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比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比价方式进行采购。
三、工作内容:
1.通过资料收集和部门调研,对“十四五”期间厦门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和深入分析,明确厦门市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成效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指导思路和要求,科学设置规划目标、规划指标体系,将九溪、东西溪、埭头溪、官浔溪、龙东溪、后溪、深青溪、瑶山溪、过芸溪等9条溪流纳入规划范围,谋划我市“十五五”期间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工程项目等。
2.编制厦门市“十五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告。
三、期限要求:
2025年11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编制,2026年6月前完成规划印发。
四、预算价格
本项目预算5万元,报价单位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价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密封签章的报价相应材料。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4楼409室
七、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4楼409室
供应商确定:为防止低价低质中标,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我局将组织比价工作小组,于投标截止之日后组织现场开标,届时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评定结果分数最高的确定为供应商,比价结果将于2025年6月13日前公布。若本次报价方少于3家,比价无效。综合评分评定内容详见附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
联系方式:0592-51826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92-5182627
附件
综合评分内容
序号 |
评价项目 |
分值 |
评价方法 |
得分 |
1 |
服务资质 |
30 |
供应商: 具有市级及以上流域生态或者流域环境相关资质(包括重点实验室、水环境分析测试、水环境监测)的得10分。 注: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官方通知文件或者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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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具有环境科学或生态学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并具有环境科学或生态学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0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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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具有环境科学或生态学相关专业硕士(含)以上学历并具有环境科学或生态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满分10分。 注:同一人以最高职称计分。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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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经验 |
50 |
1.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相关项目,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0分,本项最高得30分。 2.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其他生态环境类规划、流域生态评价或者环境调查相关项目,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 (1)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验收报告或者验收材料。 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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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 |
20 |
满足比价公告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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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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