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29件均已办结)

发布日期:2017-05-27 09:10 字号:

序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中环督信转〔2017230-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北里中航紫金广场君尚购物中心10多个直径4-5空调机,噪声扰民(海霞国际社区)。

厦门

㈠环评审批及落实情况。天虹君尚广场于2016726日通过环评审批,环评审批意见要求:“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隔音、消声、降噪及减振等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边界噪声值严格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区标准”。经现场调查,该公司的环评报告表在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时,认为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隔声既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区标准。因此,该公司设置了隔声板。

㈡噪声源情况。天虹君尚广场五楼裙楼平台上与海峡国际社区相邻侧共安装12台水冷式冷却塔和2台热泵,六楼楼顶西北侧平台安装了15台风冷空调系统和2台水幕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属实

520,思明环保分局委托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天虹君尚广场边界噪声进行检测,昼间边界值为69 dB(A),超过排放标准。因该公司晚上2130分制冷系统停止运行,只对其昼间噪声进行检测。思明环保分局根据其边界噪声超标情况作出以下处理:

2017519日下午,思明环保分局约谈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君尚广场综合部经理。

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思明环保分局已立案查处。

㈢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思明环保分局拟对该公司开征噪声超标排污费,已通知该公司进行排污申报。

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君尚广场综合部经理被约谈。

2

中环督信转〔2017230-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嘉园路16-17店面的莆仙卤面馆油烟直排、噪声扰民。

厦门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投诉人反映的厦门市湖里区嘉园路16-17店面的莆仙卤面馆,店招为“莆仙卤面馆”,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陈庆欣卤面店。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在办理中环督信转【201728-5信访件过程中,已调查确认,“莆仙卤面馆”经营地址为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餐饮业的禁止新设点。

监测情况:经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莆仙卤面馆”进行噪声监测。428日进行第一次监测,因该店鼓风机故障无运行,未监测到噪声排放;520日发现鼓风机修复,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时间1703,检测结果60db,未超出标准限值60db

属实

520晚,湖里街道办牵头,组织湖里区行政执法局、湖里环保分局、湖里市场监督管理局、湖里公安分局、湖里消防大队等部门,对“莆仙卤面馆”所在世纪嘉园小区餐饮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暂扣莆仙卤面馆经营使用的燃气钢瓶、炒锅、餐桌等物品共6件。

 

3

中环督信转〔2017230-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文明山庄清洁楼(垃圾运转站),大量垃圾渗滤液存积,臭气扰民。

厦门

经现场核实,近日该座清洁楼受外围下水管道堵塞影响,清洁楼污水排放不畅,导致垃圾渗滤液部分存积,从而产生臭味。

属实

思明市政园林即组织环卫处、市环能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多次前往现场踏勘,采取措施处理投诉问题:一是组织专业队伍疏通清洁楼内外排水管网,解决排水不畅问题;二是严格作业管理,杜绝垃圾渗滤液积存;三是做好楼内楼外清洗保洁,减少臭味来源。

 

4

中环督信转〔2017230-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祥露幼儿园,音响设备噪声扰民。

厦门

祥鹭幼儿园因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在课间操期间播放音乐辅助教学,具体时段为上午8:20-9:00,下午16:20-16:30,均为正常上课时间,幼儿园在这两个时间段使用音响设备,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523日下午,海沧环保分局在幼儿园午间操时间进行监测,边界噪声值为76分贝。现场监测发现,学生活动产生的人为噪声比音响设备的播放音量影响更大。

部分属实

要求园方在保障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需要的情况下,改进教学管理,注意人为噪声,尽量控制音量,避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并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

 

5

中环督信转〔2017230-5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水晶湖郡小区外围的湖,水质差、水体发臭。

厦门

520,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现场采取水样,并会同集美区农林水利局、厦门市市政开发总公司、厦门市住宅集团、集美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水晶湖郡小区外围的环杏林湾绿道将杏林湾水面分割为两部分:绿道东侧与水晶湖郡小区之间的带状水系及绿道西侧的杏林湾水库。正常水位时,绿道东侧的带状水系与水库互不相通,水质较为清澈,无异味不黑臭。水晶湖郡小区污水没有外排,但因开发商万特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水系内残留部分建筑垃圾。

绿道西侧因受岸线弯曲起伏影响,部分水体流动性较差,部分角落呈死水状态,死角处水体呈深绿色,有绿色漂浮物堆积现象,怀疑是藻类大量繁殖所致。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现场选取四个点位对水体进行采样,水样中存在明显的绿色漂浮物,采样过程中未闻到异味。水面少量死鱼漂浮,判断臭味由死鱼腐烂引起。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杏林湾水域水质问题,集美新城指挥部实施杏林湾水域截污整治工程,对污水进行截流收集处理。项目于20156月启动建设,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整个杏林湾水库的水质已经得到控制并逐步向好,2017年第一季度监测水质达V类水标准。集美区政府加快后溪流域范围内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后溪流域村庄污水治理按处理方式的不同为分散式和集中纳管,其中实施分散式纳管项目共58个,现26个项目已完工,基本完工 的项目有29个,在建的项目有3个。实施集中纳管的项目共73个,目前已基本完工的项目37个,正在施工的项目36个,所有项目计划于2017630日前完工。

()针对上游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集美区制订辖区流域周边家禽养殖退养实施方案,要求溪流距离岸边两侧各200米内规模化家禽养殖630日前完成退养,930日前全区完成退养,目前正加快家禽退养整治工作进度。

()针对杏林湾水面死鱼腐化散发臭味,责令水面管理单位集美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加强水面保洁和环湾绿道管理工作,巡查和劝导私人电鱼、捕鱼等导致死鱼影响水质的行为。

()针对水系内残留部分建筑垃圾问题,责令开发商万特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理水系内残留部分建筑垃圾,预计64日前完成。

 

6

中环督信转〔2017230-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五里华瑞花园1期餐饮店(十阶重庆火锅、烧将烧烤店)噪声、油烟扰民、咖啡厅噪声问题,投诉后问题未得到解决。

厦门

该件属重复投诉件。莲前街道自55日以来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每日对该区域进行巡查,随时取缔该处餐饮店中存在的可能产生油烟的厨具、炉具。接到第6次投诉后,思明区执法局继续加强对该小区楼下餐饮店的巡查与监管,519日至20日多次排查均未发现该处餐饮店存在油烟问题,也未发现咖啡店存在音响设备等噪音扰民的问题。

不属实

此次反映的“拾阶重庆火锅、烧将烧烤店”思明区执法局已立案处理,目前仍在经营中,但经检查发现,经营者已转变业态经营蒸、煮、捞类项目,检查时未发现油烟问题。

 

7

中环督信转〔2017230-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西洪塘,张*典私宰点;同安第三医院后面,张氏私宰点;西塘私宰点,臭气扰民。

厦门

(一)张*典、张*养私宰点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情况:这两家私宰点均没有相关手续,2017516日私宰设备拆除之前,存在杀猪臭气扰民问题。

不属实情况:两家私宰点已于516日自行拆除私宰设备,停止私宰行为,目前处于关闭状态,不再产生臭气。

(二)张*木私宰点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情况:*木私宰点没有相关手续,于201753日私宰设备拆除之前,存在杀猪臭气扰民问题。

不属实情况:*木私宰点已于53日自行拆除私宰设备,停止私宰行为,目前处于关闭状态,不再产生臭气。

部分属实

1.*典私宰点。约谈当事人,并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搬迁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该屠宰场已于520日拆除猪栏及附属设施。

2.*养私宰点。约谈当事人,并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搬迁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该屠宰场已于522日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及其他建筑物附属设施。

3.*木私宰点。519日,现场向当事人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询问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并到中队接受调查。该屠宰场已于520日自行拆除临时建筑及其他建筑附属设施。

3家私宰点当事人被约谈。

8

中环督信转〔2017230-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路易国际,晚上低音炮噪声扰民,营业到凌晨34点。

厦门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该公司存在晚上低音炮噪声扰民,存在晚上营业到34点情况。

属实

1.针对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问题,519日,对厦门路易万酒吧有限公司娱乐经营场所予以查封,依法扣押从事娱乐演唱活动的设备13件。

2.针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问题,开具责令停止经营活动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无证经营行为。

3.针对噪声扰民问题。对该公司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晚上低音炮噪声扰民进行整改。

 

9

中环督信转〔2017230-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马巷,冠捷科技,常年排放恶臭废气。

厦门

519,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排放恶臭废气单位实际为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厂区内部。现场检查发现,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的注塑工序、不良品破碎和造粒工序均产生有机废气。该公司造粒车间有3条造粒生产线,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天台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引至车间西侧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该公司配套厂界自动监测设备和电子屏幕,24小时实时显示监测数据。现场检查时,电子屏幕显示监测数据为OU6.889(无量纲)、TVOCs1.094mg/m³(OU标准值20TVOCs标准值3.2 mg/m³),数据达标,厂界现场无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1. 5月22,我市环保部门组织对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的废气排放、厂界恶臭进行监督监测。

2.我市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若发现该公司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10

中环督信转〔2017230-1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城东工业区顶溪头公交车站旁有家夜意酒吧,每周至少营业三四天,一般到凌晨,没有隔音设施,噪音扰民。

厦门

经调查,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1.现场检查无经营迹象。519日下午、520日上午、520日晚上,大同街道、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等部门3次现场检查鑫夜遇,该店冰箱、吧柜均空置,没有酒水饮料,也未设置点唱设备,无经营迹象。

2.距离居民区较远。鑫夜遇“三面临厂、一面临居”即东侧为厦门福寿实业公司,西侧为青岛啤酒(厦门)公司,北侧为锦溪汽修厂,南侧与最近的顶溪头村民宅直线距离约35米且相隔同安环城东路。

3.隔壁店家联名证实。2017522日,4家距离鑫夜遇最近的店面经营者联名证明,鑫夜遇自201691日起至今未从事经营活动。

不属实

鉴于鑫夜遇目前没有经营,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妻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要求其做到若有营业需控制音量,避免扰民。同时,执法人员将加强对鑫夜遇的巡查监控,一旦发现噪音扰民现象,将依法予以处理。

 

11

中环督信转〔2017230-1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滨海公寓小区,埭头溪河水黑臭,影响居民生活。

厦门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1.部分河道清淤疏浚工程还在进行,农村生活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截污纳管工程还不够完善。

2.个别规模化水禽及水产养殖退养还未全部完成,部分小作坊污染整治还不彻底,中下游还存在黑臭现象。

属实

1.开展牛蛙养殖污染摸底工作。519日上午,联合开展埭头溪流域牛蛙养殖场养殖污染情况摸排,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部分牛蛙养殖场的排放水体进行抽样监测,掌握流域牛蛙养殖污染情况,为清退做好准备。

2.抓紧推进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建设。515日至19日,完成各类管道施工约1850米,路面恢复约1168米,破路1175米。完成处理站7个,开工13个。

3.加紧研究黑臭水体整治。515日,相关部门召开原位治理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商讨生态坝的替换措施,完成梧侣溪、泥山溪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点位的测绘工作。

4.5月19至20日,相关部门完成泥山溪、梧侣溪两岸5米范围内垃圾数量统计,并完成梧侣溪1号设备用地范围内苗木数量统计,为原位治理项目推进打下基础。

 

12

中环督信转〔2017230-1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店头庄村,厦门理玄佛具有限公司,生产线香,气味刺鼻,粉尘漫天,废水直排,影响农作物生长。

厦门

520上午,调查小组赴现场开展调查。企业负责人介绍,自20169月“莫兰蒂”台风导致晒场和厂房受损后,至今一直没有生产。现场检查时,仓库内存放部分线香原材料,生产车间内制香生产设备不齐全,现存设备覆盖蜘蛛网,该迹象显示已有一段时间未进行生产。

经现场调查核实,企业现场没有生产,未闻到气味刺鼻,未发现粉尘漫天,未发现废水直排,周边农田作物生长正常,无明显受影响现象。

不属实

2017520上午,市环保局翔安分局对厦门市理玄保佛具艺品厂企业负责人书面约见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填写《工业企业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表》。针对该企业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市环保局翔安分局已对其下达了《厦门市环境保护局翔安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厦环(翔)改字〔201725号),责令其停止生产,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开工生产。

针对营业执照已过期,存在无照无证经营行为的问题,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企业负责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厦翔市监责改字〔20170001561号),责令立即停止经营行为。

 

13

中环督信转〔2017230-1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南里大学湾小区,15家餐饮店油烟扰民,经政府协调,餐饮店不愿意搬迁,投诉人对举报结果不满意。诉求:1.公开厦政办(2017 50号文件;2.搬离餐饮店。

厦门

此件属重复投诉件。

521下午,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到现场进行核实,15家餐饮店均处于关停状态。

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1.关于公开厦政办(201750号文件的问题,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

2.关于15家餐饮店关闭、未搬离的问题。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已依法责令关闭并罚款。目前该15家餐饮店均处于停业状态,因餐饮店大多已经营多年,投资较大,涉及从业人员分流,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督促其整改到位,若要重新开业,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审查,若条件不符,劝其转型,否则坚决予以关闭。

 

14

中环督信转〔2017230-1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元昌广场沿街小饭馆油烟直排扰民。

厦门

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源昌广场(已核实举报内容“元昌广场”表述有误)现有餐饮商家36家(在接处中环督信转【201747-5信访件过程中,排查核实为37家,后1家餐饮店转变业态,现为食杂店,地址为禾祥东路170号之3),其中34家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属于有证有照经营;1家仅办理了《营业执照》,属于有照无证经营;1家未办理任何经营证照属于无照无证经营。仅“厦门市思明区来来发小吃店”1家办理环保备案登记,其他35家均没有办理。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源昌广场为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属实

(一)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0日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并作出如下处理:

1、对已立案的13家餐饮店现场进行执法整治,对9家持续违规经营的餐饮店依法查扣炊具,并分别相应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7份;4家已立案的餐饮店已关门停业。

2、对“厦门市思明区窝醒火锅店”、“厦门市思明区赖健华小吃店”2家餐饮店进行调查并拟立案查处。在当日的现场调查中发现,2家餐饮店先期已自行整改,后又再次出现违规设置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思明区执法局现场查扣相关炊具,并相应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2份、《行政执法通知书》2份,责令2家餐饮店经营者接受调查询问。现思明区执法局已立案处理。

3、其余21家餐饮店均已整改到位,店内未发现存在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思明区执法局将持续关注经营动态,一旦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15

中环督信转〔2017230-15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金星路61-69号,厦门市帝尔特企业有限公司靠近居民区,24小时噪声扰民。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诉求:立即整改。

厦门

帝尔特公司现年产量实际为80万支婴儿奶瓶,折合重量为141吨,主要生产车间有2个注塑车间,1个印刷车间。注塑车间24小时连续生产,其他车间只在昼间生产。奶嘴生产线已搬至湖里区殿前分厂生产。

公司与周边环境距离:厂区东边厂界与居住区相隔距离约4米,南边厂界与居住区相隔距离约30米,西边厂界与写字楼距离相隔约3米,北边厂界与居住区的相隔距离约10米。

主要噪声源:注塑机、吹瓶机、粉碎机、冷却塔、空压机(与东边的厂界距离约30米),其中空压机有采取隔音措施。

废水情况:生产过程中未产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废气情况:主要来自印刷车间在印制奶瓶刻度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采用水性油墨,年用量约40公斤)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危险废物情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墨瓶(由供应方回收),废矿物油年产生量约20公斤。危险废物有设置规范的危废场所临时贮存,并建立危废管理台账。

属实

根据2017520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帝尔特公司产生噪声的监测结果,昼间噪声达标,夜间噪声值为52分贝,超标2分贝,主要噪声源为空压机。针对帝尔特公司噪声超标的问题,厦门市环保局思明分局做出如下处理:

1.约谈该公司负责人,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责令其在2017526日前完成限期治理。由于帝尔特公司噪声整改需要安装隔音板及防台风设施,整改难度较大,需延后至28日才能完工,厦门市环保局思明分局将继续跟踪整改进度。

2.依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开征该公司噪声超标排污费。

帝尔特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被约谈。

16

中环督信转〔2017230-1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同宏南路699号,金宝艺公司里面有一家木原素(做木门),喷漆气味扰民,诉求: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厦门

519,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周边无喷漆异味,厂房内一楼、三楼的木作车间正常生产,有配套中央吸尘装置(脉冲+布袋除尘)将木作粉尘统一收集处理后排放,五楼喷漆车间已停产,现场未发现喷漆原材料和待喷漆的家具部件等。经现场调查询问,20173月起因订单较少、技术工缺乏等原因木原素公司将喷漆工序全部委外加工,只剩下切割、打磨、组装等木作工序。

不属实

1.5月20,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该公司执行我市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

2.5月22,我市环保部门组织对该公司粉尘外排情况实施监督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待法律救济期限届满后,我市环保部门将依法移送该案给法院,强制该公司执行责令停止生产的行政命令。

木原素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约谈。

17

中环督信转〔2017230-1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东胡镇自来水厂旁,工地打桩废水直接排入雨水沟,影响下游养殖场的水质。

厦门

 投诉反映的厦门海沧区东孚街道自来水厂旁正在打桩施工的工程项目为厦门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公共服务中心基坑支护工程。

51917时,海沧区政府组织到现场突击检查,发现项目西南角一处工地集水坑抽排水直接进入孚莲西二路市政雨水口,以及项目大门洗车台未设置截水沟等问题。现场调查表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520日上午900,海沧区政府对信访件内容进行再次核实调查。

调查情况如下:

㈠关于工地打桩废水直接排入雨水沟问题:经查问题部分属实。

1.工地西南侧有一抽水泵从基坑底抽水直接排入孚莲西二路雨水口(水泵功率为5.5千瓦、水流量约为15m³ /h),该处积水是工地场沿基坑边近一百五十米导流沟导流汇聚的雨水积留所致。基坑沉淀后的水质目测较清澈,检查时敦促项目开启试排,该水泵抽排出的水质清澈。此处正是信访人提及的“工地直接排水”,现场责令项目施工方立即停止使用。

2.项目大门三级沉淀池内第三级池中放置一台抽水泵,排水管直接接入孚莲西二路的排水口。检查时敦促项目开启试排,发现出水口排出的水质偏黄,但水泵开启后约一段时间后排出水质明显变清,经分析为水泵所在的三级沉淀池未及时清理池底泥土,造成池底积淤较厚,水泵开启后搅吸池底泥土致水浑浊。

3.发现项目洗车台外围未设置截水沟,造成洗车台上冲洗车辆的部分污水未流向三级沉淀池即排入大门口外侧的雨水口。

4.沿着围挡全数检查场内施工情况,并调取施工排水记录。检查发现,该工地现有7台机械施工,其中打桩机2台,工程地质勘察钻机4台,旋喷钻机1台;打桩废水基本回流继续使用,其中项目东南角有一台大型打桩机位于围挡边侧,有外流迹象(检查时该处无外流),外流痕迹显示该处有部分泥浆水从围挡底部溢出,流往围挡外侧并集留于相邻在建辅道工程。经建设单位证实为近期暴雨期间该处围挡所处地势较低所致,曾有部分泥浆从此处溢出,现场查看迹象与其描述基本吻合。

㈡关于雨水管道水影响下游养殖场的水质问题:投诉问题不属实。

海沧区政府对工地周边及下游的鱼塘进行排查,共发现3个鱼塘。其中一个为已征用未建设用地,3个鱼塘均未发现有该工地废水流入。经养殖场村民反映,为确保水质安全,养殖场用水通常使用自抽的地下水。 

部分属实

针对厦门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公共服务中心基坑支护工程项目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施工排水等问题,海沧区建设局于2017519日和520日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施工单位于21日上午已加强对裸土的覆盖保湿,且配备6台移动式喷雾机定期喷晒,完成对围挡低洼区域的垫高加固,确保暴雨期间污水不外溢。洗车台外围已设置截水沟,洗车台清淤完成,排入雨水管的排水管道也已恢复畅通,并采取措施确保场地内的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再外排市政雨水管道。项目也反馈将加强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文明施工教育,项目外围设置扬尘与排水方面展板进行宣导,争取得到附近村民的理解与支持。

 

18

中环督信转〔2017230-1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成功大道,同安莲花煎蟹餐馆、二毛烧烤店油烟扰民;蜂巢山路,海蛎煎店油烟扰民。

厦门

“思明区余孝明餐饮店”(同安莲花煎蟹)位于思明南路479号的一层店面,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主要经营中式正餐,存在经营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入下水道的问题。该店面为可以开办有油烟餐饮项目的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鑫味源川菜馆”(二毛烧烤店),位于思明南路479A101店面,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主要经营中式正餐,经营产生的油烟均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自设排油烟管道引至店面屋顶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油烟净化器的运行效果不佳。

“厦门市思明区何丽琼小吃店”(海蛎煎店),位于蜂巢山路2104,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主要经营海蛎煎,经营产生的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直排。该店面为禁止开办产生油烟污染餐饮项目的地点。

属实

㈠依法处理情况

⒈对“厦门市思明区余孝明餐饮店”(同安莲花煎蟹)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8日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整改至符合环保要求,办理环保备案,并启动立案程序依法查处。经营者2017519日已承诺在526日前更换一台新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

2.对“厦门市思明区鑫味源川菜馆”(二毛烧烤店)油烟净化器的运行效果不佳的问题,思明环保分局已督促经营者进行更换,该店经营者于2017521日已更换一台新的油烟净化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7.1的规定,新安装国家认定的油烟净化器视同达标。

3.对“厦门市思明区何丽琼小吃店”(海蛎煎店)油烟扰民问题,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19日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整改至符合禁办点开办有关要求,进行无油烟项目环保备案,并启动立案程序依法查处。

㈡联合整治情况

2017520晚,思明区执法局、厦港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碧山派出所、思明环保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共计25名,对上述3家餐饮店油烟扰民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暂扣多头灶台1个、燃气气瓶2个、海蛎煎盘2个,灶具1副,铲子4把。

 

19

中环督信转〔2017230-19

投诉人反映:1.厦门市集美区杏林东路20号香港公馆楼下,摆地摊占道经营,喇叭叫卖噪声扰民;2.杏林东路与月美路交界,烧烤摊占道经营,卖水果店面喇叭叫卖噪音扰民;3.香港公馆旁边有一家帅锅石锅鱼,油烟扰民,噪音扰民;4.杏东公园早上9-11点,老人家用麦克风唱歌噪音扰民。

厦门

()杏东路20号香港公馆楼下主干道(杏东路与月美路交叉口)南侧,有3家经营服装、鞋子和围巾的无证临时摊贩占道经营,使用小喇叭进行叫卖,机动性强。

()杏林东路与月美路交界南侧人行道,2家无证流动烧烤摊贩,利用轻便推车在夜间时段进行占道经营烧烤,流动性强,在该地段未发现有贩卖水果店面喇叭叫卖噪音扰民。

()香港公馆旁帅锅石锅鱼店面位于杏林街道洪埭路86号,承租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按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属于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从事餐饮业行为。

()杏东公园内,上午( 9点至11点)时段,存在56名老年人聚集在公园内,进行歌唱练习及广场舞锻炼等行为,播放音乐声音较大。

投诉人投诉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杏东路20号香港公馆楼下主干道3家夜间经营服装、鞋子和围巾无证临时摊贩占道经营,使用小喇叭进行叫卖和杏林东路与月美路交界南侧人行道2家夜间无证流动烧烤摊贩的行为,集美区行政执法局于520日全部取缔。

()针对帅锅石锅鱼餐饮店在餐饮禁设区,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油烟收集,使用专用烟道进行排放等行为,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已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现进入行政处罚流程,拟采取责令关闭并处罚款等措施。

()针对“杏东公园内,上午时段老年人进行歌唱练习及广场舞锻炼等行为,播放音乐声音较大噪音扰民的行为”,集美区行政执法局于520日做通老年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降低音量,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集美区建设局责令公园管理处加强园区管理。

 

20

中环督信转〔2017230-20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富山花园一期10多家大排档(湖滨南路755号鑫蚝食汇、759号汉西古味烧烤、765769773775777779-781783785787789645685号)油烟直排,占用行人道,噪声扰民。

厦门

湖滨南路富山花园一期小区周边餐饮店无餐饮业专用烟道,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大部分店家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直排,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该地点属于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该处19家餐饮店均经营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均存在油烟、噪声扰民及占用人行道摆放桌椅占道经营的问题。

㈠思明区执法局先期已对该处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详细如下:

1.已经立案查处并报送思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备执行条件的共5家,201759日思明区法院已加快罚金追缴及执行停业事宜,拟定于2017526日由思明区执法局与法院联合执行。

2.思明区执法局在接到前三次信访件后立案查处的11家。

3.思明区执法局先期已立案查处目前依照流程办理的共3家: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55号“厦门市思明区鑫蚝汇小吃店”、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83号“厦门市思明区王生森小吃店”、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89号“厦门市思明区李元丰小吃店”。

㈡思明区执法局分别于201759日、516日委托第三方环保监测单位对该处19家餐饮店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专业噪声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属实

2017519日晚上,思明区筼筜街道牵头组织思明区执法局、思明环保分局、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53人次,工具车2部,农用车1部,暂扣厨具及桌椅16件,现场劝导关停6家餐饮店;同时富山花园小区居民业主代表自发组成12人的巡逻劝导队伍,分2班对用餐客人进行劝导。

㈡对目前已经在行政程序中的上述3家餐饮店,在相关程序完结后思明区执法局将申请思明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1

中环督信转〔2017230-2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文屏山庄文屏路63号一楼的近十家餐饮大排档,油烟噪声严重扰民。

厦门

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63号一楼10家餐饮店中,除“厦门市思明区聚源小阁小吃店”和“厦门市思明区罗玉小吃店”经营无油烟餐饮项目外,其他8家均在商住楼一楼经营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无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直排,属禁止办理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地点。其中:

㈠思明区执法局先期已立案并已申请法院执行的3家:“厦门市思明区王来泉小吃店”、“厦门市思明区林宝鸭小吃店”、“厦门市思明区乐南小吃店”3家餐饮店于2015722日立案查处,现已进入思明区法院执行程序。

1家已发《告知书》:“厦门市思明区游基淼餐饮店”,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317日对其立案查处,于2017428日送达《告知书》。

㈢思明区执法局2017518日对文屏路63号一楼8家餐饮店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8份、《行政执法通知书》5份,责令店家限期整改,并立即启动立案程序依法处理,对先期未立案的4家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

2017518日,属地梧村街道组织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对文屏路63号一楼餐饮店油烟扰民、占道经营、经营性噪声问题进行综合执法整治,共出动15人次,暂扣炊具9件。

属实

思明区执法局、思明环保分局及所属梧村街道于519日再次对文屏路63号一楼餐饮店现场开展综合执法,暂扣炊具2件,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下一步,思明区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地段的巡查力度,并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2017519上午11时,思明区法院会同思明区执法局到场对上述违法经营店面进行核查处置。其中,“厦门市思明区王来泉小吃店”店面关闭,未见经营。“厦门市思明区林宝鸭小吃店”和“厦门市思明区乐南小吃店”尚有对外经营,执法人员已经勒令三日内整改到位,“厦门市思明区乐南小吃店”负责人确认将产生油烟的餐饮设备全部撤走,“厦门市思明区林宝鸭小吃店”负责人则明确将关门歇业整改。

2017520晚间8时,思明区法院再次会同思明区执法局到场对上述违法经营店面进行突击核查。“厦门市思明区王来泉小吃店”仍对外经营,但从现场看,仅有蒸煮用具,未见煎炒炸的情况。负责人表示去年受到区城管处罚及法院执行后已经整改为火锅及烧酒配,未从事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亦没有对外排烟的管道,并承诺按照要求将店面原来张贴菜单予以去除;“厦门市思明区乐南小吃店”负责人陈述已经于昨日整改,把相关产生油烟的餐饮设备全部撤走,从现场看,仅有烫菜的项目及设备。“厦门市思明区林宝鸭小吃店”则处于关门歇业整改状态,并现场表示会按照要求于本周日前整改到位。

为巩固执行效果,思明区执法局将加强对该地段的日常巡查,避免反复或规避执法的情况;思明区执法局与思明区法院拟2017523日晚间会同环保、街道等部门进行突击检查,三家餐饮店均已整改到位。

 

22

中环督信转〔2017230-2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特工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大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翔安区马巷镇黎安社区保障房工地上24小时施工,噪声严重扰民。

厦门

经查,翔安黎安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房曾因噪声问题暂停施工,58日恢复施工以来,能够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施工。施工时间段为6: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22:00时。该项目存在噪音超标、扬尘、喷淋系统未按要求定时开启等问题。

不属实

经多次检查,该工地规定时间外没有施工,无明显噪音。同时,聘请厦门金雀技术检测公司人员到现场检测,待检测报告完成后,如存在噪声超标的情况,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23

中环督信转〔2017230-23

投诉人反映:湖里区江头街道双浦路12918的菡玉东北烧肉和19号的八西烧烤噪声油烟扰民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菡玉东北烤肉,店招:“菡玉东北烤肉”;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菡玉小吃店;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已提交,正在办证流程中。该店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八西烧烤,店招:“八西酸汤鱼”; 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响当鱼八西小吃店;该店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一)现场调查情况

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519日至江头双浦路现场调查,发现2店经营烧烤项目,产生油烟、噪音。其中:菡玉东北烤肉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店中有自助烤肉机,无专用烟道。八西烧烤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专用烟道,未进行油水分离。该两店均属在禁设地点新设的餐饮店。

(二)监测情况

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51920:41222920:4722:41,对菡玉东北烤肉店营业噪声和排气扇噪声进行检测,其中22:292241的检测结果分别为59 db55 db,超过标准限值(50db)
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51920:30220520:3522:17,对八西烧烤店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属实

 1.针对“菡玉东北烤肉、八西烧烤两店属在禁设地点新设的餐饮店,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519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正依法定程序准备作出关停并处罚款决定。

2.5月19,湖里区行政执法局、江头街道办对菡玉东北烤肉、八西烧烤的经营业主进行约谈,要求不得在禁设点经营产生油烟的项目。当事人表示不经营产生油烟的项目,保证不油烟、噪声扰民。

菡玉东北烤肉、八西烧烤的经营业主被约谈。

24

中环督信转〔2017230-2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100号的黄*林早点店和嘉园路永升新城一楼店面的502花生店,油烟扰民。诉求:请解决。

厦门

现场调查情况

520-22日,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经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黄*林早点店”实为位于华光路100号之一的“黄玉林早点店”;店招名称:乔东家排骨大包(20171月以前店招为“黄玉林早点店”,20171月后更换为现店招);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黄玉林早点店;店内安装有油烟机及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接往下水道。

2、“502花生店”位于嘉园路88号之一店面;店招:502花生汤;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杜丕林沙茶面店;,在店门口采用油炸工艺制作油条、五香条等食品且未使用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店内壁上安装有排油烟机,烟管接入店内地下。

3.“黄玉林店”、“502店”均属在禁设地点开设的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店。

监测情况

该两家餐饮店均为在禁设地点开设的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店,依法应予以关停,故未再进行噪音检测。

“黄玉林店”、“502店”属于在禁设地点开设的餐饮店,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属实

1.针对“黄玉林店”在禁设地点开设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已立案查处,依法作出关停并处罚款的决定,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针对“502店”在禁设地点开设餐饮店,油烟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于2017520日发出《询问通知书》;521日完成立案前调查依法立案,拟予关停并处罚款,现正依法定程序推进处理工作。

 

25

中环督信转〔2017230-25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与西浦路交界点的邦妮大厦底层多家餐饮店,油烟直排小区,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厦门市思明区西浦路81-91号(邦妮大厦)属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

㈠目前该大厦底层15家餐饮店当中有11家经营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煎、炒、炸等餐饮项目,存在油烟问题。

㈡其余4家餐饮店不存在油烟问题:

1.西浦路93号店面(店招牌为贝克汉堡)正进行室内装修,未从事经营活动,不存在油烟问题。

2.西浦路11507号店“厦门市思明区莲鹏小吃店”(店招牌为漳州卤面)经营过程中不存在煎、炒、炸等餐饮项目,不存在油烟问题。

3.西浦路117号之6-3)号(店招牌为日理万鸡)已关门停业挂牌转让,未从事经营活动,不存在油烟问题。

4.西浦路11905室之六(店招牌为正新鸡排)已关门停业挂牌转让,未从事经营活动,不存在油烟问题。

属实

思明区执法局对该处11家存在油烟问题的餐饮店依法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

 

26

中环督信转〔2017230-26

投诉人反映:原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路50号的厦门利恒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内,有几家企业进行喷漆作业,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一、现场调查情况

519下午和520日全天,我市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利恒工业园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只有尚昇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存在喷漆作业。

检查时,尚昇光学(厦门)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未生产,装片、包装等车间正常生产,车间内和楼顶均未闻到油漆异味。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已委托厦门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尚昇光学(厦门)有限公司废气进行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2.进一步加强该公司的监管,督促落实环保要求,切实做到达标排放。

 

27

中环督信转〔2017230-27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莲岳路71-77号百合花园一楼的餐饮店,油烟、污水和垃圾严重扰民。诉求:请查处。

厦门

思明区嘉莲街道莲岳路百合花园一楼为禁止开办产生油烟污染餐饮项目的地点。“思明区邱祖金小吃店”等12家餐饮店存在煎、炒、炸、烤等餐饮项目,在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污染,未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餐饮店家时有将塑料桌布、酒瓶及食客用过的碗筷随意堆放,造成环境脏乱。

思明区执法局2017517日到场核查,针对百合花园楼下餐饮店油烟扰民行为,执法人员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12份、《行政执法通知书》12份,责令店家限期整改,并立即启动立案程序依法处理,共立案处理12起。519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思明分局已安排对“思明区苏池餐厅”的油烟进行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517思明区政府组织城管执法、环保、等职能部门及属地嘉莲街道办,出动25人次对百合花园一楼店面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场督促店家撤除可能产生油烟的炊具6件;引导店家转变经营业态或自行改进加工工艺,采用不产生油烟的生产工艺。

属实

㈠依法处理及整治情况

51923日,思明环保分局委托厦门鉴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思明区苏池餐厅的油烟排放浓度和边界噪声分别进行检测,油烟排放浓度平均值为1.87mg/m3 ,昼间噪声实际值为59分贝(夜间22时后停止营业),均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及所属嘉莲街道于519日、20日分昼夜不同时段到现场开展综合执法,共出动16人次,现场未发现餐饮店有煎炒炸行为,厨房也未发现有炒锅;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店家搞好周边环境卫生,与周边居民共同营造美丽家园。

㈡加大“垃圾不落地”宣传力度

嘉莲街道召集环卫、执法、物业及餐饮店负责人,就如何落实好“门前三包”、开展“垃圾不落地”等事宜召开现场协调会,最终确定每天14时、2030分为上门收集垃圾时间,店家如未按规定时间投放垃圾,将由执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社区网格员还为沿街店家分发 “垃圾分类”宣导手册,增强店家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主动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

 

28

中环督信转〔2017230-2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忠仑村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理,忠仑村8号和62号之间的大池塘月300-400平米,长期成为生活污水的集中池,臭味熏天。

厦门

520上午,经现场核查,忠仑村每天保洁7-8小时,清运垃圾2-3车。垃圾由保洁人员清扫收集放至垃圾清运点,由垃圾清运车运至后坑垃圾转运站。但因保洁力度不够,忠仑社仍存在土头垃圾和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现象。忠仑村8号和62号之间的大池塘周围有围栏和铁栅栏围挡,有生活污水流入,因原有的排污管道破损严重已丧失排污功能,排污涵洞年久失修,池塘地势低洼成了污水集中地。

因此该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一是垃圾清理工作。忠仑公园加强与忠仑社区筹委会和江头街道对接,综合施策、形成合力,现已增派保洁人员4名,加强日常保洁;增加保洁车辆,增加转运垃圾次数,确保垃圾及时清理,现已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二是池塘排污清淤工作。523-5月28,采用大型抽污设备,排污清淤,做好池塘排污清淤工作。

三是彻底解决局部区域的黑、臭问题。523-6月15,做好忠仑村李姓家族的思想工作,对池塘进行土方回填、修复原有破损管道、疏通污水涵洞等相关改造工作,确保原池塘区域干净整洁。

 

29

中环督信转〔2017230-2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中信广场金玖酒店热泵噪声。

厦门

该件系重复投诉件。

㈠中信广场裙房四层产权证登记房屋用途为办公,实际作为酒店使用。中信广场四层建筑使用功能由办公变更为酒店并未取得相关规划审批手续,涉嫌违法建设。

㈡该公司的水泵夜间运行边界噪声超标扰民。

 

㈠金玖酒店已于2017519日完成整治工作,思明环保分局委托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7520日对其夜间边界噪声进行监督监测,实际噪声值<50分贝,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思明环保分局将加强对该酒店的后续监管。

㈡思明区执法局根据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和规划委核查的情况,对金玖酒店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将房屋办公用途改变为酒店用途的违法行为,于2017519日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