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
截至8月28日,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三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4件,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按照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全文公布。
序号 |
受理编号 |
行政 区域 |
交办问题的 基本情况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1 |
X2FJ201908200047 |
思明区 |
位于古营路、营平路的厦门商业贸易市场,地下排污管道堵塞不畅,地面污水横流。 |
水 |
经核查,发现该市场摊位厨余垃圾、其他杂物、污水及周边居民住户生活污水直排下水管道,易造成管道堵塞,且市场多数摊位为海鲜等生鲜类,容易造成路面湿滑。现场未见污水横流,但强降雨时因周边老城区排水能力有限,易形成污水溢出现象。 |
部分 属实 |
夏商市场服务中心立即组织对市场内部管道进行清淤疏通,加强市场管理,加大管道日常清淤频次;思明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市场周边公共市政管道清淤疏通。研究该老旧市场周边公共市政管网及市场内部管网改造提升可能性,尽最大力量解决管网堵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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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FJ201908200033 |
集美区 |
杏林街道广兴南路8号二号厂房之九,报废车处理废水、废气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
水,大气 |
经核查: 1.该公司自2019年7月10日开始季节性停产,预计9月中旬恢复生产。 2.该公司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管网;配套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废气主要有燃料油挥发的有机废气、制冷剂废气和切割废气;采取密闭真空抽油机和专门制冷剂回收装置,但仍有少量燃料油和制冷剂有机废气可能通过管线、阀门释放至大气中;切割废气配备2套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部分 属实 |
生态环境部门待其恢复生产后将对废水、废气开展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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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FJ201908200016 |
思明区 |
开元路277号及279号楼下烧烤店烟囱安装在三楼楼顶平台上,营业时油烟、噪音扰民。 |
噪音,大气 |
此件与第29批受理编号X2FJ201908130143信访件部分重复。经核查: 1.思明区开元路277号余菇仔小吃店(店招“513碳烤时代”)位于1楼,属于禁止开办可能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项目地点。所在店面与二层住宅相邻,油烟经烟管(自设)排放至店面所在建筑物屋顶。食客喧哗声扰民。思明区城管局已8月17日责令改正,立案处理。目前该店处于停业状态。 2.开元路279号,现场检查大门紧闭,店招上挂有招租广告,现场未发现经营活动。 |
属实 |
鹭江街道和思明区城管局将加强对该处餐饮店的巡查,督促经营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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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2FJ201908200014 |
集美区 |
1.刘某团在灌口镇灌口大道1711号占用农田违建店面。2.刘某团在灌口大道1700号违建厂房7500平方米,厂房内企业无环保手续,污染环境。3.刘某团在李林村毁坏果林地50余亩违建厂房(李林社697号),厂房内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污染严重。4.刘某平在灌口镇东辉村东寨社328号占用林地一百亩,建设会所,生活污水乱排放,破坏生态。5.刘某平在李林村忠仑社11号违建厂房8000平方米,厂房内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污染严重。 |
生态,水,噪音,大气 |
经核查: 1.灌口镇灌口大道1711号,该宗地无用地手续,涉嫌违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非农田。 2.灌口镇灌口大道1700号,该宗地为厦门太山纺织配件有限公司用地,公司持有《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涉嫌违建。该处有两家公司(厦门纬天机械有限公司、厦门裕灌机电有限公司)承租,均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3.李林社697号,该宗地为宅基地,均持有用地手续,非破坏果林地,但涉嫌违建。该处有三家加工厂承租,均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未发现正在排污。 4.未找到灌口镇东辉村东寨社328号地址,在附近发现东辉村徐厝后328号。该宗地为庄某发的养鹿场、果园管理房及其林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土地性质原为林地,现调整为农用地。2018年度土地执法卫片图斑中的违建已拆除。未发现会所和生活污水乱排现象。 5.李林村中仑社11号,该宗地为厦门太山纺织配件有限公司用地,持有《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涉嫌违建。该处由厦门涌坤喷塑企业有限公司承租,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废气经设施正常处理后排放,厂界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已委托第三方对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尚未出具。 |
部分 属实 |
1.厦门纬天机械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问题,8月5日已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李林社697号厦门裕灌机电有限公司、厦门屹荣工贸有限公司、厦门恒露达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和厦门锦斌工贸有限公司涉嫌未批先建问题,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处理。 3.以上5家企业可能涉嫌“散乱污”问题,集美区将根据“散乱污”整治方案,拟对这5家企业实施限期整合搬迁,督促企业9月底前搬入工业园区,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将按规定依法取缔关停。 4.将根据厦门涌坤喷塑企业有限公司第三方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5.关于灌口大道1711号、1700号、李林社697号、李林村中仑社11号违建问题,8月24日已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将根据立案程序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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