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若干规范性文件通告

发布日期:2020-01-02 16:36 字号:
   我局2019年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当前形势,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1个规范性文件,现予以通告,具体为: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环法规2018〕2号)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