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25-SH312-集美区宁静片区创建-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3 09:02 字号:

公告项目

公告内容

采购编号:

GW2025-SH312

项目名称:

集美区宁静片区创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

人民币19万元

采购内容、范围:

集美区宁静片区创建,数量:1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3、供应商应提供《资格承诺函》。

4、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间: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响应无效: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供应商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响应无效。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响应无效。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在线报名: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址www.xmzfcg.com)在线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套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5年6月20日15:00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的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在线进行

监督部门: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道7号诚毅柒号A区

联系方式:付工,0592-61050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建、黄晓玲、郑莹莹,0592-2233760、2279300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其他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