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二阶段)的通告》(厦环控〔2018〕6号)文件精神,现将翔安区2020年第一季度49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自检自查表公示。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6日
附件:翔安区2020年第一季度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自检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