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5-HCCS-SH461-海沧区2025年度污染源监测数据综合管理系统自行监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 |
2025-HCCS-SH461 |
采购人名称及地址: |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592-5333115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沧区2025年度污染源监测数据综合管理系统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海沧区2025年度污染源监测数据综合管理系统自行监测服务项目,1项,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确定成交日期: |
2025年06月03日 |
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0日 |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
厦门市正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创业大厦513B |
成交项目主要内容: |
服务名称:海沧区2025年度污染源监测数据综合管理系统自行监测服务 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功能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 |
成交金额: |
68400元 |
合同履约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林彬伟、袁耀文、魏希学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蔡先生 0592-5333115 |
其它: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成交供应商按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按此标准计算,服务费如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账、汇款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3000元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保证金退还及服务费缴交联系方式:0592-5333806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