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8 16:06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

项目位于思明区、湖里区、翔安区、厦门岛东部和大嶝岛周边海域

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厦门第三东通道起于厦门环岛东路与会展北路交叉口,以隧道形式沿环岛路走廊向北延伸至观音山,往东以桥梁形式跨越本岛东部海域,终点设互通接入厦门新机场,同步建设翔安支线。本项目路线全长19.615km,其中主线长17.340km,翔安支线长度2.275km。主线起点桩号K1+109,终点桩号K18+559,主线设置桥梁共14148m/1座(航道桥三处),隧道2680m/1座,互通立交4处,收费站1处。主线于欧厝南部海域设置翔安支线,沿规划洪钟大道线位,止于翔安区滨海东大道与洪钟大道交叉口,中分带预留主线远期与滨海东大道立交空间,支线起点桩号L3K0+000,终点桩号L3K2+275.249,设置桥梁1540m/1座,收费站1处。

(一)主要的环境影响

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以及海上作业引起的悬沙扩散对工程周边陆域环境、海域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产生的影响;运营期在工程上行驶的车辆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以及桥墩占海对海域环境及中华白海豚的影响。

(二)项目应重点关注并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陆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敏感点附近施工应设置隔声围护,合理选择材料运输路线,途经居民区等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声屏障措施。随着后期交通量增加,一旦发现由于本项目交通噪声造成的声环境质量偏离环评预测结果的超标情况,建设单位需采取进一步可行的降噪措施。

2、严格落实海洋环境及海洋生物(尤其是珍稀动物)的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防污帘设置,确保防污帘的有效性。施工前及施工过程应在施工地点开展中华白海豚观测,确保施工范围内没有中华白海豚活动。严禁污废水直排入海,严禁人为破坏文昌鱼栖息地,合理安排工期,在中华白海豚和文昌鱼繁殖期安排对海洋环境影响较小的海上作业。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中华白海豚和文昌鱼的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夜间减少非必要照明,减少对周边水鸟的吸引。

3、严格落实施工场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道路、场地和运输车辆等采取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堆土场和物料场加盖篷布、设置围挡等遮挡措施;海上搅拌站和物料堆场边界设置围挡,搅拌站骨料运输和装卸过程中要做好防风遮挡及降尘措施,并加装布袋除尘装置。临时施工驻地采用施工场地洒水。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和隧道排烟系统正常运行。

4、严格落实施工期固废处置等相关措施。施工期开挖弃方、建筑垃圾和海域开挖的岩石运往陆域消纳场处理;海上疏浚物运往围头湾外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和福建东碇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倾倒,注意海洋倾倒区的抛泥时间,合理安排疏浚作业,不得中途倾倒;桩基施工的钻渣、泥浆运往陆域交由废土处理公司处理;船舶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由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严格落实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上桥等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应编制船舶溢油事故应急预案,与海上应急服务单位签订溢油应急处置协议,且施工船舶上需配置一定数量的溢油应急设备和材料。制定施工期船舶通航管理规则,加强通航管理。运营期严格落实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上桥的相关措施,并加强海上桥梁监控。

6、严格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开展施工期环境跟踪监测工作。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进行生态补偿;制定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对陆域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对工程所在海域的水环境、水生生态、中华白海豚和文昌鱼等的实际影响以及环保措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完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

7、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施工过程施工粉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开挖弃方、钻孔钻渣、疏浚物等的处置措施;按要求配备环保专职人员,制定各项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建立环保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监理要点,落实施工期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对策措施,并派专人巡查,一旦发现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8、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