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水质智慧实验室开展2026年福建省地表水小流域监测辅助性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现将水质智慧实验室开展2026年福建省地表水小流域监测辅助性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水质智慧实验室开展2026年福建省地表水小流域监测辅助性工作
二、拟采购项目的内容简介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前期衔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6年厦门市和漳州市所有小流域断面,以及泉州市和龙岩市九龙江流域、汀江流域小流域断面均采集平行双样,其中一份送至我站采用水质智慧实验室进行分析。
经沟通,我站开展2026年福建省地表水小流域智慧监测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1.样品分析服务。承接厦门市、漳州市全域小流域及泉州市、龙岩市九龙江/汀江流域断面水样,按规范完成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项目的实验室分析。
2.智慧系统运维支持。保障水质智慧实验室设备、软件及数据平台稳定运行,提供实时技术响应。
3.监测报告生成与回流。在规定的时限前向我站提供全部样品结果报表(电子版)。
4.质控与数据备份。按要求执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合规性;定期备份原始数据及分析记录。
5.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费用结算
费用根据实际送样个数结算,单价200元/个,项目预算金额为25万元。若服务期满或在服务期内费用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则本辅助性工作自动终止。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水质智慧实验室的硬件架构、分析软件、数据管理系统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属于睿科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兼容或替代的技术服务,相关工作内容具有唯一性。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相关信息
睿科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逾期视为无意见。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1999号
联系电话:1345923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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