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16 16:56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9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916日-20219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5182651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导电浆料生产项目

 厦门市翔安区古垵南路311号楼5F西侧

厦门凯库勒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从事导电浆料的生产,预计年产导电浆料 26t

主要环境影响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及配料粉尘,拟采用洁净车间抽风系统收集,同时厂房屋顶拟设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工艺,配套120m高的排气筒,用于处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密闭洁净车间+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配料产生的粉尘,车间内排放。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同时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0.78%,均小于1%。因此,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此外,项目废气排放源所排放污染物的Pmax均小于100%,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厂界能达标,故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68m3/d,进入厂房配套的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到《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8)的相关标准后,通过厂区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翔安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不会对其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拟建项目营运期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空压机、冷却塔、抽排风机以及生产线等,通过采取单独隔间和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根据预测结果分析,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为48.461.9dBA),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或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全部可以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

项目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环境风险防控章节提出的措施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