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1 15:06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海洋高新区启动区二期项目-鼓锣水系海沟生态整治工程

厦门临空经济片区海洋高新区,北临前线路,南至水系入海口

厦门海洋高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市政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为约1240m长海沟生态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挡潮闸工程:新建挡潮闸一座,宽81m(垂直水流方向);(2)护岸工程:新建护岸2136.18m;(3)桥梁工程:新建桥梁一座,长度约59m,宽度4.5m;(5)生态工程:包含生态修复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和清淤工程98416万m3;(6)下穿通道工程:新建两条下穿通道,总长约177m,横断面为4.5m×2.8m;(7)种植工程:面积89944.71m2

一、施工期:

1、环境影响:

(1)海洋生态:入海悬浮泥沙、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工程占海等对海洋生态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

(3)大气环境:施工扬尘、淤泥恶臭、施工车辆及机械排放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施工作业过程中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泥、弃土方等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陆域生态:工程占地及施工作业等对陆域生态的影响。

2、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入海口门处设置钢板桩围堰,闸内海沟分期设置土袋围堰,清淤工程、挡潮闸工程、护岸工程等采用干地施工。②入海口门处钢板桩围堰、施工栈桥搭设及拆除等尽量选择低潮露滩时施工,减少悬浮泥沙产生。钢板桩围堰外海侧抛石护脚施工、拆除采用低潮露滩时施工,减少悬浮泥沙产生。③清淤前安排测量人员按趟次放样,每5m设一组样标精确测量设置清淤边线标旗,防止超范围清淤,减少对周围水体的扰动,控制污染,减轻对周边海洋环境的影响。④严格按照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桥墩桩基施工采用钢护筒钻孔灌注桩。在施工过程中采用GPS与常规定位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定位每根桩基,确保打桩又快又准,避免重复操作。⑤临时施工栈桥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恢复海域原貌。⑥栈桥基础拆除时,可采用履带吊机配合振动沉拔桩机拆除。拆除栈桥时,采用钓鱼法,后退到起点的拔除方式进行拆除,边拆除,边利用原栈桥运送材料到岸上指定的位置。拆除前,及时清除钢栈桥上的材料、杂物和工具,防止飞出伤人。⑦海沟两侧陆域绿地施工时,应防止施工弃渣随意丢弃于水体中。施工期各类废水采取合理处置措施,严禁排入海域。⑧避免在雨季、台风等不利条件下进行施工,以减少施工难度和风险,同时可减少沙土的冲刷流失量,并尽量缩短施工对海水水质影响的时间尺度。⑨基坑废水、桩基施工结束后泥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养护或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定期运至澳头水质净化厂处理。⑩施工人员生活、办公租借周边村庄民房,不另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现有污水消纳系统处理,现场设临时移动式厕所,定期由吸粪车运至澳头水质净化厂处理。

(2)大气环境

①在施工现场大门或工地其他醒目位置设置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监管公示牌,公布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及污染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②施工现场应设置2.5m以上高的围挡,并在围挡上方设置水喷雾降尘系统。③按规定配备相应的防尘降尘设备设施(包括移动式喷雾机或雾炮车、喷淋设施、洒水车、覆盖网膜等)。施工段每千米内至少配备1台移动式喷雾机或雾炮车。施工区内应配备洒水车。④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各工地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⑤根据需要采用分区分段施工的,应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非作业区裸置土方和临时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及时采取网膜覆盖、定期洒水等降尘措施。⑥运送土石方和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若车斗用苫布遮盖,应当严实密闭,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对不慎洒落地面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清理;并尽量选择在风速较小时进行装卸,在风速较大时(>5m/s)应暂停运输粉状材料。⑦施工场地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三级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车辆清污冲洗台账,确保净车上路和密闭封盖。施工运输路线定期洒水降尘,每天至少两次(上下班),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⑧加强对机械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运行状态良好,推荐采用低硫环保燃料,以减少SO2等有害气体排放。⑨淤泥恶臭污染防治措施:缩短淤泥堆放时长,边清除淤泥边干化淤泥,自然干化后及时清运;建议配备植物除臭液,当淤泥干化场恶臭异味严重时,对干化场喷洒植物除臭液;淤泥干化后采用专用密闭土方车进行运输,运输前严格检查车辆密闭性,避免运输过程中淤泥恶臭对运输路线两侧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必要时,可适当喷洒植物除臭液。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敏感保护目标集中区域。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作业方式,避开休息时间段;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弃土方拟运往厦门利洁源建筑废土资源再生处置有限公司消纳场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或排放入海;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泥每周清掏一次,雨季或洗车高峰期相应缩短清掏周期,清掏后的沉泥与弃土方一并运送至厦门利洁源建筑废土资源再生处置有限公司消纳场规范处置。

(5)海洋生态

①采用环保施工工艺,以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入海口处钢板桩围堰、施工栈桥等搭设、拔除尽量选择低潮露滩时施工。②工程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悬浮泥沙入海量,从而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③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减少项目施工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④加强施工期间工程区及邻近海域生态环境监测,掌握海洋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⑤搭设的施工栈桥或施工平台,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及时恢复海域原貌。⑥开展文明施工教育,介绍海洋保护动物的保护常识,增强对海洋保护动物的保护意识。⑦本项目海洋生态补偿金共23.55万元。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可行的生态补偿措施进行补偿。

(6)陆域生态

①本项目占用耕地应依法办理耕地征用手续,并按福建省的有关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区域耕地的动态平衡。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制在既定的范围之内,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③项目施工应注意施工机械和运输机械的维护,选择低噪声环保机械设备,尽量避免傍晚和夜间施工,降低对鸟类等野生动物栖息、觅食等的干扰影响。④施工结束后临时工程及时拆除,土地平整,播撒草籽。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落实绿化工程。

二、运营期:

1、环境影响

(1)水文影响:工程建设对海域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管理人员及游客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水闸设备运行噪声、游客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废气:水闸管理房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①定期巡查芦苇生长状态,及时清除入侵杂草及枯枝落叶,避免挤占芦苇生长空间,必要时补植缺株区域。②通过挡潮闸控制芦苇种植区水位,避免长期积水过深或干旱,契合浅滩生境需求。③禁止人为踩踏、割伐芦苇,必要时可适度修剪老化植株,促进新苗萌发。④严禁向鼓锣水系海沟内排放污水、垃圾及有害污染物,设置警示标识,防范人为污染。⑤保护海沟内浅滩地形完整性,不随意开挖、填埋。⑥保护鸟类栖息地,不在芦苇区周边设置强光、高分贝声源,避免惊扰水鸟栖息繁衍。⑦加强种植工程绿化管养。

(2)地表水:游客和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公厕配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澳头水质净化厂处理。

(3)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仅断电时启动,废气通过专门井道引至屋顶排放。

(4)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通过墙体隔声降噪,高噪声设备根据设备情况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②加强管理房及闸门等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③加强游客管理,禁止游客使用高噪音音响设备等。

(5)固废:游客和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