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润桥-竞争性磋商-RQ2022-054-海沧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改善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1 09:55 字号:

  项目概况

  “海沧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改善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103号建东大厦7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1日上午9:30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Q2022-054

  项目名称:海沧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改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沧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改善服务,1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缴交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承诺(加盖公章)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8)的,在响应文件中无须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 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至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103号建东大厦704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若有图纸,费用另计,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1日上午9:30点(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42号大正大厦1702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1日上午9:30点(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42号大正大厦1702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

  联系方式:高怀玉 13074898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天湖路103号建东大厦7楼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92-602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92-602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