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思明区低碳社区建设服务项目的比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5 16:21 字号: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思明区低碳社区建设服务项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思明区低碳社区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低碳示范区评价技术规范 社区》(DB3502/T 124-2024)开展一个低碳社区建设工作,并配合我局开展生态环境部绿色低碳典型案例申报工作。

  三、项目预算控制

  本服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万陆仟玖佰贰拾叁万元整(¥96923.00),服务期限为1年,供应商报价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四、项目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5年思明区低碳社区建设服务项目,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不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或达不到我方要求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F2(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F1+F2=100分。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1.报价部分评分F1 满分为20分。

  报价部分分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分值报价由低至高依此扣减10%。

  2.技术、商务部分评分为F2,满分为80分,具体评分项目如下: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2-1

30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工作开展方案(包括工作内容分析、开展进度安排、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价:有针对本项目制订工作开展方案(包括工作内容分析、开展进度安排、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且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5分;在满足的基础上,内容完整详细、分析具体透彻、要点齐全、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30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2-2

20

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进行评价: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个得5 分,满分20分。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3

2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低碳社区建设服务项目)经验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满分20分。须提供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采购合同文本;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4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响应进行评价。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办公场所提供服务的,得10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办公场所提供服务的,得5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超过3个小时到达采购人办公场所提供服务的,得1分。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五、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具有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相关信息

  1.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9日18:00前(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2.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8楼804

  3.文件递交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报价单(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履行合同所须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签章后寄送至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七、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5195910

  

  

  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