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7 15:11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舫山北路(沈海高速-舫山东路段)工程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

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厦门路桥百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舫山北路(沈海高速-舫山东路段)工程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起于现状舫山北路,终于现状莲塘北路,路线全长2.62km,南北走向,沿线经过桐梓社区,旧324国道,黎安居住区等,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路幅宽43m。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透水型步砖。沿线共设置 1 座人行天桥,1 座地下通道,2 道涵洞。工程道路总占地面积182544m2。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涵、雨污水、综合管线、交通、照明及绿化景观等。工程总投资193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13.00万元,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对植物的影响

项目建设占地及施工行为不可避免对评价区植被造成一定破坏,沿线涉及占用的自然植被均为当地普通的、周边常见的植物。

2、对珍稀植物及名木古树的影响

项目沿线未发现有珍稀濒危植被及名木古树分布。

3、对动物的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是人类活动频繁,无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敏感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问题,现状区位中重要的野生动物资源主要为鸟类,且数量较少。本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噪声、环境污染、人流的干扰等一定程度上会干扰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引起鸟类等野生动物惊吓而逃避迁移或迁飞等。项目区周边外围地带,尚拥有大面积类似的生态环境分布,鸟类等野生动物自身具有规避不良环境的本能属性,可以自然迁移至周边外围地带,并可另觅相似生存环境。

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施工阶段,项目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扬尘、施工运输车辆扬尘、机械废气和车辆尾气、沥青摊铺烟气、鱼塘淤泥清淤及干化恶臭。运营期: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道路上行驶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三、地表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施工阶段,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泥浆沉淀废水。

运营期: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噪声。

运营期:随着离中心线距离的增加,噪声影响逐渐减弱;随着交通量的增加,噪声影响日益增加;运营近期噪声影响最小,中期增大,远期影响最大;相同运营期间,夜间达标衰减距离大于昼间。

五、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石方。

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以及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弃土或其他废旧材料。

六、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

运营期:环境风险由道路上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运输物品或自身油料等发生泄漏、燃烧、爆炸等导致的次生环境风险,虽然发生概率极低,但一旦发生将可能在短时间内造成一定面积的危险品恶性污染,给周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环境等造成较大影响。

七、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在道路征地红线范围内。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施工应注意施工机械和运输机械的维护,选择低噪声环保机械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缩短日施工时间,避免傍晚和夜间施工,降低对鸟类栖息、觅食等的干扰影响。施工结束后应重视优化工程生态绿化景观规划建设,以补偿因工程建设所造成的对植被资源生态的损失、生态服务功能的降低以及绿色景观破坏。同时,应重视选择本区域树种或长期适宜于本地生长的树种用于绿化。严格落实边坡防护与绿化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落实道路绿化工程。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应设置不低于2.5m高围挡,围挡内应按要求设置安装雾化喷淋系统,定时开启喷淋设施,并定期清扫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的洒落物,以减轻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的扬尘污染。运输车辆不得满载,需遮掩覆盖运输物。加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管理,采用低硫分燃料。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及预拌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及沥青搅拌站;沥青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或半封闭运输方式。缩短淤泥堆放时长,边清除淤泥边干化淤泥,自然干化后及时清运。

运营期:路面应及时保洁、清扫、洒水,尽量减少车辆通过时产生的扬尘。运载容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必须对其运载货物进行覆盖保护,以免对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扬尘污染。实施上路车辆的达标管理制度,对于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允许其上路。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施工场地设置边沟收集,设置沉砂池、沉淀池等对设备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运营期:加强道路雨水管及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作业方式,避开休息时间段;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

运营期:在敏感路段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经过学校路段(萃英小学(里程范围:K0+540~K0+590)、厦门市翔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里程范围:K2+660~K2+680))时昼夜间限速30km/h,经过其余环境保护目标路段(曾林社区K0+120~K0+600、桐梓社区K0+820~K1+620、桐梓新村K1+610-K1+650、田边村K1+660~K1+980、黎安居住区K2+040~K2+200、林柄村K2+400~K2+580、联发欣悦学府K2+650~K2+680,即K0+120~K0+600、K0+820~K1+980、K2+040~K2+200、K2+400~K2+580、K2+650~K2+680)时昼间按设计车速60km/h行驶,夜间限速30km/h,严格控制超速行驶行为。同时道路全路段禁鸣喇叭,在本项目沿线明显位置设置禁鸣喇叭标志,并加强监管,及时纠正或处罚违规车辆。合理利用地物地貌,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预留跟踪监测费用及噪声防治措施费用,定期对各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沿线评价范围内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后续开发建设时应严格落实建筑物退让道路行车道边界,同时应合理布局建筑物功能,如将活动室、电梯间、浴室、客厅等辅助建筑面向道路的一侧,以消除或减弱交通噪声的影响。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负责将施工场内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弃方外运至已在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备案的合法消纳场进行填埋处置,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弃渣场。

运营期:人行道上设置垃圾收集箱,分类收集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到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土头或其他废旧材料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

(1)交通主管单位加强对沿线交通的日常检查,避免超限超载等车辆通过。

(2)加强交通工程设施,重点是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实施交通信号控制。完善标志标线;完善路灯照明;完善交通区划,加强交通管制,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加强对道路设施的管理;严格执行驾驶员违章记分制;严格控制车辆超员,超载现象;增加惩罚力度,强化交通法规的威慑力,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实现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减少交通事故。

(3)应设紧急报警电话,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应迅速联系消防、救护、公安等有关方面及时处理。一旦发生危险品溢出、泄漏等事故,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4)教育司乘人员,若发生交通事故,出现危险品外泄、燃烧、爆炸等污染危害,驾驶员必须及时就近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消除危害。

(5)要从道路设计阶段,到运营期上路检查、途中运输、停车,直到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以预防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和控制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态的扩大。

(6)突发性事故、有毒有害物品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虽不大,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此类事故一旦发生,引起的危害和损失往往很大,有时甚至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