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档案入馆整理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5 14:57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我支队拟于近期将1984-2007年的文书档案及专业档案规范化整理入馆,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档案入馆整理服务项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档案入馆整理服务  

2.采购方式:公开挂网比价

3.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产生数量×单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费用不超过项目中标金额。

4.采购需求:

厦门市档案馆入馆要求整理文书档案及专业档案1000卷(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档案馆要求的电子版目录著录、档案盒),按实结算。

归整过程中需及时与厦门市档案馆接收经办人沟通,每完成部分档案后,分批送档案馆核查。

③归整完成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

④归整后,档案按柜按案卷目录盘点,档案柜重新粘贴标签,档案按新标签号搬入档案柜内,按实结算。

  二、相关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档案主管部门颁发的档案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credit.xm.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三、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6个月内);

  4.档案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条第6项所列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体现综合评分内容所需要的相关文件材料。

  以上材料需密封盖章提交,未提供上述材料或未密封盖章,视同未响应文件,给予废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17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厦门市集美大道1999号202002室。每天(工作日)830-1730

3.提交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盖章文件将不予接受。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供应商确定

  支队将组织比价工作小组,根据报价、服务方案、资质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服务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后现场开标。若本次报价方少于3家,比价无效。综合评分评定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2-2272819

 

 

  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2025年915

 附件: 

  综合评分内容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方法

1

专业能力(需提交相关材料)

专业能力(0-20分)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专业馆员职称证书和信息处理技术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0分;具有档案专业助理馆员职称证书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5分,满分10分。需提供①相关证书复印件;②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

2

实施方案(需提交相关材料)

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所做的工作方案进行评价(0-30分)

比价小组三人投票评定,获比价小组3票的,得30分;获比价小组2票的,得20分;获比价小组1票的,得10分;获比价小组0票的,得0分。

3

企业经营能力(需提交相关材料)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情况(0-20分)

1.2021年至今,承接过政府采购档案服务项目并完成的(0-15分):每承接1个得3分,最多不超过15分;未提供得0分。

2.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档案数字化加工类)甲级资质的得5分;乙级的得2分;没有的得0分。

4

响应能力(需提交承诺函)

执行方案过程中能及时响应并实施甲方要求所需时间(1-15分)

1-2小时内能及时响应并实施甲方要求的得15分;2-4小时内能及时响应并实施甲方要求的得8分;4-8小时内能及时响应并实施甲方要求的得4分;>8小时内能及时响应并实施甲方要求的得1分。

5

报价价格

(需提交报价单)

报价价格(1-15分)

满足比价公告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