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便携式离心机和浊度计的询价公告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就需要采购的便携式离心机和浊度计进行询价,以期得到适合的协作单位。
一、采购项目名称
便携式离心机和浊度计采购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附录A“地表水总磷监测现场前处理方法”要求的便携式离心机和浊度计各3台。
(二)采购要求
1.便携式离心机
该设备用于样品前处理,可快速分离水样中的悬浮物、生物样品等,具备转速可调、噪声低、体积小、重量轻等要求,支持直流电源适配与电池供电,适应野外无电环境下的作业需求,需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附录A“最大转速≥2000 r/min,设定离心时间≥1 min,单次离心水样体积≥1 L”的要求。
2.浊度计
该设备用于现场快速测定水样浊度,具备高精度传感器、数字化显示、数据存储与导出功能,操作简便,响应迅速,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排放口等多种水体的现场监测,需符合《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HJ 1075)的技术要求。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经费控制在2.1万元(含税)以内。报价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文件要求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质与信誉、便携式离心机和便携式浊度计设备参数、报价单、承诺文件等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组成。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用资料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中,承诺文件包括:
1.承诺提供的便携式离心机需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的要求;
2.承诺便携式浊度计需符合《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HJ 1075)的要求;
3.供应商应承诺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9月8日12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17时00分
(三)邮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9号环境监测综合大楼903室,联系人:朱易铭,电话:0592-6293109
(四)报价方式:邮寄报价文件或自送
六、中标方确定
我站将组织开标工作小组于2025年9月12日现场开标。若本次有效投标方少于3家,本次招标询价无效作废。开标工作小组现场唱标,拆开密封报价材料,经比价最低、符合要求的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采购结果挂网公告,并通知中标方做好相关事宜,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