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自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后,纳入企业名单,并延续至该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后的第三年”要求,我市新增24家企业(详见附件),纳入2026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特此公告。
附件:厦门市2026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新增企业名单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