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政府自身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2 18:49 字号: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政府自身建设项目)的通知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为贯彻落实家、省环境部门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环法规20197)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通知如下:

本批安排厦门市国控点仪器设备更新项目231.7万元(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厦门市2020年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政府自身建设项目)汇总表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20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2020年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政府自身建设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域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和绩效

总投资

补助总金额

备  注

1

厦门市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厦门市国控点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政府自身建设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气态污染物监测均使用点式分析法仪器,颗粒物监测均使用动态加热的β射线法仪器。本项目拟采购PM10和PM2.5各1套(含比对费用)、工控机+VPN 4套、校准设备4套、仪器搬迁及安装调试(含组装配件)等,预算审核金额为231.7万元,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231.7

231.7

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合计

 

231.7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