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生态环境局 开展“散乱污”企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4-04-15 15:06 字号:

  为进一步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问题整改,落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力度,近日,集美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联合镇街道、城市管理、消防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散乱污”企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迅速行动。集美区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发现问题整改及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后,集美生态环境局迅即落实会议精神,坚持生产制造业以退出为主,生活服务类以提升为主,协调镇街和有关部门,明确职责要求,研究方案计划,联合开展“散乱污”企业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联合执法行动,将灌口镇东辉村内注塑企业作为重点,执法人员全方位检查企业生成经营情况,检查企业配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核查企业消防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管生产管环保管安全,不能片面追求效益,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加强环保设施运维,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联合执法行动,每走进一家企业,就宣传到一家企业。积极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精神、“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及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向企业宣传讲解,答疑释惑,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消除了企业的侥幸心理,督促和引导企业进入规范工业园区,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合法合规经营生产。

  

  下一步,集美生态环境局将始终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高压执法检查态势,积极联合街道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措施要求,不断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对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定期开展“回头看”督导行动,严防出现问题反弹,确保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按期销号,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