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6 14:55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2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216日-202012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行政服务中心)、5182632(市生态环境局)

传 真:5182651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报废汽车拆解项目

厦门市集美区航天路155-10号之二

中晟宝瑞(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中晟宝瑞(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910日,拟租赁位于厦门市集美区航天路155-10号之二的工业厂房,新建报废汽车拆解项目,主要从事报废汽车的回收和拆解,预计年拆解报废汽车15000台。

1)废水拟建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外排的主要是员工的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生活污水进入厂房配套的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通过收集管道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中,再通过泵抽到移动式油水分离器处理,经处理达后,通过厂区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拟建项目外排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杏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拟建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同时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分别为:颗粒物3.49%,非甲烷总烃0.40%,均小于10%。因此,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此外,拟建项目废气排放源所排放污染物的Pmax均小于10%,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厂界能达标,故不设大气防护距离。3)噪声根据噪声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1m处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固废均得到处理与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拟建项目退役期停止运营,不再产生污水、噪声、固废等对环境不利的影响,因此退役后,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