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4 15:23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金大桥(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观音山沙滩桥钢箱梁施工平台工程

厦门市思明区厦金大桥(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本岛侧登陆点东部海域

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9.6hm2钢箱梁施工平台,施工平台下部结构为钢管桩,上部结构为型钢、贝雷梁。

一、施工期:

1、环境影响:

(1)施工期钢管桩打设和拔除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污染物排放对海水水质环境和海洋沉积物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海上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水下噪声和污染物排放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海上作业产生的施工噪声、扬尘、废气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①平台钢管桩打设和拔除作业尽量在退潮后进行施工,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②海上施工平台的污水和固废均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③陆域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状条件接入市政管网,未具备接入市政管网条件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严禁向周边水体排污。

(2)海洋生态环境:①加强环境保护、中华白海豚及其他海洋生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现场树立广告牌;②施工前需安排观察员使用望远镜搜索施工区周围360°范围,500m缓冲区范围,持续观测时间应延长至30min,确定没有中华白海豚出现在监视范围内方可开工;③3~7月份是白海豚繁殖高峰季节,原则上避免集中、大型及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活动;④平台钢管桩打设和拔除作业尽量在退潮后进行施工,减少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⑤严格按要求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和观音山沙滩修复措施;⑥施工期间夜间减少非必要照明,减少对鸟类的吸引。

(3)声环境:①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控制施工噪声排放量;②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免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若不可避免使用时,需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③合理安排海上高噪声施工时序,高噪声作业尽量避免厦门中华白海豚种群的繁殖高峰期(每年3~7月);④在利用现有的道路用于运输施工物资和外运固废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在途经居民区、村庄等敏感点时,通过车辆减速、禁鸣喇叭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4)大气环境:①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在大风天气避免进行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要时采取喷雾洒水减少扬尘产生;②对运输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需加盖篷布,避免运输过程中洒落,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③运输车辆采取覆盖、降低车速,施工道路采取保洁、洒水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影响。

(5)固体废物:①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②施工建筑废弃物可以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统一收集,运送至填埋场进行处置;③机械设备保养维修产生的固废和危废不能随意倾倒入海,施工单位应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环境风险:①施工期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工作,减少车辆事故造成的溢油对海洋环境的影响;②施工时加强同当地气象预报部门的联系,避免极端天气条件下施工;③施工期间需要配置溢油应急设备如:围油栏、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等。

(7)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

二、运营期:

1、环境影响:

(1)项目建设后对所在海域水文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平台上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染物、水下噪声等对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3)运营期平台上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平台上施工作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5)本项目服务期满拆除后对沙滩环境的影响。

2、保护措施:

(1)地表水环境:①加强对平台表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平台的清洁;②加强平台上运行交通管理,控制运输车速,减少因车辆事故发生溢油而引起的海域污染;③运营期定期对平台上的施工机械、车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减少由于跑、冒、滴、漏的油污洒落平台,进而进入海域对海水水质环境造成影响;④平台上施工作业的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运送至岸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禁止排入海域;⑤平台上机械、设备和车辆维修产生的含油污水进行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海洋生态环境:①运营期间施工平台上污水、固体废物禁止排入海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运营期做好平台上施工管理工作,避免在灾害天气施工作业,做好抗台防台的工作;③运营期做好平台车辆运行管理工作,控制车辆在平台上的行驶速度,减少车辆运行事故导致的燃料油泄漏入海,进而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影响;④运行期间做好平台的环境管理工作,保持平台清洁,及时清扫,以减少降雨天气将污染物带入海域;⑤平台运营期夜间施工减少非必要照明,减少对鸟类的吸引。

(3)声环境:①合理安排平台上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若不可避免使用时,需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②施工单位应选择环保型的低噪声施工设备,从声源控制噪声的环境影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控制施工噪声排放量。

(4)大气环境:①运营期平台表面定期清扫及时清扫平台上的尘土,在大风天气避免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②安排专人负责关注天气预报,风力超过5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

(5)固体废物:①运营期平台上设置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②运营期间平台上作业施工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可以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统一收集,运送至填埋场进行处置。③运营期平台上作业的机械设备保养、车辆维修等产生的固废和危废不能随意倾倒入海,施工单位应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6)①运营期施工平台上配置应急设备如:围油栏、吸油材料、溢油分散剂、消防器材等。

②运营期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包括车辆事故的处理程序、紧急疏散计划和通讯措施等,并与周边公共应急力量建立联系,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反应。③加强宣传、提高对灾害风险的意识。④与厦金大桥(厦门第三东通道)项目的施工期应急预案衔接,一旦事故发生能调动周边应急设施。

(7)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