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标语

发布日期:2019-11-06 11:33 字号:

1、创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参与 我知晓 我满意  

2、我在厦门 我爱厦门 争创“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4、共创法治城市,共享美好生活。

5、守法律己依法办事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6、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7、创建法治城市,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8、做守法市民, 建法治城市。

9、参与法治创建,共享城市文明。

10、同筑法治长城, 共享法治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