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2 11:44 字号: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的公告


  为加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现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2025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第三方技术服务。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2025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第三方技术服务。

  二、采购方式

  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

  三、工作要求

  1.开展2025年度我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市生态环境局指导驻区生态环境局策划生成相关治理项目,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协助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和合规性方面的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协助开展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等。

  2.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需参与项目谋划,促进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任务的完成。

  3.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应保守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将项目数据资料和研究成果等提供或透露给不相关单位或人员,并保证仅将其用于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4.项目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一年。

  四、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括供应商报价单(格式自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明、企业信用查询记录、相关业务经验、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工作方案、业绩资料等内容,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密封盖章后于2025年4月27日12:00前提交至厦门市生态环境局311室(思明区小学路158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592-5182631。

  五、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合同总价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六、中标原则

  以有效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少于三家单位参与有效报价的,按照流标处理。

  七、公告期限

  2025年4月22日-4月25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