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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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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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歌绿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
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198号2号楼103区和1号楼202室 |
福建省歌绿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堉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阳光西路198号2号楼103区和1号楼202室,租赁厂房面积1200㎡。项目收集转运中心收集范围包含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的危险废物收集,同时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及社会源的危险废物,以及全厦门市产废企业的废铅蓄电池收集,计划收集量为2000吨/年。接收类别:24大类,121小类 |
一、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触尔发(厦门)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198号2间闲置厂房,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开展建设,不另外新建生产车间。施工活动主要为车间地面的防腐防渗和各分区区域间隔等。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房现有的卫生间由厂房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涂料废气,禁止散装类建筑材料无包装进场,适时洒水抑尘,施工过程中应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坚决杜绝采用已被淘汰的涂料,合理安排作业。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能回收利用的交由具有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垃圾桶及垃圾收集点设施,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安装过程中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二、运营期: 1、废气:2个危险废物暂存库均设置为密闭的微负压车间,废气分别收集,废气经各自集气系统收集后引至楼顶,分别通过各自的“碱性喷淋+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各自的20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用水为喷淋塔用水、场地拖洗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喷淋塔废液定期更换按危废进行处置,场地拖洗废水可能沾染危险废物故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处置。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厂区距离衰减、车间阻隔、设备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处理。 4、固废:包括废劳保用品、废包装容器、拖洗废水、废拖把、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液及生活垃圾。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次生危废暂存区,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废转移严格按要求转移。 5、土壤和地下水防范措施:项目厂房以硬化水泥为基础,对厂房地面、裙脚、导流沟、收集池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危废暂存库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废暂存库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等功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厂房已设置应急事故导排孔、事故导排阀门、4.4m3的导流沟及1m3的收集池。在发生泄漏时,开启事故导排阀门,液体通过应急事故导排孔进入事故废水收集池后,通过备用水泵和管道将事故废水引至2个单体20m3的备用事故应急水桶;2#厂房拟在北侧设置应急事故导排孔、事故导排阀门、2.4m3的导流沟,在发生泄漏时,开启事故导排阀门,通过备用水泵和管道将事故废水从应急事故导排孔引至事故应急水桶及应急水囊。厂区共设置8*100m3的应急水囊。 危废贮存区地面以硬化水泥为基础,对危废贮存区地面、裙脚、导流渠、收集池等进行防渗防腐处理,防腐防渗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范要求进行设计,采取耐腐蚀环氧树脂涂料进行覆涂。 危废贮存区设置警示标识,库房采用连续视频监控,并设置专人监管,控制进入。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防护服、长胶手套、洗眼器等防护用品和应急设备,安装有害气体报警、臭气监测报警、火灾报警等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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