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30日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意见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暂缓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行政服务中心)
传 真:5182651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不予批准意见 |
1 |
厦门市马銮湾新城雨洪生态补水工程(过芸溪至内湾闸段) |
厦门市海沧区和集美区。 |
厦门水务原水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本次新建厦门市马銮湾新城雨洪生态补水工程(过芸溪至内湾闸段)项目是整个马銮湾新城雨洪生态补水工程的一部分,项目建设地点在厦门市海沧区和集美区,规模为建设输水管道约3.4km,设计流量1.5m3/s,工程主要建筑物由进水口、输水管道及交叉建筑物、出水口等组成。项目进水口位于过芸溪的规划 2#钢闸上游侧,出水口位于规划的内湾北闸上游侧。工程永久占地面积7.78亩,施工临时用地28.18亩。 |
一、本项目依托马銮湾新城雨洪生态补水工程,在过芸溪下游规划2#钢闸上游侧设为起点,设置取水口通过3.4千米引水管道引至马銮湾内湾北闸上游侧,作为马銮湾内湾的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进出水口、输水管道及配套构筑物等工程。该项目所获取的水源来自九龙江北溪雨洪资源,非过芸溪既有的天然径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当适用126引水工程的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不符合有关规定,我局拟不予批准《厦门市马銮湾新城雨洪生态补水工程(过芸溪至内湾闸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