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比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辖区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事宜,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完成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
2.供应商需配合我局严格按照《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整治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收集67家(以实际家数为准)涉重金属企业资料,摸排企业环境管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周边环境现状等情况和环境敏感目标等信息,识别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实际补充废水、废气、土壤、地下水,周边地表水及底泥等监测情况,评估污染源危害等级,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技术要求,推动及时整改。编制完成各企业及园区“一企一策”和“一地一策”综合整治方案。
3.其他服务内容。
二、项目预算控制
本项目采购预算不超过15万元(不含),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不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或达不到我方要求,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F2,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F1+F2=100分。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1.报价部分评分F1 满分为10分。
报价部分分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
2.技术、商务部分评分为F2,满分为90分,具体评分项目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审分值 |
评审方法描述 |
2.1 |
10 |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得10分,须同时提供①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②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
2.2 |
1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政府服务类项目工作经验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与行政机关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满意度评价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2.3 |
25 |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工作成员中每具有一个环境类专业中级职称的得5分,满分25分。需提供①职称证书;②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不得与2.1人员重复。 |
2.4 |
15 |
执行方案过程中能及时响应并实施业主要求所需时间进行评价:1小时内能及时响应并实施业主要求的得15分;1-4小时内能及时响应并实施业主要求的得10分;>4小时内能及时响应并实施业主要求的得5分。(需提供承诺函) |
2.5 |
3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所做的工作方案进行评价,方案最优者得30分,方案次优者分扣减20%,以此类推。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符合实际的不得分。 |
四、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信息
1.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8日17:00前(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2.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7号A区405,集美生态环境局
3.文件递交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报价单(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履行合同所须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签章后寄送至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六、项目联系人
施先生0592-6066807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