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方采购服务机构遴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8 17:03 字号: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方采购服务机构遴选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采购服务机构遴选

(二)合同包信息:

合同包号

合同包

合同包

合同包

合同包内容

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增补)

预算价格审核服务(增补)

采购文件审查服务(增补)

合格供应商入围家数

   增补12家

   说明:拟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代理机构库中选择20家代理机构作为我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已入选我局及下属单位的可直接入选我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库,无须再参与本合同包的遴选,有8家,分别为1.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2.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5.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厦门行德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遴选为我局系统代理机构库的增补,报名家数少于12家但是超过6家的,报名单位直接入库,否则流标。

增补5家;

已入我局下属单位库为1.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遴选为我局系统预算价格审核服务库的增补,报名家数少于5家但是超过3家的,报名单位直接入库,否则流标。

增补5家;

已入我局下属单位库为1.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鑫磐泰(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遴选为我局系统采购文件审查服务库的增补,报名家数少于5家且超过3家的,报名单位直接入库,否则流标。

入库资格条件

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代理机构库中的代理机构

具有价格咨询、编制、审核资质

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代理机构库中的代理机构

入选供应商库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库

市生态环境局预算价格审核服务机构库

市生态环境局采购文件审核服务机构库

(三)本次遴选三个合同包,各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合同包参与竞争,并不限制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合同包入库供应商。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同一项目,入库供应商只能承办上述三项内容的一项,不能同时承办另两项业务。

(四)服务期限:1-3年(经双方协商而定);服务期满后,经我局评审合格后,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我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顺延服务期限。

二、遴选要求

(一)遴选内容: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第三方采购服务单位供应商库。

(二)业务承接方式:

1.政府采购代理:线上项目,我局系统各单位在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库内择优5家代理机构,然后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具体项目的业务承接方。线下项目,各单位从库中选择3家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家作为业务承接方。

2.预算价格审核服务、采购文件审查服务:各单位从库中选择3家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家作为业务承接方。

3.我局各单位有权根据项目情况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从采购服务库中确定采购服务业务承接方,同时,我局不保证所有入库的供应商有均等的业务承接量。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福建省、厦门市财政等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规定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我局的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以及我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不合规的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反馈,由委托人进行处理。

3)供应商应指派固定的服务人员与我局对接,如服务人员无法满足我局要求的,应按我局要求予以更换。

4)我局有权对各入库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成果进行考核评价,供应商服务无法达到我局要求的,我局有权终止入库资格,取消其服务资格。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服务人员的相关材料。

6)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对我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7)供应商应在我局有需要时向我局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讲解服务。

   三、资格性要求(必须满足):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三)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完成备案,并提供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上的备案截图(附上查询网址)。

(四)场地要求: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办公及开评标场所(办公区、开、评标区、咨询服务区、档案资料区等)的政府采购专业供应商。办公场所简洁明快,功能齐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本次遴选要求的本地化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资历证书和在厦社保证明。

(六)供应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七)提供“自2018年以来,未被本项目服务行政区域内主管部门(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部门)通报批评”的书面承诺。

注:供应商若作出虚假承诺,一旦入库,则取消入库资格及列入我局供应商库的黑名单,并保留进行社会公示的权利。

(八)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和信用证明材料。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报价要求

以下报价统一适用我局的政府采购项目和自行采购项目。

合同包一:供应商应承诺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并自行向各具体项目的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收取。

合同包二:供应商应承诺按照厦建价协〔2020〕05号文规定的80%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委托人自行支付。

合同包三:供应商应承诺按1500元/份采购文件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委托人自行支付。

五、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及内容自拟)

(一)本遴选公告内资格性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服务收费报价表。

(三)业绩汇总表及其对应证明(根据评分表要求提供)。

(四)服务方案。

(五)将完整履行所参与合同包义务的承诺函。

(六)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

(七)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参与多个合同包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面区分合同包号。

(九)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六、评审及定标事项:

评审工作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由我局邀请专家,在开启遴选材料后,对每家的遴选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我局在原公告媒体发布结果公告。对结果有异议的,需在结果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2021年10月2116时前,现场报名并领取评分标准。

(二)2021年10月25日16时前,递交响应文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思明区小学路158号)402室。

联系人:小陈  电话:5182778。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