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30 13:58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环东海域新城东西溪入海段护岸完善工程

项目位于环东海域沿岸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市政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护岸全长约1140m,其中:官浔溪口段位于官浔溪闸口北侧,新建护岸长约268m,修复护岸约120m,生态修复总面积约14961m2;西炉段位于丙洲大桥东侧桥头下,新建护岸长约752m。护岸形式主要采用直立式及斜坡式,防潮标准100年一遇设计。同时对69图斑核减部分进行拆除还海,挖除面积为0.1771公顷。

一、施工期:

1、环境影响:

(1)海洋生态:入海悬浮泥沙、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工程占海等对海洋生态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

(3)大气环境: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排放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施工作业过程中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泥、弃土方等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陆域生态:工程占地及施工作业等对陆域生态的影响。

2、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本项目靠海一侧的施工进度,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施工作业对底质的扰动强度和范围,减少泥沙入海量。②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施工监督管理。将施工期环保要求列入施工招投标内容,减小施工过程对海洋环境资源的影响。③基槽开挖、抛石过程采用合理的施工设备,减轻对周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前应对有的施工设备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有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施工机械必须先修复后才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有无泄漏污染物的现象,如发生油料及泥沙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④采取严格环保措施,避免输送过程中的泄漏对水体造成污染。⑤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环境监控,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包括有关环境保护条款,施工单位应严格实施。⑥本项目不设置施工人员宿舍,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均依托周边的村庄进行消纳。⑦施工期废水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①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②施工现场应设置2.5m以上高的围挡,并在围挡上方设置水喷雾降尘系统,采用高压喷雾向尘源喷射水雾,使尘粒湿润、增重,从气流中沉降,降低施工扬尘对施工范围内环境的影响。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③工地出入口应当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清洗和登记,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的轮胎和车身外表应当完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出工地。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场设施;车辆冲洗设施按要求配套排水、泥沙沉淀;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并安排专人管理。④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篷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⑤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确认施工材料或土石方运输路线, 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土石方的运输。⑥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运输车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泥土撒落构成扬尘污染⑦运输车辆不得满载,通过落实加盖篷布减少洒落等防尘措施减少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避开居民区,必须通过人口分布集中区时,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同时采取控制工程车车速减小弃方运输车辆扬尘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⑧加强对机械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运行状态良好,推荐采用低硫环保燃料,以减少SO2等有害气体排放。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作业方式,避开休息时间段;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弃土方拟运往已在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备案的合法消纳场进行填埋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或排放入海;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泥每周清掏一次,雨季或洗车高峰期相应缩短清掏周期,清掏后的沉泥与弃土方一并运送至已在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备案的合法消纳场进行填埋处置。

(5)海洋生态

①合理安排本项目靠海一侧的施工进度,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尽量选择低潮时施工,以减少施工作业对底质的扰动强度和范围,减少泥沙入海量。②基础施工应尽量避开鱼类繁殖(4-6月)季节;尽量缩短工期,减少由于基础施工过程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同时,应对整个施工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生态环境影响。③施工期间,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及时监测,掌握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④开展文明施工教育,介绍海洋保护动物的保护常识,增强对海洋保护动物的保护意识,驱赶白海豚等。⑤积极和周边海域的其他海洋开发活动施工进行协调,防止多个项目同时施工对海洋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叠加。⑥通过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方式,提高滨海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减缓对滨海湿地供给功能、支持功能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影响。

(6)陆域生态

①严格限定施工作业范围,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②加强项目内的土石方调配,尽量减少取(弃)土方数量和临时占地数量。③临时用地应布设在本项目及相邻项目用地范围(同一业主)内。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覆盖等措施;填筑土方应采取四随(随挖、随运、随填、随压)施工方法,严格控制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便道进行拆除,并对破坏的绿化带及跑道进行恢复。对于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即进行土地平整播撒草籽,交由后续项目进行开发建设。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及时清运施工弃方和废物。

二、运营期:

1、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护岸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建成后作为城市旅游用地,为周边区域提供旅游休闲场所,带动周边房地产开发,对环境影响较小,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护岸建成后的水文动力及冲淤环境变化。

2、保护措施

本工程建设完成后,在沿岸设置分类垃圾箱,以便分类收集过往行人的生活垃圾;加强对浪漫线沿岸的管理,定时进行管理、清理游客遗弃的各种固体废物。

三、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