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水污染防治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厦门市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1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4.6万元,合计210.6万元。设立“厦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三期)”项目1个,经公开招标,签订合同金额203.8万元,目前已支出首付款101.9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支持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达到考核要求。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1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4.6万元,合计210.6万元。设置“厦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三期)”项目,合同金额203.8万元,到2024年12月底执行101.9万元,执行率65.32%。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下达1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4.6万元,合计210.6万元,设立了“厦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三期)”项目1个,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投入到厦门市区域地下水水质数据整合分析及典型重污染风险地带水质污染情况调查评估工作中。
在财政部门下达资金后,通过意向公开、预算审核、抽取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招标签订合同额203.8万元,项目运行中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程度和时间节点拨付经费,2024年12月底前已执行专项资金101.9万元,资金执行率65.32%。
资金使用、招投标、拨款、转账、预算执行等流程均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财务制度进行,资金支出过程中全流程加强监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完成相应工作后再行拨付相应经费,符合管理规定。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目标:支持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达到考核要求。
项目正在进行资料搜集、数据分析、野外踏勘、编制实施方案等工作,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为0,达到考核要求。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设立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数量1个,已设置“厦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三期)”项目1个。
产出指标中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要求100%,目前项目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验收。
产出指标中时效指标,项目开工率要求100%,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项目完工率要求≥25%,目前项目工作正在进行中。
产出指标中经济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要求≤100%,实际完成率为96.77%。下达资金和匹配资金合计210.6万元,中标合同额为203.8万元。
效益指标中生态效益指标,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要求为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实际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实际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
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要求≥90%,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维护地下水生态环境健康,减少地下水的健康风险,群众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厦财预〔2025〕4号)要求,本绩效自评结果将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厦门市转移支付区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