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34件均已办结)

发布日期:2017-05-26 11:32 字号:

序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中环督信转〔2017219-1

投诉人反映:铁塔公司在厦门市思明区石亭路155号建超过7楼高的发射塔,对附近居民造成辐射影响。

厦门

经查,思明区石亭路155号发射塔位于思明区湖滨中路与石亭路交叉口,属于《台风灾后重建提升行动项目清单(第七批)》(厦发改投资〔2017210号)所列建设项目。该站点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提升石亭小区及周边区域信号覆盖,为小区及周边居民提供优质稳定的通信服务,特别是将保障厦门会晤重点区域网络稳定运行。根据《台风灾后重建提升行动项目小组工作方案》(厦发改投资〔2016830号),该项目实行边建设实施、边审核投资、边补办手续,所有审批手续于20178月底前补齐。该站点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735日委托核工业二三零研究所编制。厦门铁塔于20174月份开工,正开展项目建设施工,目前已完成杆塔基础部分建设,信号发射器尚未安装。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目前该站点尚未建成投入使用,不具备存在信访件中反映的“对附近居民造成辐射影响”情形的条件。我市环保部门已要求厦门铁塔在该站点通过环保审批前不得使用,同时将继续跟踪该站点建设进展并在站点建成投入使用后及时开展监测。

 

2

中环督信转〔2017219-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街道永丰路10号大门里尽头73楼(一栋白色的厂房)厦门华栐工贸有限公司,废气刺鼻,有颜色废水排到厂区四周水沟。

厦门

518,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华栐工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工艺流程为工艺品半成品进厂-螺丝拼接组装-包装出货。少量工艺品需要用到AB胶、酒精胶、工业酒精等辅料。AB胶用于工艺品件的粘合,酒精胶和工业酒精用于工艺品件的补缝。现场检查时车间内外均无刺鼻异味。该公司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仅有员工洗手和卫生间等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后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核查厂区周边水沟均未发现异常。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针对华栐工贸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2017519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1万元,并要求该公司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手续。

 

3

中环督信转〔2017219-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百合花园小区,2家便利店(见福、心悦)下午3点摆摊油炸食品,油烟扰民。

厦门

思明区嘉莲街道莲岳路百合花园楼下见福便利店及心悦便利店,时有占道摆摊,经营油炸食品,所产生的油烟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思明区执法局始终对占道经营保持高压整治力度,且不定期组织整治行动。201663日,思明区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百合花园楼下便利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商家文明经营,并对“福客商贸有限公司莲岳店”(店招“见福便利店”)占道经营油炸食品的行为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店家自行整改,见福便利店积极配合整改。

属实

思明区执法局于518日,出动人员12人次,对百合花园楼下便利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现场未发现有店家占道油炸食品,执法人员对便利店占道摆放货物的行为进行纠正,并对店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519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核查,未发现有占道经营行为。下一步,思明区执法局、嘉莲街道等部门将把百合花园楼下便利店占道经营整治的问题纳入2017年夏季整治计划的重点,进一步保持和加强常态化管理,在夏季占道高峰期来到之前形成相当的执法压力,防止成规模占道经营的回潮和形成。

 

4

中环督信转〔2017219-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沧林东一里118号绿苑新城南边的天虹商场,一、二层商店距离居民区距离20-50,油烟直排扰民。

厦门

厦门市海沧区绿苑新城南边的天虹商场一至二层共8家餐饮项目。

18家餐饮项目均办理环保手续;

2、星巴克咖啡和米加米寿司店2家餐饮主营项目为咖啡和寿司,不产生油烟。

36家(肯德基、豪客来、牛皇叔、大丰收、食汇堂、老颠泡猪腰)经营煎炒炸类中西餐食品,产生油烟行为。

4、上述6家存在产生油烟行为的餐饮商家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均设置了专用油烟管道和隔油池,烟道排放口设置在商业综合体的楼顶并设置隔音房,出口方向均背向绿苑新城居住区,6家商家共设置4个油烟排放口,其中大丰收、老颠泡猪腰和牛皇叔三家共用1个排放口,商场楼顶的油烟排放口离最近的居住楼距离大于20米,不存在油烟直排现象。

5、海沧区城管执法局安排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上述6家商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仅对肯德基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未超标,其余5家商家由于排放口烟道设置不标准无法取样检测。

部分属实

1、海沧区城管执法局已于2017521日书面通知此6家商家于529日前对油烟净化设施按照规定进行养护。

2、 责令5家达不到检测条件的商家在商场楼顶的油烟排放口增设大于4.5倍烟道直径的平直管段,海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再行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未达标的将依法查处。

 

5

中环督信转〔2017219-5

投诉人反映:1.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风景湖公园有两个排污口,分别在金龙桥下游150米左右、金巴黎酒店边,排放有色废水,臭气扰民;2.公园附近溢洪坝下游河道臭气扰民。

厦门

本件属于重复件。

519下午,集美区建设局会同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集美区灌口镇再次到现场核查:

()灌口镇风景湖公园内金龙桥下游150米左右的排水口有水流排出。该水流略带浑浊,颜色无明显异常,略带异味,非有色废水。初步判断该水流为雨、污混流,污水来源于公园附近黄庄社区生活污水。对该排水口排水,已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采样监测。

()金巴黎酒店旁排洪管口有水流排出。该水流略带浑浊,颜色无明显异常,略带异味,非有色废水。初步判断排洪管口出水为雨、污混流,污水为来源于排洪管上游的灌口镇上塘村许村尾社、大路乾社的生活污水。对该排水口排水,514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已委托取样检测,结果为:PH7.82、悬浮物40mg/L、化学需氧量92 mg/L、氨氮36.7 mg/L

()灌口镇风景湖公园附近溢洪坝下游河道臭气来源为上游风景湖的死鱼随水流漂至溢洪坝边堆积产生。对风景湖公园附近溢洪坝下游河道水体,已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采样监测。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关于灌口镇风景湖公园内金龙桥下游150米左右的排水口存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的问题。

目前由集美区建设局作为业主,集美城市发展公司代建的风景湖截污工程已于20174月开工,截污工程包括金龙桥下游150米左右的排水口排放的生活污水的截流工作。集美区将加快风景湖截污工程进度,争取20177月底竣工。

2.关于灌口镇上塘村许村尾社、大路乾社存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排洪管的问题。

目前由灌口镇政府作为业主,集美城发公司代建的上塘村许村尾社、大路乾社农村截污纳管工程完成约70%的工程量。集美区将加快建设,争取20176月底竣工。

3.关于公园附近溢洪坝下游河道存在死鱼未清理的问题。

519集美区灌口镇政府已完成公园溢洪坝下游死鱼清理,并加大溪流巡查养护力度。集美区将督促风景湖公园代管单位区属国企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公园水体保洁,及时清理风景湖水面杂物。

 

6

中环督信转〔2017219-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办兴旺社区,立扬光学企业喷漆味刺鼻,华源纸业臭气扰民,夜间营业,晚间偷排废气。

厦门

被举报对象立扬光学全称为厦门立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华源纸业实为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6家企业,分别为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晶悦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北新激光刀模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永顺欣光学有限公司、厦门优立扬纸业有限公司、月恒(厦门)纸业有限公司。

(一)厦门立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的主要产污环节为喷漆车间。喷漆车间配套建设全密闭的喷漆房,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后引至楼顶再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该公司生产时间为:800120013001800,夜间基本不生产。

该公司喷漆工艺密闭作业,生产工况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界周边未发现有明显异味。

(二)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产污环节为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清洗产生的油墨废水,其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印刷车间密闭生产,其生产废气收集后有组织排放。该公司生产时间为:80012001300170018002000

该公司生产工况及设施运行均正常,厂界周边未发现有明显异味。

(三)厦门市晶悦电子有限公司

该公司生产面积约400m2,生产工艺为铝板、PC板—裁切—丝印—冲床—检验—成品,生产设备有丝印机3台,烤箱2台,晒板1个,主要产污环节为丝印产生的有机废气。丝印工艺未在密闭条件下工作,产生的有机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状态,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车间内有一定的异味。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四)厦门优立扬纸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从事纸箱加工,其印刷(水墨)清洗等生产废水排入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印刷使用水性油墨,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也未发现其它违法行为。

(五)月恒(厦门)纸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从事生活用纸加工,以切割、剪裁为主,无生产废水,无生产废气。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也未发现其它违法行为。

(六)厦门北新激光刀模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主要从事激光切割,无生产废水,无生产废气。生产工艺为木板—激光机切割—成品,现场未发现明显异味。但该公司20167月在现址正式投入生产至今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七)厦门永顺欣光学有限公司

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塑胶眼镜—清洗—喷漆—自然晾干、烘干—品检—出货,主要产污环节为喷漆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现场检查时,喷漆工艺停止使用,正在改造全密闭喷漆房和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属实

(一)厦门立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该公司危险废物标识有脱落的问题,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于2017531日前完成整改。

518,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厂界(3个点位)分时段进行无量纲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喷漆车间废气排放口的三苯、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下步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二)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针对该公司未设置危废标识标志,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1万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整改;针对该公司废气排放管断裂以及排气筒高度不达排放高度要求的问题,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3万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整改。

518,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三苯、非甲烷总烃监测,对该公司厂界(3个点位)分时段进行无量纲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对污水处理站设施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下步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三)厦门市晶悦电子有限公司

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问题,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1050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对其有机废气未在密闭场所生产的问题,我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2万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整改;对其危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整改。

518,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丝印相关设备实施查封。

(四)厦门北新激光刀模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问题,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5000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改正;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问题,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

(五)厦门永顺欣光学有限公司

针对该公司未设置危废标识标志的问题,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1万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整改;针对该公司雨污混排的问题,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1万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整改。

518,市环保局海沧分局对其喷漆相关设备进行查封,防止其恢复生产,对环境产生影响。

立扬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晶悦电子有限公司主管、永顺欣光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北新激光刀模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月恒纸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优立扬纸业有限公司股东被约谈。

7

中环督信转〔2017219-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13号餐饮一条街(晶鑫园、紫葡萄快餐店、沙县小吃、莆田卤面等10多家)油烟直排,噪声扰民。

厦门

此件为重复投诉件。519下午,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再次到现场进行核实,10家餐饮店均处于关停状态。

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目前10家餐饮店均处于关停状态。

 

8

中环督信转〔2017219-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45103室吉香烧烤店(注册名:吉鲜小吃店)、43102-2阿伟生蚝馆(注册名:鑫吉香小吃店)、小龙虾店,夜间油烟扰民。

厦门

㈠厦门市思明区吉鲜小吃店(店招:吉香)经营油烟扰民项目,思明区执法局于2014826日依法立案处理,于20141015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1518日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案件到执行期后,思明区执法局于2015120日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719日受理。2017412日,行政执法相对人已缴交罚款。

㈡厦门市思明区鑫吉香小吃店(店招:阿伟生蚝馆)经营油烟扰民项目,思明区执法局于2014826日依法立案处理,于20141015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1518日发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案件到执行期后,思明区执法局于2015120日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6113日受理。

㈢厦门市思明区虾之江湖小吃店(店招:虾之江湖),该店以经营小龙虾为主,现场检查中未发现该店有灶头及炒锅等产生油烟污染的设备,未发现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属实

思明区于2017518日晚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监及所属开元街道对上述餐饮场所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20人,对吉香、阿伟生蚝馆分别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旧烤炉2个。

经执法人员核查,湖滨中路45103室吉鲜小吃店(吉香烧烤)已取消煎、炒、炸等可能产生油烟的项目,湖滨中路43102-2阿伟生蚝馆整改还未完成,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执法局拟2017525日再次到现场确定。

 

9

中环督信转〔2017219-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225号楼下,多家餐饮店,油烟、客人喧哗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厦门

㈠厦门原道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将烘烤的烤炉放置店门口,占道经营烘烤产生油烟、食客用餐喧哗产生噪音,室内无固定炉灶。

㈡厦门市思明区和盛彩虹饮品店,经营过程中没有产生油烟,但食客喧哗产生噪音。

㈢宝嘉易峰小区3号楼为商住楼,一楼为商业店面,二楼起为居民住宅,该处属于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属实

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9日晚上对厦门原道商贸有限公司门口占道经营摊点进行依法取缔,取缔烤炉一台,现场责令该店商家停止占道经营行为,严禁在门口摆摊设点及造成食客喧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起居环境。依照思明环保分局提供的情况,当日,思明区执法局对厦门市思明区和盛彩虹饮品店进行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店存在占道经营烧烤的问题。现场责令该店经营者加强经营管理,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起居环境。

 

10

中环督信转〔2017219-1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225226号楼下,五金建材加工店,切割机、电钻噪声扰民。

厦门

该件为重复件。

厦门市湖里区康乐新村南山路225226号楼下的三家五金建材加工厂,分别为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

518,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店现销售五金材料和成品,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已关门停业。厦门市湖里区亮派不锈钢加工店、厦门市湖里区候爱家装饰服务部、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均位于商住楼一楼店面,属于可能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五金、建材加工店,在日常作业过程中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属实

51518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检查:上述三家店只销售五金材料和成品,未再进行作业。目前,厦门市湖里区欣哲装饰服务部已关门停业。

 

11

中环督信转〔2017219-1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777号,雪梨广场9夫井,抽油烟机噪声扰民。

厦门

厦门市湖里区雪梨广场九福井餐厅,店招名称:九夫井响菜餐厅,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九福井餐厅。

现场调查情况:2017518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九福井餐厅的厨房、油烟机、风机位于建筑物内部,已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持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资料显示:本项目从规划功能、环境相容性和环境适应性等分析,项目选址可行。该店泔水委托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并签订了《泔水协议书》和《废弃食用油脂协议书》。

519,湖里环保分局现场调查,发现九福井餐厅于201554日经环保审批,但未办理项目验收手续。

监测情况: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5181930分至2005分,对九福井餐厅一楼入户大厅应急通道、二楼应急通道两个点位分别进行噪声、振动检测,噪声检测结果分别为51db47db,一楼入户大厅应急通道噪声超过标准限值(50db);振动检查结果分别为67.97db52.24db,未超出标准限值(75db)。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777103-112九福井餐厅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新发现问题:未办理项目环保验收手续。

属实

针对“九福井餐厅噪声扰民”问题,2017518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开具《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到中队接受询问调查并进行整改;519日依法立案。

针对“未办理项目环保验收手续”问题,湖里环保分局依法立案查处。

 

12

中环督信转〔2017219-12

投诉人反映:之前投诉厦门市集美区夏商新纪元小区1号楼前的海翔大道、杏前路辅路、杏前路交通噪声扰民,认为监测结果(白天达标,晚上超标一点)不合实际,业主自行监测白天八九十分贝、晚上六七十分贝。诉求:要求联系业主共同监测,加装隔音层,大货车禁止鸣笛、限速。

厦门

1. 2017年5月7,集美环保分局已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毗邻西滨立交桥的夏商新纪元进行噪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夏商新纪元昼间区域噪声达标,而夜间区域噪声超标。5月18,集美环保分局再次组织对夏商新纪元小区前交通干线进行噪声监测,并邀请小区业主共同实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夏商新纪元昼间区域噪声达标,而夜间区域噪声超标较多。关于道路交通噪声超标的信访事项属实。

2.经现场核实,海翔大道西滨立交夏商新纪元对向路段已设置有禁止鸣笛标志和道路限速牌(主车道限速60公里,辅道限速40公里),车辆禁止鸣笛及限速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

属实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已要求市公路局在西滨立交靠近夏商新纪元路段安装隔音屏,具体由路桥集团负责实施;同时,由路桥集团组织完善集灌路一侧靠夏商新纪元的隔音屏设置。路桥集团已在520日前完成隔音屏增设初步设计方案,待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计划6月份动工建设,将尽快完成设置。

 

13

中环督信转〔2017219-1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嘉园路世纪嘉园小区楼下店面存在以下问题:1.餐饮的垃圾味道很重;2.抽油烟机往小区排放噪音很大,油烟扰民。

厦门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经湖里区执法局调查:厦门市湖里区嘉园路世纪嘉园小区楼下经营餐饮的店面多,经营过程产生的垃圾量大,未能及时清理,垃圾味道重;存在噪音、油烟扰民现象。信访人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针对“餐饮店垃圾味道重”问题,湖里街道怡景社区督促小区物业和餐饮店业主立即清运餐饮店产生的垃圾,并组织对餐饮店周边范围内进行消毒。物业公司现每天安排2次统一清运垃圾。

2、自5月起,湖里街道牵头组织市场监督、城管、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噪声、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截止520日,世纪嘉园小区楼下57间餐饮店,已有12家自行停业。

3520日晚,湖里街道办牵头,再次组织湖里区行政执法局、湖里环保分局、湖里市场监督管理局、湖里公安分局、湖里消防大队等部门,对世纪嘉园小区餐饮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共依法暂扣煤气瓶9瓶、炒锅1个、桌子1张、帐篷2顶。

 

14

中环督信转〔2017219-1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珍珠湾花园小区楼下5家餐饮店油烟对着小区的住户窗户直排,部分油烟直接排往下水道,从窨井盖散发,影响周围居民生活。诉求:依法取缔。

厦门

该件属重复投诉件。

512下午,思明区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所属滨海街道对上述餐饮场所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35人次,对除中国兰州拉面店以外的4家餐饮店分别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铁锅7件。

514,思明区执法局对上述5家餐饮店分别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共暂扣铁锅5件。

515上午,思明区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市监及所属滨海街道到现场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45人次,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铁锅5个。515日下午,思明区执法局再次到现场执法,出动20人次,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暂扣铁锅2个、电子秤1台。

516下午,思明区滨海街道组织环保、市监、城管执法以及珍珠湾花园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研究探讨妥善解决珍珠湾花园小区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事宜。

截止517日,思明区执法局分昼夜不同时段到现场巡查,发现上述5家餐饮店均已关门暂停营业。

不属实

5月18,对已立案处理的透明餐厅、厦门平价海鲜、中国兰州拉面分别送达《告知书》。

㈡截止518日晚,上述5家餐饮店均已关门暂停营业。

 

15

中环督信转〔2017219-15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榕海花园,米其林轮胎店(修车店)噪声扰民。

厦门

信访件反映的东渡路榕海花园米其林轮胎店,店址为东渡路185号之5,现无店招。登记企业名称:厦门杰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情况:518日,经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确认:1.东渡路185号之5店面位于榕海花园大门南侧建筑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09㎡;店面的相邻楼层均为住宅,该建筑为商住楼。2.被投诉人从事汽车轮胎更换等汽车服务经营活动,店内有空压机等易产生噪音的设备。3.被投诉人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

2、监测情况:在接到本信访投诉件前,湖里区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厦门杰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疑似噪音超标问题,遂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5122205-2221分,对东渡路185号之5店面营业噪声进行检测,空压机噪声检测结果为70dB,超出标准限值;千斤顶拖动噪声为52dB,超出标准限值。

信访人反映的湖里区东渡路榕海花园米其林轮胎店(修车店)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属实

 1、针对“禁设点经营汽车维修(服务)噪音扰民”的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518日向当事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519日完成立案前调查,于520日进行立案,拟作出罚款的决定。目前,厦门杰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经营者承诺积极改正,将于10日内(2017530日前)停止营业并搬离现经营场所。

2、针对厦门杰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问题,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依法处理。

杰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约谈。

16

中环督信转〔2017219-1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48号东侧,老年活动中心前面违章搭建餐饮店,占用公共通道,油烟扰民。

厦门

㈠油烟扰民问题

59,思明区执法局接思明环保分局“环保抄告”后于512日对上述两家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查看,“厦门市思明区文眉小吃店”,作为棋牌社提供给当地居民娱乐,偶尔提供午餐及晚餐给前来打牌的居民食用,现场有灶头、炒锅,产生的油烟无组织排放。思明区执法局开具了《行政执法通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埭头海鲜大排档”现场有灶头、炒锅,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往店门外排放,思明区执法局开具了《行政执法通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2家餐饮店位于住宅楼楼下一楼店面,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无餐饮业专用烟道。属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㈡违章搭建问题

2家餐饮店所在的湖明路48号东侧建筑物系原埭头村旧城拆迁改造遗留下来的历史建筑物“吴氏宗祠”,无法提供相关产权手续。

属实

㈠油烟问题的处理

2017518,思明区执法局与思明环保分局对2家餐饮店现场宣讲环保条例相关条款,引导店家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责令店家限期整改。“埭头海鲜大排档”负责人当场陈述,“营业执照”正在申请办理中,并积极做好油烟问题的整改落实。思明区执法局启动立案程序对2家餐饮店依法立案查处。

㈡违建问题的处理

湖明路48号东侧建筑物系原埭头村旧城拆迁改造遗留下来的历史建筑物“吴氏宗祠”,由于年代较久,无法明确具体违法建设行为人及情况。依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和《思明区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规定》,该处建筑物,属历史遗留“两违”建筑。依照规定中“历史遗留‘两违’的处理方式”的要求,该处建设在国家征地拆迁前可暂予保留。

 

17

中环督信转〔2017219-1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水乡酒店在湿地保护区营业。

厦门

 信访人反映的湿地保护区,实为五缘湾湿地公园,位于厦门五缘湾片区南部,规划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84.31公顷,建设单位为厦门市路桥建设投资总公司。一期为五缘湾湿地公园水榭酒楼项目,二期为五缘湾湿地公园项目。

厦门市五缘水乡酒店有限公司位于五缘湾湿地公园中部西北侧,经营项目为住宿餐饮服务,是厦门市政府接待宾馆,建设单位为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519,湖里区市政园林局组织湖里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至现场核实:五缘水乡酒店共有7栋建筑,均取得不动产权证,主要提供住宿、餐饮及其他酒店配套服务。该酒店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每天355吨,正常情况下处理200吨左右污水,按照一级排放标准处理,部分中水回用绿化,部分排入市政管网。

2017519,经湖里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需下周提供。

五缘水乡酒店在2012年前经正式立项,并通过规划、建设、环保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取得营业执照,符合土地规划用途,进行营业活动不违反相关规定。信访人认为“五缘水乡酒店在五缘湾湿地公园内营业”存在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目前尚未发现需处理整改的问题。

 

18

中环督信转〔2017219-1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五缘西三里鑫海湾小区140号楼下清河烧烤店,油烟扰民。

厦门

信访件涉及的湖里区五缘西三里鑫海湾小区140号楼下,实为湖里区五缘西三里142102单元,此地址上先后注册过2家店:在前的为“清河美味烧烤店”,因在禁设地点经营餐饮店,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并申请强制执行后,于201746日被湖里区人民法院予以强制关停。之后的为厦门市湖里区王俊东小吃店,店招“清河”,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2017518,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查,湖里区王俊东小吃店,经营场所面积为68平方米,经营汤水和捞面,餐饮制作工艺为蒸、煮、烫,现场未发现烧烤设施,也未发现通过煎、炒、炸方式制作餐饮,未产生油烟。

信访件反映的“清河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属实,该店已于201746日被湖里区人民法院强制关停。目前,店面经营的王俊东小吃店为不同商事主体,未经营产生油烟项目。

属实

针对“清河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已依法立案,并强制关停“清河烧烤店”。

对目前在湖里区五缘西三里142102单元经营的王俊东小吃店,湖里行政执法局及街道、社区自58日以来,每日开展巡查,现未发现该店家使用煎、炒、炸或烧烤工艺制作餐饮。

 

19

中环督信转〔2017219-1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文达路16-22号宁安里沿街店面,原设计是前店后车库。近年来,大部分店面被打通,改为餐饮店,污水进入雨水管路,油烟、噪声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5月19,厦门市规划委集美分局到现场勘查,并核查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档案的建筑设计图,发现本项目临街建筑的一层原批准建筑功能为临街一侧商业店面,靠小区内侧为车库。现状一层整层为商业店面,已租售给不同商户,其商业性质有部分为小吃餐饮。

() 经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21家商户均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1家店家位于宁安里小区居民住宅楼一楼店面,楼上为居民楼,该排店面均未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35条规定,文达路16-22号楼为餐饮禁设区。

()21家店家虽未涉及煎、炒、炸等产生强油烟项目,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而直接排放,也未安装油水分离设施和污水管网,导致经营过程中“污水进入雨水管路,油烟、噪声污染严重”的情况。

投诉人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21家餐饮店改变设计用途问题,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已进行立案查处。

()针对21家餐饮店在禁设区设置餐饮业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行为,集美区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进入行政处罚流程,拟采取责令关闭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等措施。

(三集美区将对居民小区周边油烟、噪声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执法部门加大禁设区油烟、噪声污染等行为巡查执法,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罚。

 

20

中环督信转〔2017219-2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路166号的韩国料理、168号的东北羊汤馅饼油烟、噪声扰民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㈠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里167号“厦门市思明区韩公馆小吃店”存在煎、炒、炸的生产项目和设备,该处为餐饮禁设区域,思明区执法局2015519日已立案处理,2015713日作出处罚决定,2015113日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6412日法院受理。

㈡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里168号“东北羊汤馅饼”店面已关门停业,卷闸门上张贴停业转让的标示。思明环保分局现场拨打所留联系电话,对方称已停止营业准并备将店面转让。经走访了解,该处店内设施、物品已清空。

基本属实

㈠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8日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里167号“厦门市思明区韩公馆小吃店”检查,责令经营者取消煎、炒、炸的项目和设备;518日夜间再次前往现场检查,经营者已将炒锅换成汤锅。执法人员已责令经营者遵守环保条例相关规定,不得经营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项目,同时每日对该店进行巡查检查,取缔可能产生油烟的厨具。

㈡思明区法院与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2日对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六里167号“厦门市思明区韩公馆小吃店”进行核查,该餐饮店整改到位。

 

21

中环督信转〔2017219-21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和宁路121号的900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900大排档,店招名称:900大排档;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葵葵餐饮店;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现场调查情况:518日,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900大排档属禁设点新设餐饮店,现场有9名员工,经营场所大厅内设有10张餐桌,厨房内有2个火头灶台,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和烟道,烟道口往人行道排放。

监测情况: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5182044对和宁路121号厦门市湖里区葵葵餐饮店(店招:900大排档)营业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59db,未超出标准限值(60db)。

虽然900大排档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但其属于禁设点新设的餐饮店,存在油烟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关停并处罚款。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

1.针对900大排档属禁设点新设餐饮店的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2017520日依法进行立案,正依法定程序准备作出关停并处罚款决定。

2.针对900大排档存在的油烟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2017518日暂扣900大排档经营炒锅三口。

 

22

中环督信转〔2017219-2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39号原是一条消防通道,后改为妙香智慧美食街,油烟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此件属重复投诉件。妙香智慧美食城于201512月开始对外经营,管理单位系厦门市思明区嘉利鑫服饰有限公司。对于地下一层地下车库改变设计使用功能的问题,思明区执法局已立案查处,2016114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正依法定程序办理中。

该公司在美食城建设初期已对餐饮店均统一设置油烟专用烟道。地面一层餐饮店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收集通过2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8楼屋顶排放,有2个排气口;地下一层餐饮店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收集通过3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一楼处排放,有2个排气口。

妙香智慧美食城现有“吉事果小吃”等17家餐饮店,存在煎、炒、炸、烤餐饮项目,产生油烟污染。依照20165月厦门市环保局发布的《厦门市餐饮业禁设区域清单》公告要求,妙香智慧美食城位于禁设点区域内。此外,妙香美食城所处中山路步行街商圈,节假日人流量大,食客喧闹产生社会性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属实

接该督办单后,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及所属中华街道到现场开展综合执法,每天夜间二次不同时间段突击联合执法,思明南路39号妙轩商城与大陆商厦之间通道上未发现有占道及设置路障的情况,通道保持畅通状态。思明区执法局将加强对美食街的巡查力度,并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

 

23

中环督信转〔2017219-2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屿后西居委会屿后南里龙凤小区周边,屿浦路远山农家黑猪肉专卖店噪声严重、屿浦路油条店油烟大、小区西南边的松柏清洁楼噪声和空气污染严重。诉求:请解决。

厦门

此件属重复投诉件。

㈠屿后南里241-247号(龙凤园小区)为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㈡厦门市思明区亮嘉食品便利店对生鲜产品、肉制品、冻品进行分解、分离过程中,尤其是对骨骼类的肉制品肢解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

㈢厦门市思明区毓辉花生汤店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㈣松柏清洁楼在进行生活垃圾分解、采集、装车清运过程中可能产生噪音及空气的污染问题。

㈤针对“厦门市思明区毓辉花生汤店”(店招牌为王记花生汤)油烟扰民的行为,思明区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

(六)反映松柏清洁楼噪声和空气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

2017518日下午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属地筼筜街道等部门对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进行联合整治。共计出动31人次,执法工具车2部,现场查扣油炸工具3件。

㈡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8日再次责令“厦门市思明区亮嘉食品便利店”经营者自行整改,要求其严格遵守《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禁止时间段内从事可能产生噪音的行为及活动。

㈢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8日对松柏清洁楼的噪音问题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委托厦门鉴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噪声边界检测,如检测结果噪声超标,思明区执法局将立即依法立案查处。

㈣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已督促松柏清洁楼管理人员严格做好日常保洁、喷雾除臭等管理工作。

 

24

中环督信转〔2017219-24

投诉人反映:厦门海沧区新阳工业区主排洪渠清淤的污泥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掩埋在霞阳村附近,臭气熏人。

厦门

经现场调查,举报事项发生在霞光路至翁厝涵闸段清淤工程,该段总清淤量为4.03立方米,采用干塘开挖、自卸车外运至5号小岛纳泥区的施工工艺(5号小岛规划为生态景观岛,后续仅种植绿化植物,作为新城的景观绿轴一部分,不作其他开发建设),因部分淤泥刚挖出时较稀,为了避免外运时跑冒滴漏对沿途道路环境造成污染,需淤泥沥干后再陆续运至5号小岛纳泥区,并不是未经处理直接掩埋。举报的淤泥堆放点位于新阳排洪渠北侧、新阳大道南侧政府储备的绿化用地内,并在用地范围周边进行围挡,霞阳村在新阳排洪渠南侧,该点距离霞阳村最近房屋约150米。该段清淤工程自423日实施至518日完工,主要内容为清除多年沉积的有机质底泥,在施工过程中必然会散发一定的臭味。施工中对较干的淤泥直接运至5号小岛纳泥区,对含水量较高的稀泥运至上述的临时堆放点。该点共临时堆放约2万立方米淤泥,自512日开始,施工单位对该处已沥干的淤泥转运至5号小岛纳泥区,至519日上午830左右已转运约5000立方米,临近堆放点时才能闻到少许臭味。综上调查,信访人反映淤泥产生臭味属实,反映未经处理直接掩埋不属实。 

部分属实

㈠加大宣传力度,最大化赢得群众支持。经海沧区政府要求,施工单位于20日上午已完善相关施工公告牌,在新景桥、霞飞桥及霞光桥等处增设施工告示牌,并在周边印贴相关告知单;要求属地新阳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赢得广大群众对清淤工程的理解和支持。

㈡加快转运进度,最小化减少臭味影响。海沧区政府要求施工单位加快转运进度,搅拌适量生石灰加快稀泥沥干,转运时间缩短为20天,剩余1.5万立方米淤泥于5月底前完成,恢复临时堆放点原状。523日上午海沧区政府再次现场暗访督查时,发现堆放点淤泥已大部分转运。

 

25

中环督信转〔2017219-25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梧村街道文屏路63号一楼开设了文屏大排档、耗烧烤、聚友海鲜大排档等近10家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占道经营、噪声扰民影响了居民的生活。

厦门

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63号一楼10家餐饮店中,除“厦门市思明区聚源小阁小吃店”和“厦门市思明区罗玉小吃店”经营无油烟餐饮项目外,其他8家均在商住楼一楼经营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无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直排,属禁止办理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地点。其中“厦门市思明区王来泉小吃店”,思明区执法局于2015722日对其立案查处,于201599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6325日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677日受理。

属实

㈠联合整治。2017518日,属地梧村街道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对文屏路63号一楼餐饮店油烟扰民、占道经营、经营性噪声问题进行综合执法整治,共出动15人次,暂扣炊具9件。下一步,梧村街道、思明区执法局将加大巡查力度,持续依法对该地段餐饮店油烟、噪声扰民及占道经营问题开展专项联合整治。

㈡依法处理。思明区执法局2017518日对文屏路63号一楼8家餐饮店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8份、《行政执法通知书》5份,责令店家限期整改,并立即启动立案程序依法处理,对7家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

 

26

中环督信转〔2017219-26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湖滨北路28号建业大厦有限公司利用社区绿化用地和公共配套用房多处违章搭建用于经营私家会所和餐饮店,噪声油烟影响居民生活。

厦门

㈠投诉人反映的“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8号建业大厦有限公司利用社区绿化用地和公共配套用房多处违建”问题。

经现场核查,2011年初,厦门建业大厦有限公司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8号建业大厦西、南侧建设户外立体停车库项目时,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审批面积335.5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为1862.79平方米,超建面积1527.29平方米。针对该违法行为,思明区执法局已于201296日依法立案查处,2013731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处罚人限期改正,严格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性质、用途使用上述建筑物,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九的罚款(133882.24元),2013731日,被处罚人按期缴纳罚款。

201373,厦门建业大厦有限公司委托人向厦门市纠风办反映:希望通过整改,尽快启用该停车库。市纠风办201374日上午召集市规划局、思明区执法局协调,认为停车库是为民办实事项目,请行政执法部门在业主单位对用途及整改工作作出承诺与保证的前提下,对占用红线及“长高”问题按照市规划局认定的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要求业主单位在施工中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消除群众误解。

但由于无法改正到位,该停车楼停工两年多,对周边市容观瞻造成影响。市纠风办、市建设局、市执法局组织数次协调,均因为整改难度大,无法整改到位导致该停车楼迟迟无法复工。现场勘查,该停车楼为整体钢架应力结构,若对其进行局部拆除或地面桩位实施位移,均将对停车楼整体结构安全造成影响。2017518日现场查看,该建筑物现为办公场所,现场未发现有经营会所及餐饮项目。

㈡厦门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噪声油烟扰民问题

厦门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西段建业大厦1-2楼。该公司《营业执照》于199713日注册,20161122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013816日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设有专用烟道及油烟净化装置,可能产生油烟及噪声扰民。

㈢厦门西必帝餐饮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28-2(副楼)。该公司《营业执照》于2010917注册,201516日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面积约50平方米。厨房原设置2个基准灶头,现改为电磁炉,另设一台6口的煲仔炉,烤箱和电炸炉各一台,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可能产生油烟及噪声扰民。

㈣厦门品心茶叶有限公司违建及噪声油烟扰民问题。该投诉内容属重复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

属实

㈠厦门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噪声油烟扰民问题。

针对该公司在禁止区域内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8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行政执法通知书》。并于2017519日依法立案 。

㈡厦门西必帝餐饮有限公司噪声油烟扰民问题。

针对在禁止区域内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0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及《行政执法通知书》。并于2017520日依法立案。

㈢厦门品心茶叶有限公司违建及噪声油烟扰民问题。

该公司的违章建设行为已被立案查处,目前正积极制作《告知书》。该公司的噪声、油烟扰民问题已被立案处理,2017520日已向当事人送达《告知书》,责令被处罚人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叁仟元罚款。思明环保分局定于523日对该司进行油烟及噪音监测,526日前形成监测结果,并抄告思明区执法局,由思明区执法局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7

中环督信转〔2017219-27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思明南路479号如家巡司顶巷一排大排档和“莲花煎蟹”油烟扰民。诉求安置油烟净化装置,拆除违章建筑内的餐饮店。

厦门

㈠思明南路479AB幢系原厦门冠华针织厂工业用地。该厂存在于6070年代,于2000年之前倒闭,目前产权归属厦门国资委,该处早期已规划作为餐饮区域,现由厦门晟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处餐饮区域的经营、维护和管理,并以出租形式将该地址划分给餐饮商户经营餐饮项目。目前存在的16家餐饮店于2000年至2003年逐步形成。依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和《思明区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规定》,该处破墙改建行为,属临时过渡使用的历史遗留“两违”建筑。依照规定中“历史遗留‘两违’的处理方式”的要求,该处建设在国家征地拆迁前可暂予保留。

㈡依据思明环保分局现场核实,如家酒店、“厦门市思明区余孝明餐饮店”思明南路479AB16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放具体情况:

1.如家酒店经营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自设的排油烟管道引至二层平台排放。

2.“思明区余孝明餐饮店”(“莲花煎蟹”)主要经营中式正餐,经营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入下水道。

3.思明南路479AB16家餐饮店。

5家已经环保审批的餐饮店均经营中式正餐,经营产生的油烟均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自设排油烟管道引至店面屋顶排放。

1家经营无油烟餐饮项目的餐饮店为思明区恋之城小吃店。

10家未经环保审批的餐饮店中有2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余8家餐饮店经营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但均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营产生的油烟均未经净化处理由自设排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属实

2017518日思明厦港街道牵头组织执法、环保、工商、市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共出动24人次,暂扣厨具17件。

2017519日下午,思明厦港街道办牵头执法、环保、工商、市监等部门召开联合执法协调会,会议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进行联合整治。会后,联合执法队立即对思明区思明南路479号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计出动27人次,执法工具车2部,现场查扣炉具、烤具、桌椅,炒锅等6件,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

㈢思明环保分局对该处餐饮店油烟净化装置老旧未更换、以及未办理环评备案登记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1.如家快捷酒店,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油烟净化设施维护较好,思明环保分局定于524日组织对该店进行油烟监测,527日前根据监测结果,抄送思明区执法局依法处理。

2.2015年5月19责令厦门市思明区余孝明餐饮店在一周内更换一台新的油烟净化器并将油烟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并跟踪整改进度。2017年5月19对其未按规定环保备案登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思明南路479AB5家有环保审批的餐饮店原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营者2015519日均已承诺526日前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521日,经我局现场调查,五家餐饮店均已更换新的油烟净化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7.1的规定,新安装国家认定的油烟净化器视同达标。因此,对这5家餐饮店不予处罚。

4、要求“思明区恋之城小吃店”经营者立即按规定进行环保备案登记,不予处罚。

5.针对思明南路479AB10家餐饮店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进行备案的违法行为,于2017519日至521日,进行立案查处。

6.思明南路479AB7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2017520日将调查情况抄告给思明区执法局。

㈣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2日,对思明南路479AB7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2017522日进行立案

 

28

中环督信转〔2017219-2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上塘村西塘自然村北侧,大型香厂,排放刺鼻废气。

厦门

519,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被投诉对象为厦门佛星三宝香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晒场2个,面积共5000平方米;生产车间处于停工状态,生产车间地面有明显粉尘,厂区外围没有明显异味;香粉搅拌车间有搅拌桶3个,已采用布袋除尘工艺控制粉尘。气味源为生产过程中的香粉和晒场成品卫生香。

属实

1.5月19下午,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该公司总经理,要求其对晒场易产生扬尘引发气味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5月19,针对该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并拟处罚款2万元。

3.针对该公司未对晒场进行围挡、防止产生粉尘扬散的问题,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拟处罚款1万元。

4、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加快整改并依法办理竣工环保验收。

佛星三宝香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及生产车间负责人被约谈。

29

中环督信转〔2017219-2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凤祥三里2号楼11楼厦门市七彩实业有限公司(冷冻厂),没有环评,散发刺鼻气味,24小时循环制冷噪声扰民。

厦门

518,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发现,厦门市七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同安区凤祥三里10号之5店面的仓库系该公司总经理向房产所有人租赁的,仓库内设有一座冻库,主要用于储存蔬菜肉类等。20167月该公司在10号之5店面的二楼阳台上违规安装冷却塔1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刺鼻气味主要来源于该公司门口及周边未及时清理的生活垃圾。

属实

1.5月18下午,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现场向该公司开具《询问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 5月19上午,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约谈该公司总经理,责令限期整改。

3.5月20,该公司已将水冷冷却塔拆除,整改为风冷外机,公司门口及周边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七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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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219-3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屿后南里餐饮油烟污染问题:1.168号莆田卤面,大量油烟从排风扇和窗户排出。近期用广告布遮掩油渍。2.1691楼侧面消防通道开了两家大排档,名为吉多拉海鲜、长青大排档,噪声油烟扰民。3.京闽酒楼室外机噪声扰民,尤其夜间低频声强烈。反映多年未解决。

厦门

㈠思明区执法局于20141021日对屿后南里168102室“厦门市思明区极品香小吃店”(莆田卤面)油烟扰民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处罚决定,201539日向该店经营者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2015320日向思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5525日受理。此件属重复投诉,第二次投诉举报情况中,原该路段油烟扰民问题确实存在,但在各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调查处理后,投诉举报的“极品香小吃店”、“吉多拉海鲜”已经相继关门停业,“长青大排档”从始至终没有从事经营活动,3家餐饮店目前不存在油烟、噪音扰民问题。投诉举报情况不属实。

(二)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室外机在夜间存在使用的情况,可能因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

部分属实

㈠思明区法院、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9日上午再次到场检查核实,“极品香小吃店”已取消店内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及相关设施;“吉多拉小吃店”店内所有经营设施已经搬离,不再从事经营活动;“长青排挡”依旧关门,没有从事经营活动。

2017518日,思明区执法局对厦门京闽中心酒店室外机涉嫌噪音扰民的行为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委托厦门鉴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夜间噪声边界检测,如检测结果噪声超标,思明区执法局将立即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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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219-3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文塔路文塔市场管理混乱,污水常积,臭气熏天,夜间餐饮油烟扰民。

厦门

518晚上21时,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思明环保分局、思明区开元执法中队、思明区开元市场监督所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现场未见污水横流现象,部分水产摊位潮湿;思明区旺发辉餐厅位于文塔市场内单层店面,主要经营中式正餐,经营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由自设排油烟管道引至该店面后侧一栋7层建筑物的屋顶排放,存在油烟扰民项目,思明区执法局已于2016329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按环评登记表的要求进行整改;调查中发现文塔市场内白天售卖农副产品的摊位,夜间变成麻辣烫、油炸等餐饮项目的经营场所(旺进麻辣烫),经营产生的油烟、异味均未经净化处理直排。

基本属实

518日晚上21:30,思明区组织环保、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及属地开元街道进行综合执法,针对晚上20:00之后临时占道市场管理问题,街道要求市场管理员加强整顿和管理,同时街道正与厦门夏商集团有限公司商谈文塔市场接管问题,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方案,计划出资24.5万元进行摊位改造、给水、用电线路电改造、市政排污管及道路两边污水沟改造等硬件设施配套提升,以期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管理模式。

⑵针对部分水产摊位潮湿问题,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要求市场管理员加强管理,督促水产摊位及时处理路面水渍,同时保洁员一天四次(7:0010:3016:0020:00)进行卫生保洁。

⑶思明区旺发辉餐厅已按思明环保分局要求整改,518日下午更换一台新的油烟净化器。522日,思明环保分局委托监测部门对该店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525日形成监测报告,执法部门将根据监测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⑷针对旺进麻辣烫夜间经营产生油烟餐饮项目,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现场进行了处理,并要求其不得再经营会产生油烟的项目,文塔市场管理员加强管理、监督和巡查,一旦发现立即将摊位收回。

519日下午16:00时、519日晚上20:00时,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到场巡查,市场内未见污水常积、臭气熏天现象,旺进麻辣烫未再经营产生油烟餐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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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219-32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5171号华林绿景花园,小区旁数家餐饮店油烟直排扰民。思明区文兴东路1477号蚝好吃烧烤店距离小区不足100米,油烟直排。

厦门

㈠前埔五里华林绿景花园小区楼下属禁设点,共有5家餐饮店,其中有2 家存在油烟问题,详细情况如下:

⒈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31号“厦门市思明区爱琳冷饮店”,店招牌为“HELL”,该店经营冷饮、咖啡,未发现油烟污染项目。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⒉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33号“厦门市思明区果酸面馆”,店招牌为“果酸面坊”,该店经营水煮类面食,未发现煎、炒、炸等油烟污染项目。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⒊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35号“厦门市思明区粤港风味卤料店”,店招牌为“粤港风味卤料”,该店经营水煮类麻辣烫、卤料,未发现煎、炒、炸等油烟污染项目。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⒋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39号“厦门市思明区旭延牛肉小吃店”,店招牌为“旭延小吃店”,该店经营水煮类面食,已通过环保部门审批无油烟的餐饮项目,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炒锅、经营菜单存在煎、炒、炸项目。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⒌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五里153号“厦门市思明区家人园餐饮店”,店招牌为“153餐馆”,该店经营炒菜项目,无环保审批手续。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㈡文兴西路1477之一号“厦门市思明区黄明波餐饮店”属非禁设点,该店经营烧烤项目,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后通过设置的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此前思明区执法局已于20151116日依法立案处理,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7116日法院已受理。

属实

㈠思明区执法局已于518日前往现场分别向前埔五里139号“厦门市思明区旭延牛肉小吃店”、前埔五里153号“厦门市思明区家人园餐饮店”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对该处餐饮店违规经营煎、炒、炸等产生油烟污染项目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㈡针对文兴西路1477之一号“厦门市思明区黄明波餐饮店”未按要求设置专用烟道行为,思明区法院与思明区执法局拟于2017525日强制执行。

㈢莲前街道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已加强对上述餐饮店的巡查与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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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219-33

厦门市湖里区殿前四路244号中交三航局机械处车间,无防尘措施,喷漆气味刺鼻。该企业场地未硬化,铁锈渣难清理,扬尘扰民。

厦门

518,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正常生产,未进行刷漆,未发现有喷油漆现象,未闻到异味;生产焊接废气未配套环保设施;该加工点1976年开始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与验收;场区内地板有硬化,为水泥地,部分为水泥方砖铺设。该加工点场内地面有铁锈粉和土尘,主要是公司搬运装卸钢材料抖落的铁锈和运输车车轮带入的泥沙。

属实

1. 5月19,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该分公司机电经理。

2. 5月19,针对该公司生产焊接废气未配套环保设施的环境违法问题,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4万元,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了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及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机电经理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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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219-3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凤祥三里2号楼厦门市七彩池实业有限公司冷冻厂,噪声扰民。

厦门

518,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发现,厦门市七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同安区凤祥三里10号之5店面的仓库系该公司总经理向房产所有人租赁的,仓库内设有一座冻库,主要用于储存蔬菜肉类等。20167月该公司在10号之5店面的二楼阳台上违规安装冷却塔1座,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刺鼻气味主要来源于该公司门口及周边未及时清理的生活垃圾。

属实

1.5月18下午,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现场向该公司开具《询问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 5月19上午,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约谈该公司总经理,责令限期整改。

3.5月20,该公司已将水冷冷却塔拆除,整改为风冷外机,公司门口及周边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