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厦门市第三十二批)
截至1月4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三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厦门市12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厦门市第三十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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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龙山南路26号权属厦门市锦龙混凝土开发有限公司,该地块目前分别出租给铭人喜洗车店、大固建材经营部、兆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云杉智慧(厦门)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2023年12月26日,思明生态环境局、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兆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棚内有1台粉碎机,对树叶、树枝进行粉碎加工,未发现木材加工现象。云杉智慧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放置9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现场未发现充电设备故障长鸣声噪声问题,但该场地进出口路面不够平整,进出运输车辆会产生动态噪声。思明生态环境局现场委托第三方噪声检测机构对厂界及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未超标。 3.检查发现兆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场地内,堆放新鲜树叶,树叶粉碎之后(保持湿润状态)进行装载转运;大固建材经营部现场不涉及建材加工,仅为建材堆放场地,同时所经营的建筑材料主要为加气混凝土砖、红砖、水泥等建筑材料,场地周围已覆盖滤网,场地内设置雾炮设施,现场作业时开启喷雾进行降尘,未发现搬运水泥砂砖时产生扬尘现象。场地内未发现倾倒木料加工垃圾、建筑垃圾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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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已要求厦门市锦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加强车辆进出场管理,并在进出道闸处增设限速提示牌,以减少车辆动态噪声。目前企业已完成整改工作。 2.2023年12月27日,厦门市思明排水公司工作人员已对该区域雨水管道进行检查维护,避免因管道堵塞等问题导致积水。 3.思明生态环境局、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分别按职责加强巡查管控,要求兆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做好设备日常维护,督促大固建材经营部落实日常扬尘防控和大风天气临时停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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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金山花园小区沿街51家店面有开设后门,湖里区城管局对金山花园小区现物业、业委会、店面业主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了解到小区沿街51家店面的后门在小区开发建设时就已存在,调取的资料未明确标识店面是否存在后门。 2.该小区有5家店面存在店面夹层住人的“三合一”现象。调取资料显示,店面内夹层属原有设计,非违规增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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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店面后门在小区开发建设时已存在,建议维持现状。 2.金山街道将与相关部门对“三合一”问题开展联合整治,进行安全隐患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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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1.厦门蓝海环科仪器有限公司2023年在厦门市共运维7家企业的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其中1家于2023年7月后不再运维。 2.因《在线监控设备委托运营合同》未到期,该公司继续剩余6家公司提供运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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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厦门蓝海环科仪器有限公司在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于2023年12月27日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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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六批信访件重复。 1.举报反映的地点属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社区双圳头里3、4组农用地,种植面积28余亩,由100余户村民种植。 2.2023年12月8日,大同街道和区城市管理局现场核查,未发现焚烧秸秆、杂草现象。大同街道通过设置宣传牌、深入田间宣传、入户分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 3.12月26日,大同街道和区城市管理局现场再次核查,未发现该区域有“露天焚烧垃圾、杂草现象”和“残留明显垃圾焚烧痕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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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十三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筼筜水质净化厂(原筼筜污水处理厂)厂内各构筑物及工艺管线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建设,并通过建设部门相关工程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经思明生态环境局现场排查,未发现暗管存在。 2.现场调阅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自2022年起至2023年11月信息数据,出水水质均达标。2023年12月5日,思明生态环境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筼筜水质净化厂污水排放情况和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分别进行出水口水质采样监测和比对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出水口水质符合排放要求、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比对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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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建发花园因原有的道路宽度不足,车辆进出困难,行人通行困难,加上小区内设有幼儿园,老人小孩居多,道路狭窄,安全隐患突出。为消除安全隐患,根据老旧小区改造流程,2023年11月2日,思明区梧村街道召开居民见面会、小区业委会征求意见,超过三分之二的小区业主同意小区适当调整小区绿化结构,进行道路拓宽。按照设计方案,拓宽道路需要缩减部分绿化带宽度,种植乔木。根据《厦门市建设项目园林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厦市政园林〔2018〕609号)第十一条规定,补种树木后折算绿化面积,此部分绿化率未减少。建发花园西区现有红线面积9713㎡,绿化率23.4%。改造后绿化率23.6%,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已认可上述绿化方案,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举报件所反映的破坏绿化建设停车场问题,实际为老旧小区道路拓宽及调整绿化结构。 2.施工队每日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12月17日13时,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巡查发现挖掘机正在进行破拆地面作业,存在超时施工行为。施工过程中存在轻微扬尘,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开启雾炮,对未施工区域覆盖绿网。12月18至26日多次现场巡查均未发现午间及夜间时段施工行为。目前无禁止周末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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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2023年12月17日中午超时施工行为,思明区城管局已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启动立案程序,于2023年12月24日出具案件初查完结报告,思明区城管局已完成该案件的初步调查取证工作。厦门市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厦门市思明区建发花园西区从事施工作业,涉嫌噪声扰民行为,经现场纠正后积极改正,且后期在思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多次执法巡查中均未发现违规行为,并在城管局委托厦门金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次到达建发花园西区进行的检测中,均因现场未施工,不符合检测条件,未能取得有效噪声值。不符合立案条件,故不予立案。同时,思明区梧村街道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项目,按照《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不得产生噪声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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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九批举报件部分重复。 1.举报件反映的建发花园因原有的道路宽度不足,车辆进出困难,行人通行困难,加上小区内设有幼儿园,老人小孩居多,道路狭窄,安全隐患突出。为消除安全隐患,根据老旧小区改造流程,2023年11月2日,思明区梧村街道召开居民见面会、小区业委会征求意见,超过三分之二的小区业主同意小区适当调整小区绿化结构,进行道路拓宽。按照设计方案,拓宽道路需要缩减部分绿化带宽度,种植乔木。根据《厦门市建设项目园林绿化用地面积计算规则》(厦市政园林〔2018〕609号)第十一条规定,补种树木后折算绿化面积,此部分绿化率未减少。建发花园西区现有红线面积9713㎡,绿化率23.4%。改造后绿化率23.6%,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已认可上述绿化方案,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举报件所反映的破坏绿化建设停车场问题,实际为老旧小区道路拓宽及调整绿化结构。 2.施工队每日施工时间为8:00-12:00、14:00-18:00。12月17日13时,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巡查发现挖掘机正在进行破拆地面作业,存在超时施工行为。施工过程中存在轻微扬尘,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开启雾炮,对未施工区域覆盖绿网。12月18至26日多次现场巡查均未发现午间及夜间时段施工行为。目前无禁止周末施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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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2023年12月17日中午超时施工行为,思明区城管局已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启动立案程序,于2023年12月24日出具案件初查完结报告,思明区城管局已完成该案件的初步调查取证工作。厦门市随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厦门市思明区建发花园西区从事施工作业,涉嫌噪声扰民行为,经现场纠正后积极改正,且后期在思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多次执法巡查中均未发现违规行为,并在城管局委托厦门金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次到达建发花园西区进行的检测中,均因现场未施工,不符合检测条件,未能取得有效噪声值。不符合立案条件,故不予立案。同时,思明区梧村街道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项目,按照《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采取有效降尘措施,不得产生噪声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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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建发环中楼位于厦门市同安区北门社区辖区内,楼房建成后居民自发形成垃圾投放点位,点位位于城北新村环中2号楼北侧、44号梯和45号梯之间,该点位一直沿用至今。2023年8月老旧小区启动改造,为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美化社区环境,在原点位上对垃圾点位进行提升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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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对象为厦门协得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厦门德埠工贸有限公司、厦门兴建宏工贸有限公司。 2.现场检查时,协得鸿公司正在生产,喷粉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及烘干废气配套的UV光解设施正常运行,固化、喷粉车间均已密闭,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直接在生产车间内排放。该公司设有危险废物仓库,按要求张贴标识、登记台账,与有资质第三方签订处置合同,喷粉工序产生的废粉末一般固废交由厂家回收。 3.现场检查时,德埠公司正在生产,喷粉工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及烘干废气配套的喷淋塔、活性炭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设有危险废物仓库,按要求张贴标识、登记台账,废原料桶与厂家签订回收合同,其余危废与有资质第三方签订处置合同,喷粉工序产生的废粉末一般固废交由厂家回收。2023年12月27日翔安生态环境局对德埠公司开展监测,结果待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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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翔安生态环境局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对协得鸿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2.翔安生态环境局对兴建宏公司涉嫌未按规范贮存管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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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莱万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已搬离原位于翔安区新店街道新莲路143号的经营场所,新址位于翔安区新店街道陈塘西里,新址主要从事拖车施救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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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2月26日,翔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莱万特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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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社区有34家企业,主要以五金加工、模具加工、汽车维护与保养等规模小、低污染的轻工业为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有33家,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办理的企业1家(厦门千绚塑胶颜料有限公司),均为“散乱污”企业。 2.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的企业5家,其中3家汽车维修和保养企业未规范设置沉砂池,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涉及有噪声污染的企业21家,在生产、切割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噪声问题。其余8家企业主要经营商标加工、包袋加工等,检查时未发现存在废水、噪声污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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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散乱污”整治方案,针对厦门千绚塑胶颜料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问题,侨英街道将于2024年3月31日前引导企业进入规范的工业园区。对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的33家企业,侨英街道督促企业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提升改造。 2.集美区市政园林局于2023年12月28日已责令3家企业规范设置沉砂池,限期10天内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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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耐德有限公司位于集美区三社路512号第1-3层及第4层南侧,主要产品为环氧树脂绝缘制品。该公司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已按相关要求建设贮存场所,委托有关单位处置,签订合同。其中危险废物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2.该公司危险废物按要求编制备案管理计划,建立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台账。该公司2023年危废年计划产生量约2.8吨,截至2023年12月14日产生2.58吨。经调阅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台账记录与产生转移处置情况相符,未发现违法转移处置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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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当日,移交厦门市的32批信访举报件516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444件(含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