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立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定期通报工作制度的通知》(厦环评〔2018〕23号),我局及各驻区生态环境局将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核贯穿于环评文件审查的全过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9-10月,我局受理并组织专家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本,受理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76本,考核情况见附件1。
二、2020年9-10月,我局还组织了对2020年8-9月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的65本环评文件进行抽查考核,有关考核结果见附件2,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考核意见对环评文件进行完善,并指导建设单位依法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2020年9-10月,我局对16家环评技术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实行失信记分惩戒,依法撤销了14份编制质量存在问题的环评文件,严守生态环境监管底线,有关情况见附件3。
四、请各环评技术服务机构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加强管理、提高质控标准,实事求是,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五、请各驻区生态环境局严格把控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对存在严重编制质量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环评技术服务机构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
1、2020年9-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考核评分情况
2、2020年8-9月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环评文件抽查考核评分情况
3、2020年9-10月环评文件信用管理记分情况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