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及申报2025年厦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园区、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近期我局修订印发了《厦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拟结合我市试点工作任务安排,聚焦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和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培育建设一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项目(以下简称“标杆项目”)。今年标杆项目具体征集及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项目库公开征集。为更好帮扶指导相关企业和园区做好减污降碳工作,请有意申报标杆项目但自评尚未达到申报条件的园区、企业,按要求填报标杆项目征集表(见附件2),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帮扶指导,成熟后可自愿申报标杆项目。征集时间截至12月31日。
2.标杆项目申报。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原则,在减污降碳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园区,可根据《厦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项目管理办法》开展自评,自愿申报标杆项目,填报标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组织会审并提交专家评审,符合要求的列为标杆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激励与推广。申报时间截至12月19日。
请有意愿参与标杆项目培育或申报的园区、企业,通过Xmssthjj_zhc@xm.gov.cn/反馈相关申报材料。
专此公告。
附件:1.厦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项目管理办法
2.厦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项目征集情况表
3.厦门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项目申报表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日
咨询电话:5182614 15859225772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