止开办产生油烟污染餐饮项目的地点。

 ㈠“思明区海浪石餐饮店”(店招:浪石酸菜鱼)经营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由自设排烟管道引至该店厨房外墙处排放;

 ㈡“思明区暖牛季火锅店店”(店招:潮汕牛肉火锅)主要经营牛肉火锅,厨房内未设置灶头与炒锅,但熬煮牛肉产生的油烟、异味经收集未处理直排至厨房汤锅上方的窗户处。

 ㈢恒达大厦旁的“思明区天杰福小吃店”(店招:天杰福海鲜)位于住宅楼一层店面(该楼为私宅,共有三层,二层及三层为房东自住),经营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由自设排烟管道引至该栋楼三层楼顶排放。

属实

㈠依法处理情况

⒈对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9号的“厦门市思明区天杰福小吃店”(店招:天杰福海鲜)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于2016815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撤除可能产生油烟的厨具,办理环保备案,整改至符合环保要求。于201696日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于20161229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思明区执法局将待复议诉讼期满后,申请思明区法院强制执行。

⒉对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7102单元的“厦门市思明区海浪石餐饮店”(店招:浪石酸菜鱼)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于2016711日开具《限期改正通》,责令当事人自行撤除可能产生油烟的厨具,办理环保备案,整改至符合环保要求。于201696日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于2017222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⒊对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7101号的“厦门市思明区暖牛记火锅店”(店招:潮汕牛肉火锅)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于2016711日开具《限期改正通》,责令当事人自行撤除可能产生油烟的厨具,办理环保备案,整改至符合环保要求。于201758日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㈡联合整治情况

2017517晚,思明区组织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卫生、环保以及所属厦港街道共出动执法人员共计21名,对上述3家餐饮店油烟扰民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其中对“厦门市思明区暖牛季火锅店”暂扣单头灶台一个,铁锅4个,铁铲2把;对“厦门市思明区海浪石餐饮店”暂扣加工台一个,燃气灶1副;对“厦门市思明区天杰福海鲜餐厅”暂扣桌椅各3张,加工锅铲2副。

 

15

中环督信转〔2017200-15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濠头社区和宁里小区旁边五矿大厦重建项目(承包施工单位:中建东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占道施工,将泥浆排入小区道路雨水井及主管道,导致管道堵塞,生活污水无法排出,影响小区生活环境;冲孔机早上6点半、中午1点开始施工,经常晚上到11点,噪声扰民。居民多次向110及城管举报,中建四局五矿大厦项目部书面承诺整改,但至今未落实到位。

厦门

(一)关于反映向小区道路雨水井及主管道排放泥浆的问题。自20171月份以来,共收到此类投诉1起,信访件1件(与投诉实为同一起,时间为324日),厦门市执法局于当日到现场处置,经过现场勘验发现,钻机在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水过多溢出,经过工地东侧地势相对较低的一处围挡底部渗出,由于该项目现场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巡查发现,导致有少量泥浆水顺势流进地势较低的雨水井。执法队员当场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施工单位认错态度端正,整改动作迅速,一是清理泥浆,清洗雨水井;二是将围挡底部渗漏处用水泥浇筑封住。鉴于施工单位整改到位,也未造成不良后果,处以罚款2000元。截止到目前,未发现此类问题。

(二)关于反映禁止时段施工噪声扰民的问题。自20171月份以来,共接到投诉3起:有2起为转运土方,均现场制止;另1起为工地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因未提前报批,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处以罚款6000元。信访件8件,因投诉噪声无法现场取证,厦门市执法局采取召开施工整改协调会,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引导,提出明确整改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也表态在下步施工中注意采取降噪措施,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并积极做好周边小区居民的安抚工作。

属实

51715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约谈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施工管理及降低噪声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继续加强检查频率,加大检查力度,并派专人对接施工单位,督促检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规范,进一步采取降低噪声措施。二是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厦门市是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施工时间安排作业(即:上午6:00-12:00,下午14:30-22:00),要求监理单位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三是在施工时必须启动围挡和移动的喷雾系统进行防尘降尘。四是对群众的投诉严格按《信访条例》和执法程序的规定,及时出警处置,对擅自超时超标施工的行为依法查处。

中建东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被约谈。

16

中环督信转〔2017200-1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金岭花园与金彩花园之间,老地方烧烤店,使用木炭作燃料,烧炭废气、油烟、客人喧哗噪声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厦门

老地方烧烤店,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化卫明小吃店;店招:“老地方烤鱼烧烤”。

1、现场调查情况。厦门市湖里区化卫明小吃店,位于双浦路、后埔社“城中村”一层店面,经营场所面积124.565平方米,共3间店面,其中:双浦路西侧1间,面积:23.1平方米;双浦路东侧2间,面积分别为37.985平方米、63.48平方米,三间店面内均有设置厨房。517日,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该店经营过程中,使用木炭烧烤,产生废气;未设油烟净化装置,油烟违规排放;未设置油水分离设施;经营过程,食客喧哗。

2、监测情况。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51621045170048,分别对该店营业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62db61db63db65db,均超过标准限值。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1.针对“厦门市湖里区化卫明小吃店使用木炭烧烤、产生废气,油烟、噪声扰民”及“油水分离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同时,安排执法人员每日在厦门市湖里区化卫明小吃店定岗值守到夜间24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查处。

2.2017年5月16,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再次组织对该店占道经营问题进行整治,并与江头街道办事处对该店经营者的妻子进行约谈,其承诺“不使用木炭,避免油烟、噪声扰民”。

小吃店经营者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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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200-1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杏北新城靠近杏前路的高架桥(集美到灌口,今年刚建好),车辆噪音扰民。目前有安装隔音屏,但是效果不佳。

厦门

517,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委托对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受交通噪声影响的敏感区域噪声以及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正式监测报告尚未编发)显示,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昼间噪声达标,而夜间噪声超标。信访件噪声投诉内容属实。

属实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已要求路桥集团在杏前路高架桥靠杏北新城匝道再延伸增加设置200米隔音屏,计划525日完成设计方案,6月份动工建设,将尽快完成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