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采购“十四五”厦门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等编制辅助性工作的询价公告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就需要采购的“十四五”厦门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等编制辅助性工作进行询价,以期得到适合的协作单位。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十四五”厦门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等编制辅助性工作
二、采购方式
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报价、能力与配置、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根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助完成《“十四五”厦门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简称《报告书》)环境要素关联分析、环境质量预测,《报告书》汇稿、排版和初审,提升《报告书》和《2025年厦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简称《公报》)在图表统一制作、编辑排版、格式优化调整等的整体质量。
(二)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
①承担《报告书》的统稿和初步审核;结合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大气、水环境、近岸海域和声环境等环境要素的质量变化规律、预测“十五五”环境质量目标可达性等内容;协助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特色编写;完成后期统稿,参与《报告书》全文修订;承担《公报》内容的翻译、审核和核对。
②按照要求完成《报告书》和《公报》的封面设计,内页版面设计排版,图、表统一制作,《报告书》整版格式优化调整,润色及整体质量提升,并采用采购人要求的纸质进行《报告书》和《公报》的印刷。
③组织不少于1次的咨询、专家评审。
④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限提交《报告书》纸质40本(含正本、草本)和电子文档2套;提交《公报》正本300本、草本10本(如采购人后续有新增要求,2本及以内不额外增加费用,2本以上的按照《报告书》印刷的原价格提供采购人)。
2.响应单位在生态环境质量研究方面应具有相关经验。
3.响应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安排投入足够且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为生态环境领域的教授级工程师或研究员、工作人员为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提供证明材料),并尽可能稳定且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4.本项目总经费控制在14.85万元以内,报价包括税费、资料费、专家评审费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5.评分办法
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对报价、能力与配置、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服务单位。评分标准见表1:
表1 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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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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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投标方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完整、重点突出,能结合项目特点,切实保障项目具体实施的得20分;方案完整但内容相对简单,可较好指导项目实施的得15分;方案简单,但不影响项目实施得10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方应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关联分析方法、预测模型等相关内容。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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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进行评价,项目负责人为生态环境领域的教授级工程师或研究员、参与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为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人员的得15分(至少3名),每增加1名副教授级或副高级以上人员加2分,每增加1名其他人员加1分,总分不超过20分,投标方应明确参与人员及其负责的相关内容。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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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投标方提供的相关要素关联分析方法和预测模型等技术资料进行评分,要素全面且方法科学,可以切实保障项目具体实施的得20分;分析预测可较好支撑项目实施的得15分;分析预测简单,但不影响项目实施得10分,其余不得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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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投标方承担相关类型项目的工作经验评价:有已承担1个类似项目得5分,总分不超过10分;投标方需提供相关项目的合同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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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报价:满足比价公告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报价异常低于市场合理价格,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及成本佐证材料者,视为无效报价,取消评分资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低价情况:a.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b.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c.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 |
30分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三)投标人须承诺具备开展报告书编制、环境要素关联分析、预测以及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相关经验(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人须承诺具备在1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报告书》内容商议的响应能力(提供承诺函);
(五)为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投标人承诺:工作期间一是安排1名或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协助统稿审稿等工作;二是聘请3名(至少2名为省外)具有生态环境报告书审核经验的专家进行质量把关;三是组织至少1次《报告书》专家咨询会商。四是对采购人提供的数据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的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人泄密;五是根据采购人的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并保证负责内容的质量。如投标人未履行承诺,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进度完成,或报告质量未达到优良(以上级部门或专家的评分结果为准),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要求或按照报告书质量支付款项(提供承诺函);
(六)被询价的单位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七)被询价的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报价时须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五、文件要求
(一)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
(二)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响应单位公章;
(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2026年3月24日16时。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厦门市集美大道1999号环境监测综合大楼603室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92-629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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