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34件均已办结)

发布日期:2017-05-29 09:46 字号:

序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中环督信转〔2017251-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冯山村,多家碎石场,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向市长热线反映,无处理。

厦门

经现场勘查,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但并无举报中的冯山村碎石场,只有内厝镇鸿山村小光山矿区设有碎石生产线,场内部分区域没有覆盖,存在扬尘影响问题。

部分属实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监管各矿山企业,停产期间一律不得启动各类生产设备,待整改后经国土、环保等部门批复同意生产后,继续加强粉尘防治监管。

 

2

中环督信转〔2017251-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西路禾祥观澜小区,楼下一排小酒吧,每天晚上音乐声、客人喧哗噪声扰民;烧烤店,油烟扰民严重。

厦门

厦门市思明区金榜西路禾祥观澜小区楼下为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目前该地点7家饮品店、小吃店中,4家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炒、煎、炸、烤餐饮项目,3家未发现有经营煎炸炒等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121:00左右现场查看,未发现7家店在经营的过程使用高音乐声噪声扰民的现象。

属实

㈠联合整治

2017521,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及属地梧村街道等职能部门,对金榜西路禾祥观澜小区楼下小酒吧、小吃店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综合执法整治,共出动12人次,暂扣炊具2件,并对店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店家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环保相关法规,不得使用高噪声音响设备等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㈡依法处理

⒈思明区执法局对“厦门市思明区参徒小吃店”、“厦门市思明区林崇伟饮品店”和“厦门市思明区依筱轩小吃店”3家产生油烟的小吃店开具《行政执法通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整改至符合环保要求,并启动立案程序依法立案处理。目前,“厦门市思明区参徒小吃店”已立案。2017524,对“厦门市思明区林崇伟饮品店”和“厦门市思明区依筱轩小吃店”完成立案工作。

⒉思明区执法局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3号之32室(店招牌:骚酒配)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行撤除可能产生油烟的厨具,整改至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营条件。由于该店未注册《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思明区执法局已于521通过《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抄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⒊思明区执法局已通过抄告平台将2家无照无证的问题抄告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3

中环督信转〔2017251-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南里198-202号大学湾小区。1.楼下多家餐饮店油烟,并未得到有效解决;2.楼下“金品味”为非油烟餐饮,但是主营酸笋汤和大肠血,气味难闻,业主表示小区没有装专用烟道,要求楼下餐饮店必须搬离。

厦门

此件属重复投诉件。524日上午,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再次到现场进行核实,15家餐饮店均处于关停状态。

属实

关于15家餐饮店关闭、未搬离的问题。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已依法责令关闭并罚款。目前该15家餐饮店均处于停业状态,因餐饮店大多已经营多年,投资较大,涉及从业人员分流,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督促其整改到位,若要重新开业,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审查,若条件不符,劝其转型,否则坚决予以关闭。

 

4

中环督信转〔2017251-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宏路689号有家成辉达门业,防盗门加工,烤漆喷漆,散发刺鼻油漆味,影响佘厝村民。

厦门

521,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从事钢门、木门加工生产,有烤漆喷漆工序。该公司南侧距离西塘村约30、北侧距离佘厝村约1000,厂界可闻见轻微的油漆味。

该公司喷漆、烤漆工序为5条全自动生产线,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分别由配套建设的5套喷淋+过滤+光催化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按规定贴标签、危废台账记录不全、危废管理制度未上墙。

该公司营业执照备案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同安区同宏路689号厂房1#四层,实际经营场所为厦门市同安区同宏路689号厂房2#的经营场所,未进行经营场所变更备案。

属实

1.2017523,针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废油漆桶未贴标签等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1个月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3万元。

2.2017522,针对该公司未进行经营场所备案,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该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十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3.2017522,我市环保部门组织对该公司排放口和厂界废气排放情况实施监督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4.2017523,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了该公司经理,要求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废气设施正常运行,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

成辉达工贸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被约谈。

5

中环督信转〔2017251-5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中俊蓝湾尚都小区,往南直线距离不足500处冠捷电子里面和旁边,有两家工厂,名为三捷、三维丝,最近半年排放白色浓烟烟,有电线烧焦的味道。

厦门

521,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 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注塑、造粒废气有塑料加热气味,投诉人反映的电线烧焦的味道应来自于此。

2.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后整理车间对滤料进行涂层、定型过程会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同时对每个废气排放口配套自动监测设备,在厂门口设置电子屏幕,24小时实时显示监测数据。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针刺车间正常生产,后整理车间、制袋车间没有生产。针刺车间烧毛生产线正常生产产生的废气进入4号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放,但4号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于2017517失火停运。检查时厂界现场无明显异味。

因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且烟气进口温度约为80,出口温度为40,因此排放过程会携带水蒸气,投诉人反映的白色浓烟应来自于此。

属实

1. 2017522,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了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 2017522,针对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并责令其整改。

3.2017522晚,我市环保部门组织对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设施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非甲烷总烃指标,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在这二家企业的厂界敏感点进行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指标监测,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4.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6

中环督信转〔2017251-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海翔商贸城小区临街楼房的2层有家维宝电影院,一般营业到晚上12点多,有时2点多,播放电影的噪声、音响的震动、空调水泵低音震动扰民。

厦门

厦门市维宝影城有限公司有采取隔音减噪措施,多次检测结果也未超标,但个体对噪音、振动的敏感程度存在差异,仍可能对居民产生影响。

属实

2017522上午,针对该影院位于海峡商贸城二楼东南侧,属禁设区域的情况,翔安区执法部门责令其整改,并于525对该影院进行立案处理。

 

7

中环督信转〔2017251-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不夜城里面所有餐饮店,油烟通过排气扇排出,旁边是鼓楼广场小区,油烟扰民。

厦门

(一)17家餐饮店中,8家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9家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17家餐饮店中,6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对周边居民有影响。

属实

㈠针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餐饮店,思明环保分局于2017522日下午约谈4家餐饮店,并进行立案查处。其余2家餐饮店经营者已于2017525日前完成备案。

㈡思明环保分局已委托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不夜城餐饮店进行油烟检测。2017523,思明环保分局和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下一步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㈢思明区行政执法局已对证照及环保手续不全的7家餐饮店,分别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补办相关手续。525,思明区执法局对2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存在煎、炒、炸等可能产生油烟的项目和厨具,故无需安装油烟净化器,思明区执法局已告知商家依法依规经营。

㈣莲前街道将将组织执法、环保、市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前埔不夜城餐饮店加强重点巡查和管控。

2016年,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厦门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污染小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根据文件规定,餐饮项目(6个灶头以下,不含6个灶头)实施备案管理,不再适用行政许可的流程。因此,自实行备案管理前,审批的6个灶头以下(不含6个灶头)餐饮项目视为备案,不作处罚。

㈥针对2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店,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餐饮专项整治通知书》;针对1家《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餐饮店,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525,针对以上三家违法经营行为,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

李舒小吃店、隆福居餐厅、王凤仙大排档、陈艺家餐饮店的经营者被约谈。

8

中环督信转〔2017251-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应斗山五里中骏南湾尚都小区,冠杰科技有限公司和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夜间排放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厦门

521,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冠杰科技实际为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液晶平板电视,20098月投产,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配件为外购或委外加工,生产车间只进行配件组装。

1. 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位于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厂区内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注塑、造粒废气有塑料加热气味。

2.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后整理车间对滤料进行涂层、定型过程会产生废气,产生的废气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同时对每个废气排放口配套自动监测设备,在厂门口设置电子屏幕,24小时实时显示监测数据。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针刺车间正常生产,后整理车间、制袋车间没有生产。针刺车间烧毛生产线正常生产产生的废气进入4号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放,但4号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于2017517失火停运。检查时厂界现场无明显异味。

属实

1. 2017522,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了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 2017522,针对对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并责令其整改。

3.2017522晚,我市环保部门组织对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设施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非甲烷总烃指标,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在这二家企业的厂界敏感点进行臭气浓度和非甲烷总烃指标监测,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4.我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若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

三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总被约谈。

9

中环督信转〔2017251-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蔡厝大队浦边村,机砖厂无证经营,排放废气,影响农作物生长。诉求:取缔关闭,赔偿损失。

厦门

厦门市新舟建材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齐全,属于我市清退范围的机砖厂。2017430,生产停止供电。511,拆除烟囱时热气喷出,致使附近的农作物被烧伤。

部分属实

经查,厦门市新舟建材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不存在排放废气的情况。针对烟囱拆除时烧伤附近部分地块农作物的问题,已协调厦门市新舟建材有限公司向受损农户赔偿2000元损失,同时要求其对损失较小的地块也给予适当赔偿。

 

10

中环督信转〔2017251-1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朝元路999号一石材厂,粉尘扰民,噪音扰民。

厦门

经查,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1.高时石业开料区露天设置了2台开料绳锯,没有防噪减噪措施,2017518,通过厦门市环境检测中心站监测,该厂昼夜厂界噪声分别为6268dBA),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功能区标准,对北侧沟子头村造成污染影响。

2.高时石业锯板、磨抛、切割采用湿法作业防治粉尘排放,生产废水配套建设了5套循环水池,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沉淀后的石粉污泥清理到暂存场定期由建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砂锯加工车间石灰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未建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厂区道路及石粉暂存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石粉污泥固废暂存场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安全存放,导致石粉污泥有扬散、渗漏现象。粉尘及扬尘对北侧沟子头村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属实

1.针对该公司厂界昼、夜间噪声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于2017521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于2017621前完成治理达标排放;针对开料绳锯废水溢流,没有隔声减噪措施,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于2017522对露天开料绳锯电源控制柜实施查封处理。

2.针对该公司石灰投料工序产粉尘未建设收集处理设施,石粉暂存场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于2017522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于2017622前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石灰投料工序粉尘集中收集处理设施、落实厂区道路及石粉暂存场扬尘有效防治措施;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二万元罚款。
3.
针对该公司石粉污泥暂存场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安全存放造成石粉污泥扬散、渗漏的环境违法行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于2017522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于2017722前按照规定完善石粉污泥暂存场所防范措施,安全存放石粉污泥,杜绝石粉污泥扬散、渗漏;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二万元罚款。

4.针对条板车间等设备产生的废水在厂区存在跑冒现象,雨污分流不彻底等污水收集处理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于2017522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于2017622前完成整改。

高时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被约谈。

11

中环督信转〔2017251-11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南路嘉景花园对面一工地,永福建设集团,该工地无任何围挡,扬尘扰民,夜间施工和土方车噪音扰民。

厦门

(一)关于反映工地无任何围挡,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经现场勘验,该项目确实没有设置围挡设施,场内裸露土头也没有进行覆盖。投诉人反映的基本情况属实。

(二)关于反映夜间施工、土方车噪音扰民的问题。通过多方调查了解核实,目前施工单位没有正式进场,也没有任何施工行为;截止522,厦门市执法局也未接到该项目的投诉。

基本属实

(一)关于反映工地无任何围挡,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市执法局于2017522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一是要求立即对裸露土头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施工单位动作迅速,于当日购买了20000平方米的土工布,组织人员进行了覆盖。二是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立案调查。

(二)关于反映夜间施工、土方车噪音扰民的问题。市执法局要求施工单位下步正式进场后,要严格遵守《厦门市是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噪声扰民。

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福建省永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湖里区天地房屋拆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被约谈。

12

中环督信转〔2017251-1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中信广场一楼金玖酒店,热泵24小时运行噪声扰民,3年前向市环保局投诉,未解决,对环保局要求企业整改的要求不满意,诉求:拆除热泵,公示环评审批手续。

厦门

经调查核实,金玖酒店公司于2017519完成降噪减振整改工作。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7520对其夜间边界噪声进行监督监测,实际噪声值<50分贝,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不属实

㈠关于公示环评审批手续问题。该酒店公司的《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厦环(思)监[2014]365号〕,于2014329通过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思明分局审批。投诉人要获得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结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思明分局申请公开。

2017524,思明环保分局到金玖酒店检查其整改情况,并向楼上1户居民了解情况。其表示若无法将水泵拆除,也可将水泵迁到设备房外的平台上。思明环保分局已将这名居民的意见告知了金玖酒店,要求其予以考虑。

(三)思明环保分局将继续督促该酒店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并对拆除热泵的诉求,思明环保分局正在按投诉人的诉求与金玖酒店进行调解。

 

13

中环督信转〔2017251-1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湖里区天安工业村4号厂房,雅宝电子有限公司排放恶臭气体,噪声扰民。沙滩牛人车灯改造厂噪声扰民。

厦门

521,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市相关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一)厦门亿科成电子有限公司

投诉人反映的实际为厦门亿科成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20133月从湖里火炬园迁入原雅宝电子有限公司厂房。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焊锡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到6楼楼顶,过滤棉吸收过滤后排放;主要噪声源为车间2台换气风扇。

(二)厦门沙滩牛人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车灯改造,噪声声源为螺杆式空压机;该公司没有办理环评手续。

属实

一)厦门亿科成电子有限公司

1. 2017522,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该公司经理。

2.2017523,针对该公司网络型智能温控器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3万元,并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3.2017522晚,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组织对该公司进行监督监测,因该公司当晚未生产,无法进行采样监测。523晚,我市环保部门再次依法组织对该公司进行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二)厦门沙滩牛人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1. 2017522,我市环保部门依法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2.2017523,针对该公司车灯改造项目未按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且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2万元。

3.2017522晚,我市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测,厂界噪声值48分贝,未超标。

亿科成电子有限公司经理、沙滩牛人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约谈。

14

中环督信转〔2017251-1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大登街道麦埕里235号,长安(厦门)首饰工艺品有限公司,污水直接排放。

厦门

经核实,长安(厦门)首饰工艺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及时有效处理淤泥,以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方式排放污染物。

属实

522,环保部门约谈长安(厦门)首饰工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涉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问题对其立案查处,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责令停止排污,改正违法行为。

长安首饰工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被约谈。

15

中环督信转〔2017251-15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东寮村院西新霞南路599号对面,煤气罐清洗,煤气臭味扰民。

厦门

经查,厦门荣祥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烘烤、印刷等生产活动,未按照要求在密闭空间,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涉嫌无证排污。

属实

522,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罚款人民币3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生产,部分钢瓶已清出。

 

16

中环督信转〔2017251-16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31号中信广场,金玖酒店的水泵放在第5层楼,24小时作业,噪声扰民。

厦门

经调查核实,金玖酒店公司于2017519完成降噪减振整改工作。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7520对其夜间边界噪声进行监督监测,实际噪声值<50分贝,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不属实

思明环保分局将继续督促该酒店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17

中环督信转〔2017251-17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绵塘村宏路村北面东湖水库南面,铁皮屋内马赛克作坊,污水乱流,影响水库水质。

厦门

经查,被举报马赛克作坊为厦门市翔安区奥思克建材经营部,涉嫌无证排污,废水不经任何排污环保措施,造成环境污染。该企业位于东湖水库下游,未将污水排放到水库

部分属实

521,翔安环保分局查封生产设备配电箱。522,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依法立案查处,并按无证排污对其依法处以3万元罚款。目前,被举报企业已停止石材加工生产,并停止排污。

奥思克建材经营部法人代表被约谈。

18

中环督信转〔2017251-18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思明区双涵路金辉园小区内,博瀛小聚、素菜馆、小龙虾、沙县小吃、兰州拉面、酸笋面等多家餐饮店,油烟和气味直排小区,潲水气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厦门

厦门市思明区双涵路金辉园小区为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和单位食堂项目的地点,目前该点的5家餐饮店中4家经营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厦门市思明区卢松艺小吃店”未发现有可能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

“厦门市思明区博瀛小聚餐厅”垃圾桶摆放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有部分菜叶、菜汁清理不及时,导致异味扰民。

投诉反映情况属实。此件为重复投诉。

属实

2017521思明区组织执法、环保、市场监督及梧村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现场暂扣炒锅1个,相应开具《物品登记保存单》同时传达中央精神,公布政府决定,阐述法律政策,告知责任义务,积极引导违规商家转型餐饮项目。

 

19

中环督信转〔2017251-1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海新路中间的山谷,建筑、生活垃圾成堆。现场有一台挖掘机在作业。

厦门

1.经现场查看初步估测,该地块占地面积约3475平方米,建筑、生活垃圾堆废弃量约26201.9立方米。

2.2017521,海沧区执法局查扣一部在现场作业的挖掘机,物品登记保存单,挖掘机所属公司为厦门祥荣福劳务服务公司。

3.形成原因:20165月开始有部分工厂和餐饮店不定时在该地块偷倒工业和生活垃圾,20166月新阳街道办对该地块进行清理整顿、恢复原貌;201611月为配合重点路段沿线整治,新阳街道办对该地块再次进行清理,整平后加盖黑网,并由海沧公路局在该路口设置围栏,之后一段时间未发生乱倾倒现象;2017515左右,围挡连同公路中间的隔离带被破坏,并被倾倒大量垃圾、土头。

属实

一是海沧区执法局于525出具告知书,对厦门祥荣福劳务服务公司在该处倾倒建筑垃圾一事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同时负责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查,避免再次发生乱倾倒行为;二是由新阳街道办负责对现场进行管控,着手在该路段围墙围挡,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防止该地块垃圾、土头倾倒量进一步扩大;三是由海沧城建集团负责对该地块进行详细勘察,抓紧拟定清理方案。

 

20

中环督信转〔2017251-2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的后浦机砖厂,浓烟污染空气,在农地上违章搭盖,破坏山体。

厦门

()接到信访件后,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立即到集美区郭连财机砖厂现场查看,该机砖厂已于2017331停产,现场未发现其恢复生产,不存在“浓烟污染空气”问题。“浓烟污染空气”投诉内容不属实。该机砖厂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村后浦社西侧平地上,附近没有山体。“破坏山体”投诉内容不属实。

()经集美区农林水利局现场核实,根据GPS坐标定位结合集美区林业基本图核对,该地块属非林地。经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认定为农地。该机砖厂于1984年向当地村民租用农用地建设机砖厂,经调阅2007年度卫星影像图,2007年之前该机砖厂已存在。

()经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该机砖厂占地面积41亩,现存各类建筑物11处,占地面积2880.59平方米,建筑面积3009.16平方米,属于违章搭盖。

投诉人投诉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厦门市集美区郭连财机砖厂停产后,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立即开展土地预收储工作,目前已完成机器设备清单核对。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工作组、集美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厦门市集晟拆迁公司和集美区郭连财机砖厂到现场对原材料土方进行测绘,已出具现场测量结果并送至厦门市大成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土地收储工作预计6月底前完成。

2. 523,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开具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就非法占地立案。

3.集美区将加快该处机砖厂的土地收储工作,督促该处机砖厂拆除,预计6月底前完成。

 

21

中环督信转〔2017251-21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人和楼一层的又见马甲餐厅,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㈠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综合楼裙楼之14-A店“厦门鲜坐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店招牌又见马甲餐厅)审批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自制饮品制售”,“咖啡、冷热饮、甜品(无炒、煎、炸等工艺及强噪声设备,不产生油烟、噪声)”。经现场核查,该店厨房设有1台铁板台、1台电炸炉、6个煲仔炉、1个基准灶头,已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及自制油烟管道,实际经营中式正餐,其油烟经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至一层厨房外排放。

㈡该店位于商住楼一楼店面,二楼以上为居民住宅,与居民住宅楼层相邻,无餐饮业专用烟道,属禁止开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和单位食堂项目地点。

属实

㈠思明区执法局于2017521对该餐饮店油烟、噪声问题开具《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执法通知书》,并依法对油烟问题立案查处;同时委托第三方环保监测单位对其进行专业噪声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2017522晚上,思明区执法局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整治,共出动10人次,工具车2部,暂扣厨具2件。

 

22

中环督信转〔2017251-22

投诉人反映:厦门西高速公路往漳州方向和厦漳交界处一为修高速而设立的砂石厂,在高速修好后还经营,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厦门

1、该砂石场总占地约4万平方米,现场主要堆放石子,石堆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方量约2万立方米,现场建有碎石机1台,输送带7条,已停止生产。

2、该地块位于原厦府【2005】地638号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属国有建设用地,目前尚未收回国有。

3、该沙石场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造成场内、场外严重粉尘污染。

属实

1、对粉尘污染行为,海沧区执法局于2017523向该沙石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0元。

2525组织人员拆除碎石机和输送带,禁止生产;

3、责令当事人清理砂石场现有石子,腾出土地组织收储。

鼎盛峰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被约谈。

23

中环督信转〔2017251-23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大唐世家兴隆路635号楼下的金九湾活鱼小镇、周麻婆川湘闽菜馆、临家闽南菜、曼哈顿离港泰,环境污染严重,扰民。诉求:请查处。

厦门

现场调查情况

1.金九湾活鱼小镇,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一通圆餐饮店;店招:金九湾活鱼小镇;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周边卫生整洁,已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水分离装置,油烟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已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周麻婆川湘闽菜馆,注册名称:厦门市湖里区鑫翔味阁客家菜;店招:翔味阁客家菜;该店于2013425经环保验收,办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证。该店424即已停业,正在内部装修,新店招为翔味阁客家菜。

3.临家闽南菜,企业名称为:厦门市临家社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大唐店;该店于2014526经环保审批,办理了餐饮许可证。该店使用管道天然气,设置了油烟净化装置、油水分离装置,油烟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该店的泔水和废渣分类存放,委托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厦门市湖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处理,并签订了《厦门市餐厨收集运输服务合同》。该店委托有资质的厦门兴重环保化工有限公司,对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处置,并签订了《协议书》。该店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审批面积382.5平方米),但未验收即营业,实际营业面积875平方米。

4. 曼哈顿离港泰,实为曼哈顿永泰家快捷酒店;企业名称为:厦门永泰家酒店有限公司;店招:曼哈顿永泰家快捷酒店。该酒店周边卫生整洁,无餐厅,仅提供住宿服务,属环保豁免项目。

监测情况:

1.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公司于5211907对厦门市湖里区一通圆餐饮店(金九湾活鱼小镇)风机进行噪声检测,噪声检测结果为72db,超出标准限值(60db)。

2.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51719061918,分别对厦门市临家社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大唐店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噪声、振动检测。噪声检测结果为69db,超出标准限值(60db);振动检测结果为71.5db,未超出标准限值(75db)。经湖里环保分局委托,厦门恺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51818002030,对厦门市临家社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大唐店排放油烟进行监测,平均浓度为2.67mg/m³,超出标准限值。

3.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公司于5211921,对曼哈顿永泰家快捷酒店进行噪声检测。噪声检测结果<60db,未超出标准限值(60db)。

因周麻婆川湘闽菜店已停业,未组织监测。曼哈顿永泰家快捷酒店非餐饮店,未进行排放油烟监测。经湖里环保分局委托,厦门恺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524中午对金九湾活鱼小镇排放油烟进行监测,检测报告一周内出具。

基本属实

1.针对“金九湾活鱼小镇噪声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要求经营业主改正,并依法立案,拟待油烟检测报告出具后,一并处理。

2.针对“临家闽南菜噪声、油烟扰民”问题,517,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已对“噪声扰民”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要求经营业主改正,并依法立案。对之后发现的“油烟扰民”问题,在该案号下一并查处,拟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决定。

3.针对“临家闽南菜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审批面积382.5平方米),但未验收即营业,和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扩大营业面积(实际为875平方米)”问题,湖里环保分局已依法分别立案,拟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款1万元和3万元决定。

 

24

中环督信转〔2017251-24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集美区东安南三里的招商海德公园B地块餐饮油烟严重扰民。诉求:请查处。

厦门

()经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现场核实,东安南三里招商海德公园B地块商业街8家餐饮店均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经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核实,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社区东安南三里招商海德公园B地块商业街,为非禁设区。该8家餐饮店均有专用烟道,其中3家配置油烟净化处理器,但因维护不及时,会产生部分油烟,其余店铺均未安装。厦门市集美区阿舍拉小吃店等4家餐饮店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上述4家餐饮店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集美分局依法已立案处理。

()针对上述3家餐饮店有涉及煎、炒、炸、烧烤等产生强油烟,及5家餐饮店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已于5238家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

(三)集美区将加大巡查执法,督促被投诉的餐饮店落实整改,目前8家均处于停业整改状态。

 

25

中环督信转〔2017251-25

投诉人反映:位于厦门市集美区东安南三里的招商海德公园B地块小区周边垃圾成堆。诉求:请查处。

厦门

522,集美区建设局2次组织属地的集美区侨英街道办事处、集美区行政执法局、业主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和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现场核实。经核实,招商海德公园东安南四里小区西门门口附近一处建筑土头垃圾堆放点,面积约160平方米,该堆放点为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为方便小区业主装修临时用于堆放建筑土头垃圾。该堆放点建筑土头垃圾为招商局海德公园小区业主于2017519521倾倒所致。现场堆放的是建筑土头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522下午,集美区建设局、集美区侨英街道办事处、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现场督导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清理该建筑土头垃圾,并对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提出要求:应在招商海德公园小区内设置建筑土头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定期清理;在小区附近设置警示告知牌,确保不再发生随意倾倒建筑土头垃圾行为;做好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目前该堆放点建筑土头垃圾已清理完毕,用地业主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将加强对该公共用地的后期管理。

 

26

中环督信转〔2017251-26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演武路上的厦门悦海湾国际酒店工程3月份开始每天施工从早6:00至晚12:00,施工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厦门

接信访件后,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了该项目的管控,经核实,投诉人投诉的内容基本属实。

关于反映在禁止时段从事施工作业、噪声扰民的问题。目前该项目施工时间能够严格按照《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组织施工。从521以来,施工时间调整为:噪声7:30开始施工,中午停止作业(12:00-14:30),晚上10:00前停止从事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经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夜间巡查,未再发现新的违法施工行为。

属实

近期,厦门市执法局在加强日常巡查监控的同时,还约谈了该项目负责人、召开施工整改协调会。

20174119时,执法人员约谈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施工管理及防尘降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201752210时,执法人员再次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约谈,通过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并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告诫,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已查实的7起违法施工行为,均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进行立案处罚,并对后续连续违法施工行为,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予以高限处罚,目前为止已处罚7起(4起已下达决定书、其余3起按程序报批),罚款人民币45000元。

中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悦海湾国际会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被约谈。

27

中环督信转〔2017251-27

投诉人反映:厦门湖里区乌石埔二里132号泉享小炒店每晚在店前烧烤,油烟扰民;128号百祥画框店、120号如意画框店、丽影喷绘店的电锯声、涂料有机溶剂的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厦门

经调查:

1.泉享餐饮店,经营场所两层,厨房位于一层,已设置烟道,烟道延伸至二楼,无油烟净化装置,无油水分离实施,有炒、煎、烧烤项目,夜间有经营。该店位于餐饮禁设区域。

2.百祥兴画艺店,工作室位于湖里区乌石浦新村128号的一楼储藏室,未使用涂料,现场无加工行为,但有电锯、切割机等产生噪声的工具。

3.如意画框店,经营场所位于湖里区乌石浦二里120号一楼储藏室,未使用涂料,现场未发现电锯,也未发现生产加工行为。

4.湖里区乌石浦二里126号发现悬挂条幅“丽影喷绘”但未发现丽影喷绘店,经询问临近3家店家,经营业主均称丽影喷绘店已搬离。

监测情况:

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分别于52122:322200:47,对泉享餐饮店风机及营业噪声进行噪声检测,实际结果为69dB53dB,均超过标准限值。

经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委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于5229:49,对百祥兴画艺店切割机噪声进行检测,实测结果为71dB,超过标准值限。

基本属实

1.针对“泉享小炒店属禁设区域开设的餐饮店,噪声、油烟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询问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拟予关停并处罚款。

2.针对“百祥画框店噪声扰民”问题,湖里区行政执法局开具《询问通知书》,现场暂扣切割机1台,并依法立案处理。

523,湖里区行政执法局、湖里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泉享小炒店、百祥画框店、如意画框店、丽影喷绘店均关门停业。

 

28

中环督信转〔2017251-28

投诉人反映:厦门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车洁美对面的瑞隆兴公司使用锅炉烧木材模板,污染环境。

厦门

经查,被举报企业已于2016年停产,原厂房内有留一台承压蒸汽锅炉,于2017417办理注销手续,锅炉的安全阀已拆除,无法使用。

不属实

522,执法人员再次赴现场核实,确认被举报企业确实已停产。

 

29

中环督信转〔2017251-29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凤岗东路红框洋郡小区,对面的屠宰场臭气熏天,废水直接排放到小溪,噪声扰民。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厦门

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1.属实情况

经调查,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先后于514下午515凌晨516凌晨到该屠宰场实地检查,发现场区内有猪排泄物臭味。515凌晨对该场噪声进行检测:其厂界噪声达到63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2.不属实情况

屠宰场东侧250为厦航高郡,北侧70为芸溪居住公园,西侧20为汽修厂,南侧200余米为一条无名小溪即信访反映的“小溪”。屠宰场于2014年投入370余万元改造日处理500吨污水设施,所有经过处理的污水均从东侧污水排放口经市政污水管道排放至西溪,南侧围墙无排放口。此外,522屠宰场因总磷系统维护,聘请棒棒污水处理公司采取外运方式处理该场预处理污水,不存在污水外排。因此,信访反映“废水直接排放到小溪”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同安区派人于521再次到屠宰场现场督查,现场噪声、臭气问题显著改善。

二是采取措施整改。凤岗屠宰场已采取5项整改措施:

1.修建隔音墙。522,江苏宜兴市永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子公司即厦门市翔晟环保设备维护有限公司,已完成凤岗屠宰场噪音处理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拟于529进场,530开工,625竣工。鉴于噪音处理项目工期较长,该屠宰场已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请示将原定整改时限531延至625

2.改进赶猪技术。原木棒赶猪已改为电棒赶猪,降低了赶猪噪音。

3.加强清理消毒。每天2次对厂区、车间等清洗并消毒,减少臭气附着散发。

4.提高屠宰速度。300型屠宰系统已由原来时宰100头提速至时宰150头,缩短了作业时间。

5.推进收储进度。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419与厦门承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厦门承源食品有限公司收储补偿协议书》,已完成屠宰场资产预评估,目前正与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洽谈合作事宜,立即启动屠宰场关闭收储程序,确保20171231将屠宰场关闭并完成搬迁。

三是组织污水监测。今年初,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屠宰场废水,并于2017214出具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达标。下一步,待屠宰场总磷系统维护完毕后,将再次组织生产污水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出处理。

 

30

中环督信转〔2017251-30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集美区联星化学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船舶漆生产中使用的重金属未按规定申报;2.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3.长期未缴纳排污费。

厦门

2017522,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联星公司进行检查,并且委托有资质单位的检测机构对联星公司废水、废气、噪声进行监测。

(一)现场核实“船舶漆生产中使用的重金属未按规定申报”问题

联星公司介绍,从投产至今生产产品中不包含“船舶漆”,其他用于防腐的类似产品有氯化橡胶漆、环氧漆、聚氨酯漆,这类产品主要用于钢结构、储罐、管道、电气设备等。这三类产品生产工艺为:搅拌—研磨—搅拌,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树脂、溶剂、颜料、助剂、填料,主要成分为:丙烯酸树脂、乙酸丁酯、二氧化钛、脂肪族碳氢溶剂、乙二醇丁醚、环氧树脂、乙醇、色粉炭、高岭土、环己酮、氯化橡胶、乙酸仲丁酯、一品氧化铁红、二氧化矽、三氧化二铁、三氧化二铝、氧化钙、氧化镁。由此可见,不存在“船舶漆生产中使用重金属的情况”。

(二) 现场核实“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问题

联星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水性漆搅拌釜清洗用水,水性漆搅拌釜清洗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水性漆生产,沉渣当成危险废物按规定处置。现场核实时,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另外,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核实“长期未缴纳排污费”问题

1.污水排污费

经核实,联星公司属于污水排污费免征范围。该企业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联星公司污水纳入杏林污水处理厂,联星公司缴纳自来水税费同时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用。

2.废气排污费

201732,我市环保局集美分局要求联星公司补充申报企业排污情况,联星公司于2017310提交《厦门市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期间由于联星公司提交的材料不完整导致核定排污费延后,目前正根据物料衡算核定联星公司废气排污费。

3.噪声排污费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缴纳排污费。根据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联星公司的历次监测结果显示,联星公司噪声排放未超过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因此未对联星公司征收噪声排污费。

部分属实

(一)信访查处情况

1.核实“船舶漆生产中使用的重金属未按规定申报”问题

联星公司生产产品中不包含“船舶漆”,其他产品生产原材料未包含重金属。

2.现场核实“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问题

现场核查时未发现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

3.核实“长期未缴纳排污费”问题

联星公司污水和噪声排污费属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免征范围,废气排污费方面,联星公司已于20173月向厦门市环保局集美分局申报,下一步将依法核定补征。

(二)下步打算

1.依法核定补征排污费。

2.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加强对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31

中环督信转〔2017251-31

投诉人反映:厦门思明区厦禾路855号英才商厦楼下2层约40家餐饮店油烟扰民。

厦门

㈠经思明环保分局现场核实,该处设有3条专用油烟管道,为非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但“厦禾路851号之1、“厦禾路851号之4、“厦禾路851号之53处餐饮场所因与商住楼无相邻隔层,属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即禁办点)。

8家已办理环保审批的餐饮店中,1家经营无油烟项目,5家可能存在油烟超标问题。

13家未办理环保备案登记的餐饮店中,2家经营无油烟项目,2家处于禁办区域内(即厦禾路851号之1“厦门市思明区柯丽珠餐饮店”、厦禾路851号之5“厦门市思明区聚韩园餐厅”)。

㈣依照思明环保分局调查核实,正常经营的21家餐饮店中,10家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3家没有接入专用烟道。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属实

㈠思明环保分局作出如下处理:

对经营产生油烟的餐饮业项目的,在非禁办点的,又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11家餐饮店进行立案查处,责令2家经营不产生油烟的餐饮店立即按要求进行备案。

2.对已办理环保审批、但可能存在油烟超标问题的5家餐饮店,责令清洗油烟净化、排放设施,跟踪商家自行整改情况。

㈡思明区执法局作出如下处理:

1.对“厦门市思明区柯丽珠餐饮店”、“厦门市思明区聚韩园餐厅”在禁办点开办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项目的行为进行调查, 2017526完成立案查处工作。

2.10家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3家没有接入专用烟道的餐饮店进行调查,2017526,思明区执法局完成立案查处工作。

 

32

中环督信转〔2017251-32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区云溪公园小区对面的屠宰场凌晨噪声扰民。

厦门

经调查,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先后于514下午515凌晨516凌晨到该屠宰场实地检查,发现场区内有猪排泄物臭味。515凌晨对该场噪声进行检测:其厂界噪声达到63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基本属实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同安区分别于519521现场督查。

二是采取措施整改。凤岗屠宰场已采取5项整改措施:

1.修建隔音墙。522,江苏宜兴市永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子公司即厦门市翔晟环保设备维护有限公司,已完成凤岗屠宰场噪音处理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拟于529进场,530开工,625竣工。鉴于噪音处理项目工期较长,该屠宰场已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请示将原定整改时限531延至625

2.改进赶猪技术。原木棒赶猪已改为电棒赶猪,降低了赶猪噪音。

3.加强清理消毒。每天2次对厂区、车间等清洗并消毒,减少臭气附着散发。

4.提高屠宰速度。300型屠宰系统已由原来时宰100头提速至时宰150头,缩短了作业时间。

5.推进收储进度。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419与厦门承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厦门承源食品有限公司收储补偿协议书》,已完成屠宰场资产预评估,目前正与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洽谈合作事宜,立即启动屠宰场关闭收储程序,确保20171231将屠宰场关闭并完成搬迁。

三是组织污水监测。今年初,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屠宰场废水,并于2017214出具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达标。下一步,待屠宰场总磷系统维护完毕后,将再次组织生产污水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出处理。

 

33

中环督信转〔2017251-33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同安市凤岗东路红框洋郡小区,对面的屠宰场臭气熏天,噪声扰民。多次反映,问题没有解决。

厦门

经调查,信访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先后于514日下午515日凌晨516日凌晨到该屠宰场实地检查,发现场区内有猪排泄物臭味。515日凌晨对该场噪声进行检测:其厂界噪声达到63分贝,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基本属实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同安区分别于519521现场督查。

二是采取措施整改。凤岗屠宰场已采取5项整改措施:

1.修建隔音墙。522,江苏宜兴市永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子公司即厦门市翔晟环保设备维护有限公司,已完成凤岗屠宰场噪音处理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拟于529进场,530开工,625竣工。鉴于噪音处理项目工期较长,该屠宰场已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请示将原定整改时限531延至625

2.改进赶猪技术。原木棒赶猪已改为电棒赶猪,降低了赶猪噪音。

3.加强清理消毒。每天2次对厂区、车间等清洗并消毒,减少臭气附着散发。

4.提高屠宰速度。300型屠宰系统已由原来时宰100头提速至时宰150头,缩短了作业时间。

5.推进收储进度。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419与厦门承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厦门承源食品有限公司收储补偿协议书》,已完成屠宰场资产预评估,目前正与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洽谈合作事宜,立即启动屠宰场关闭收储程序,确保20171231将屠宰场关闭并完成搬迁。

三是组织污水监测。今年初,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屠宰场废水,并于2017214出具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达标。下一步,待屠宰场总磷系统维护完毕后,将再次组织生产污水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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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督信转〔2017251-34

投诉人反映: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办尾尖山的厦门恒森化工厂周围有大量违章建筑,里面有违规生产的小化工厂和小电镀厂,污染严重,恒森化工为危废随意丢弃,中坤化学偷排废气,异味扰民。

厦门

(一)厦门恒森化工有限公司

1.该公司因导热锅炉需要进行节能改造,已于201753停止生产。

2.该公司主要的危险废物为反应釜产生的聚酯废渣,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化工原料包装袋,均委托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015年至2017年委托处置合同期限分别为:20155120164302016612017531,有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2015年至2017年危险废物转移共计3批次。该公司厂内按照规范要求建设有两个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有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现场核实该公司危废台账与实际危废产生、转移、贮存情况基本相符:该公司2016年至今危废产生量3.556吨,转移量0.256吨,厂内现贮存量3.3吨危险废物。该公司有按照规定在“厦门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每月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外设置的危险废物标识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二)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

该公司生产工况正常,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堆场内IBC转运桶桶外存在少量沾染物;危险废物仓库前灌装区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三)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生产工况正常,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20161月对全厂开展了泄漏检测与修复(LDRA)项目。201723月份停产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将20154月、20169月建设的两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系统改造为蓄热氧化炉(RTO)系统,该系统为全自动运行,20174月开始试运行。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物车间东侧雨水沟旁放置车间周转物料;车间东侧灌装区地面有滴漏现象;车间西侧高浓度池留有检查口,存在异味散发;污水处理设施厌氧池进水口未封闭。

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海沧分站2017116对该公司设施出口(总口)进行废水监测,2017118对该公司有机废气出口进行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该公司废气已达标排放,但由于其主要原料为松节油,产品为香精香料,属于嗅阈值低的产品,因此厂界周边仍可闻到异味。

(四)厦门恒森化工厂周围违章建筑情况

经现场排查,厦门恒森化工有限公司南侧主要有19处违章建筑,其中18处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另外1处为:厦门晟达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福建三岸雕塑工程有限公司。

1.厦门晟达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盛路2号南侧厂房一楼,主要从事五金铁件加工,未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公司于20134月份从新阳工业区新垵村搬迁到现址并正式投入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切管-弯管-冲压焊接-成品。20175月初因订单量少开始停止生产至今。

2.福建三岸雕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盛路2号南侧厂房二楼之一,主要从事雕塑生产,未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该公司于201610月份在现址正式投入生产,雕塑工艺品工艺流程:泥塑-石膏磨具-刷树脂-贴玻璃纤维-拆模-打磨-喷漆-成品,未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直接丢弃在垃圾桶。

基本属实

(一)厦门恒森化工有限公司

针对该公司生产车间内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外设置的危险废物标识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二)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

针对现场检查该公司存在的问题, 2017523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522,海沧环保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下步环保部门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三)厦门中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现场检查该公司存在的问题, 2017523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7522,海沧环保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进行检测。下步环保部门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四)厦门晟达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针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2万元罚款。

(五)福建三岸雕塑工程有限公司

针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2万元罚款。针对该公司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行为,处1万元罚款。

(六)违章建筑查处情况:

1.海沧区新垵村民在新阳工业区新盛路2号(恒森化工公司)东南侧山上对原养猪场进行改建,建成7处,海沧区行政执法局已立案,处以罚款人民币2.996万元,现处于空置状态;

2.海沧区新垵村民在新盛路2号东南侧山上的违章建筑1处,海沧区执法部门已于2017421512分别对该处进行拆除,现该处维持原状;

3.海沧区新垵村民于2006年在新盛路2号东南侧山上对养猪场进行改建,违章建筑1处,租给厦门晟达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为厂房使用,目前工厂停产,该处房屋处于空置状态;

4.厦门恒森化工有限公司东南侧及南侧地块存有早年村民养猪场遗留的管理房共10处,现作为养鸡鸭用房,该地块属于新阳街道拟征地块,下步将进行征拆;

以上建筑中未发现有小化工厂和小电镀厂。

恒森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坤化学有限公司工业安全部经理、晟达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股东、福建三岸雕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被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