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六批)

发布日期:2019-08-21 09:20 字号:

 

截至8月20日,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移交的第二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4件,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按照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全文公布。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

基本情况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X2FJ201908100120

海沧区

维多利亚小区对面的海面上有2艘渔船及养殖鱼排,每天排放生活垃圾。

土壤

经核查,2艘渔船及养殖渔排上的生活垃圾收集存放在桶里,未发现生活垃圾排放。但渔船上垃圾收集桶标志不明显。

部分

属实

1.执法人员对船主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宣传,要求船主进一步提升环保意识,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

2.船主主动在船上配备垃圾分类桶,承诺会对船上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主动带上岸放置于市政垃圾投放点。目前渔船已驶离该区域。

 

2

D2FJ201908100072

集美区

大学湾二期天鹅美苑小区旁边集美污水处理厂,产生异味。

大气

此件与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D2FJ201908050004信访件重复。经核查,集美污水处理厂在预处理区设置除臭装置,采用生物滤池除臭技术对粗格栅井、细格栅井、沉砂池的臭气加盖密封后收集处理。臭气监测结果达标,但在不利气候条件下,可能会有轻微异味扰民。

部分

属实

已将生化池系统加盖除臭项目纳入2019年度建设计划,预计2020年3月前完成设备调试投入运行。

 

3

D2FJ201908100037

集美区

灌口镇东辉村垄尾社东辉公厕边化粪池污水未经处理,污水直排水沟,造成水体黑臭。

经核查:

1.被投诉的公厕化粪池,位于东辉村徐厝后污水处理站旁,公厕尾水排放未收集到污水处理站,直排水沟。

2.因近日连续暴雨造成污水处理站进水量远超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流量(100吨/天),超出部分溢流造成水沟水体黑臭。

3.集美区灌口镇曾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污水处理泵站进口进行取样监测,检测水质超标。

属实

1.对附近的沟渠进行清淤处理,预计8月22日前完工;协调施工单位将公厕尾水接入处理站,预计8月23日前完工。

2.责令污水处理站的运营单位加强巡查,确保机器正常运行,一旦出现雨季溢流现象,马上整改。

3.将对出水水质进一步提升处理,已于2019年3月立项。

 

4

X2FJ201908100047

集美区

集源路58号一楼多家餐饮店都将抽油烟机安装在屋顶上,油烟、噪音扰民;特别是豪佳香牛排馆24小时营业影响大。

大气,噪音

经核查:

1.举报的集源路58号一楼现有豪佳香牛排、尚卡罗牛排、骨之味大骨汤火锅、闽南猪脚饭4家餐饮店,地址不在已公布餐饮禁设区名单内。4家餐饮店手续齐全,均自行设置烟囱和油烟净化器,烟囱排放口设置在4楼楼顶,都存在烟道设置不符合规范的问题。其中尚卡罗牛排、骨之味大骨汤火锅、闽南猪脚饭3家餐饮店未能提供油烟净化装置的定期清洗记录。

2.其中豪佳香牛排馆将风机安装在楼顶,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基本

属实

1.对4家餐饮店未按规定设置专用烟道的高度和位置问题,已责令改正。对4家餐饮店未立即整改问题,已启动立案程序,要求在废气排放口开设规范采样口,在9月5日前完成整改。

2.已要求豪佳香牛排馆8月30日前对屋顶风机、油烟管道口完成改造,同时要求夜间营业注意控制音量。

3.将再次进行整改后的油烟和噪声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理。

 

5

D2FJ201908100021

集美区

后溪镇碗瑶村73军部队东大门旁、军民小学路口处,王某盾将破铁门、桌椅等生活垃圾堆放在路(当地政府拨款建设的公路)中间。

土壤

此件与第二十批受理编号D2FJ201908040038信访件重复,经核查,该地块为王金盾的责任田,不在公路范围内,未堵塞道路。

不属实

工作人员已规劝被举报人王某盾清理规整好自家门口的个人物品,保持周边市容整洁。

 

6

X2FJ201908100100

思明区

后江埭路新兴川菜馆含油污废水排放导致下水道堵塞;四里沙茶面、罐口姜母鸭、山东面食馆等临街店面占道经营。

水,其他污染

经核查:

1.投诉的新兴川菜馆已设置油水分离池,废油脂交由相关公司回收处理。由于油水分离池未及时清理,存在油污满溢的情况。现场未发现含油污废水排放导致下水道堵塞的现象。

2.灌口姜母鸭、山东面食2家店面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未发现“四里沙茶面”存在占道经营现象。

部分

属实

1.思明区城管局已要求新兴川菜馆及时清理油水分离池,避免油污满溢堵塞下水道;要求物业公司定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污水管网,避免油污淤积,确保管网的正常排水。

2.责令两家店面立即改正占道经营问题,并将根据整改情况进一步依法处理。

 

7

X2FJ201908100097

思明区

仙岳路456号永升海联门口靠近仙岳花园公交站人行道上,长期有一家路边烧烤摊,每天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4点,油烟扰民。

大气

经核查,发现永升海联门口1起流动烧烤摊正在经营烧烤,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属实

思明区城管局当场暂扣烧烤架1个、桌子1张、椅子6把、烧烤食品及材料若干。下一步将对辖区周边流动烧烤摊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8

D2FJ201908100039

思明区

莲前街道何厝社区避风屋游艇码头对面山上三家私人养殖场,养殖鸡、鸭、鱼、虾,异味污染环境,地方有关部门曾处理过,现又死灰复燃。

大气

经核查,何厝社区半屏山山腰处存在3处饲养鸡鸭的场地,共饲养鸡鸭500只左右,场地有异味。未发现有养殖鱼虾的现象。

部分

属实

1.对排查中发现的饲养鸡鸭问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养殖的鸡鸭已清理,简易鸡鸭棚已拆除。将对整治后的现场组织消杀清理,恢复原有环境。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9

D2FJ201908100005

思明区

岭兜二路41号利哆哆炸鸡店,油烟扰民。

大气

经核查,反映的实为蜜哆哆炸鸡,主要经营油炸热食,厨房设有两台油炸设施,油烟经烟罩收集后排入店内吊顶内,无油烟净化装置和专用排烟管道。存在油烟扰民的现象。

属实

1.思明区城管局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油烟问题,并依法立案。该店已自行清除搬离两台油炸设施。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10

X2FJ201908100129

同安区

1.汀溪镇荏畲村3组大畲污水处理池旁倾倒土石方造成下雨天灌溉渠淹没。2.3组大畲路口垃圾转运站边生活垃圾堆放影响居民生活。3.同安国投三级水电站旁有人在农田开挖鱼塘养殖鱼虾。

水,土壤,生态

经核查:

1.汀溪镇荏畲村3组大畲污水处理池因地势低洼,使用土石方填高地基。由于土质问题,种植植被未成活出现裸露,下雨时有沙土流失,该处距离灌溉渠约600米,未对灌溉渠造成影响。

2.3组大畲路口生活垃圾堆放在垃圾转运斗中,距离最近居民150米,2天清运一次,有时垃圾清运不及时会产生一定异味。

3.经调查核实,同安国投三级水电站旁仅有村民陈某锡正在对原牛蛙养殖场地进行复耕。未发现在农田开挖鱼塘养殖鱼虾现象。

部分

属实

1.要求建设方抓紧推进大畲污水处理池边坡植被绿化。

2.要求同安城建公司及时清运垃圾,确保无异味,周边环境整洁。

 

11

D2FJ201908100059

同安区

1.祥平街道卿朴南路与同丙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段正在进行路面建设,建设的路面下被放置土头、工业垃圾。2.祥平街道启姚路与横乙路交叉口东南方向100米处有一棵榕树,榕树东南方50米处的土地被堆放土头、工业垃圾。

其他污染

经核查:

1.祥平街道启姚路与横乙路交叉处东南方位(地铁社区保障房三区建设范围)存在建筑土头,经测算总方量约5万方。项目施工单位已对路基土方进行换填,不存在路面下被放置土头垃圾、工业垃圾情况。

2.祥平街道启姚路与横乙路交叉处东南方位(地铁社区保障房三区建设范围)和卿朴南路正在建设的路面未发现土头和工业垃圾。

部分

属实

由于现场土方存量较大,保障房三区工程建设需要使用,现在清运不仅运输不便,还将造成扬尘污染及资金浪费。且这些土方所在的施工场地目前已完成围挡,不会对周边居民生活、出行产生影响。待地铁社区三期场平工程完成后再对用剩的土方进行清运。

 

12

D2FJ201908100051

同安区

莲花镇窑市村长沙自然村叶某煅和叶某在距离莲花水库20米处违建房子,污染水源。

经核查,被投诉的实为叶某培(叶某锻的儿子)和叶某林(叶某的儿子)在建住宅,距离莲花水库水源隔离栏约20米。目前两处在建住宅均在莲花水库水源地保护界碑外,位于村庄建设规划红线内。附近20米左右设置有一个生活污水检查井,所建住宅生活废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连接到该处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站。两处在建住宅周边未发现建设过程中产生污水排入水沟或排入莲花水库水源区的现象。

部分

属实

鉴于叶某培、叶某林两处在建住宅具备合法手续,但位于拟划定的莲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污染水源的风险,同安区人民政府已协商叶某培、叶某林暂停建设,待邀请有关专家论证后再作处理。

 

13

X2FJ201908100054

同安区

洪塘镇石浔村吴某树等人挖虾池破坏了一百亩农田;并将石浔村和康浔村基本农田的土地进行水泥硬化,建设堆场和固定厂房,破坏了两个村庄的基本农田。

其他污染

经核查,吴某树共有2处养虾池,现状地类分别为耕地、坑塘水面,面积约20亩,是其父亲于2000年左右开挖养殖,吴某树负责经营管理。未发现当事人有建设堆场和厂房。经相关部门认定,吴某树养虾池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但吴某树养虾池及配套的管理房建于2008年无审批手续,为历史遗留问题。

部分

属实

针对吴某树2处虾池占地行为,资源规划局同安分局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8月17日,区城管局要求其限期拆除管理房,目前该管理房已拆除。

 

14

X2FJ201908100106

翔安区

新店镇下许村许某望:1.在下许小学旁农田保护区内违建丰有冷冻厂,噪声、废气、污水影响周边学校及居民;2.侵占集体土地近200亩,私自填海违建海茂育苗场,破坏生态环境。

水,大气,噪音,海洋

经核查:

1.下许小学旁农田保护区内丰有冷冻厂实为厦门丰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胡萝卜清洗、冷藏、销售,所处地块地类大部分为村庄建设用地,另有约100平方米的旱地,都不属于农田保护区。该公司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属于历史“两违”。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已建成一套400吨/天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通水调试,未实际生产,未发现噪声、废气、废水扰民现象。

2.海茂育苗场实为厦门市海茂水产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鱼虾育苗,地块地类为坑塘水面,非填海建设,不属于集体土地。该公司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属于历史“两违”,近一年的执法巡查均未发现新增建筑。鱼虾育苗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

3.该育苗场目前正常生产,更换池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海里。已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养殖排放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未出)。

部分

属实

1.厦门丰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根据《厦门市翔安区蔬菜清洗行业整治方案》启动生产废水整治,现待相关部门进一步监测验收。

2.针对厦门市海茂水产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其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2014年厦门市翔安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同意海茂水产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3.针对上述两家企业历史“两违”问题,将由属地政府牵头、城管部门主导、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对土地性质、建设情况进一步核查、认定,对确属新增“两违”的,将依法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