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生态环境局“柔性执法”有温度 环境监管有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近日,海沧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专项行动。推出轻微违法行为的容错纠错环保执法以来,海沧生态环境局践行“柔性执法”的一个缩影。
一、创新执法理念,刚柔并济显温度
为优化营商环境,海沧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模式,推行“教育引导+整改帮扶”工作机制。对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以行政约谈、限期整改替代“一罚了之”,通过发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方式,明确整改要求及法律依据。2024年以来,累计对18家企业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引导企业提升环保意识。
二、优化服务举措,助企纾困促发展
针对企业环保管理痛点,海沧生态环境局主动上门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通过“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协助企业优化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如,某企业因废气处理设备老化面临超标风险,执法人员联合专家团队制定升级方案,既保障企业环境达标,又降低企业改造成本,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三、智慧监管赋能,精准执法提质效
推行“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机制,通过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巡航和污染源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远程检查企业,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对轻微环境问题线上处理,指导企业快速完成整改,规避环保隐患,实现“无事不扰、有需必应”。
下一步,海沧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推动柔性执法从“减负”向“赋能”纵深发展,培育环保示范企业,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