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筑牢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5-08-28 16:01 字号:

  为切实加强坂头-石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垂钓、游泳等行为。近日,集美生态环境局联合集美公安分局、后溪镇人民政府、坂头水库管理所等单位,开展坂头-石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针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非法垂钓、游泳、违规露营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共劝阻钓鱼行为近30起、游泳行为3起、违规露营行为2起。执法人员对违规人员进行了现场普法教育并登记信息。

 

  在坂头-石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等行为不仅严重威胁水源地水质安全,也存在重大的水上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集美生态环境局将牵头相关单位,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项行动,持续依法打击坂头-石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内的非法垂钓、游泳及违规露营等违法行为,加大非法水上活动及非法捕捞整治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