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美中学国控空气站点设备更换项目比价书

发布日期:2025-07-02 16:07 字号: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购买设备用于集美中学国控空气站点设备更换,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集美中学国控空气站点设备更换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服务不超过贰万捌仟元(28000.00元),报价单位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项目要求

  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集美中学国控空气站点设备更换项目,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F2(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F1+F2=100分。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1、报价部分评分F1 满分为50.0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即满足集美中学国控空气站点设备更换项目基本要求,价格最低者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次低者分扣减10%,以此类推。

  2、技术、商务部分评分为F2,满分为50分,具体评分项目如下: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1-1

30

供应商应确保对照国家规范,按照我方所需设备参数要求(详见附件),提供USB及电池组,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满分30分,所提供设备未达到参数要求不得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材料确保技术支持,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1-2

20

供应商应确保安装对应的设备后,保证3年的质保期;如设备出现故障,需保证在一个工作小时内到达现场排查,两个日历日内完成维修。

注:每提供一份有效证明材料得10分,满分20分。

  四、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供应商具有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相关信息

  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10日18:00前

  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诚毅柒号A区4楼

  文件递交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报价单(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履行合同所须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签章后寄送至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六、项目联系人

  江先生 0592-6686960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