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翔安区下潭尾光电产业集中区(南片))

发布日期:2019-04-23 10:53 字号:
 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

(翔安区下潭尾光电产业集中区(南片))

一、规划名称

翔安区下潭尾光电产业集中区(南片)规划跟踪评价(2018年)

二、功能定位

1、工业区定位:

以发展光电产业为主,逐步由生产导向型向研发导向型转化,形成创新环境优越的高效率、高附加值的示范性产业区。

2、居住区定位:

在环湾一带布置二类居住用地,结合现状村庄用地,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综合居住生活片区。

3、湿地公园定位:

将下潭尾湾定位为城市绿楔,湿地公园,培植红树林,还原其生态功能。保留部分养殖鱼塘,成为海上田园,发展休闲渔业。

三、特别限制措施

1、禁止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和高风险的项目;

2、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

3、限制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4、禁止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且污染物不能进行有效治理的项目;

5、限制有可能对区内主导产业——光电产业带来明显不利环境影响的企业,如烟尘、粉尘排放量较大的项目。

6、对已进驻的与光电产业无关联的企业,应限制其规模,不得盲目扩大生产规模,且在条件成熟时,促其迁出光电产业区外设厂。

翔安区下潭尾光电产业集中区(南片)环境准入特别限制措施一览表

行业

分行业

准入建议

限制条件

一、畜牧业

禁止准入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禁止准入

 

三、食品制造业

禁止准入

 

四、酒、饮料制造业

禁止准入

 

五、烟草制品业

禁止准入

 

六、纺织业

20纺织品制造

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

禁止准入

 

其他(包括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限制准入

只准入本产业区主导产业的相关或配套项目

七、纺织服装、服饰业

21服装制造

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

禁止准入

 

其他

限制准入

只准入本产业区主导产业的相关或配套项目

八、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禁止准入

 

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禁止准入

 

十、家具制造业

禁止准入

 

十一、造纸和纸制品业

禁止准入

 

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限制准入

只准入本产业区主导产业的相关或配套项目

十三、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1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

限制准入

只准入本产业区主导产业的相关或配套项目

32工艺品制造

禁止准入

 

十四、石油加工、炼焦业

禁止准入

 

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

禁止准入

 

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限制准入

只准入本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的单纯混合和分装工艺化学制品,具体应在项目环评文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准入

37肥料制造

禁止准入

 

38半导体材料

禁止准入

 

39日用化学品制造

禁止准入

 

十六、医药制造业

禁止准入

 

十七、化学纤维制造业

禁止准入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6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

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

禁止准入

 

其他

限制准入

只准入与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47塑料制品制造

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禁止准入

 

其他

限制准入

只准入与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禁止准入

 

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8炼铁、球团、烧结;59炼钢;60黑色金属铸造; 62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

禁止准入

 

61压延加工

黑色金属年产50万吨级以上的冷轧

禁止准入

 

其他

限制准入

只准入与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二十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3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64有色金属合金制造;65有色金属铸造

禁止准入

 

66压延加工

限制准入

只准入与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禁止准入

 

其他(包括切割组装的)

限制准入

只准入与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和电泳除外);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

禁止准入

 

其他

限制准入

只准入与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限制准入

只准入产业区主导产业及配套项目中不含电镀的

其他(包括组装的)

限制准入

只准入与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限制准入

只准入产业区主导产业及配套项目中不含电镀的

其他(包括组装的)

限制准入

只准入与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配套项目

二十五、汽车制造业

禁止准入

 

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禁止准入

 

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铅蓄电池制造

限制准入

禁止引入铅蓄电池制造项目;只准入产业区主导产业及配套项目中不含电镀的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

85仪器仪表制造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限制准入

只准入产业区主导产业及配套项目中不含电镀的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禁止准入

 

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禁止准入

 

三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93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

煤气生产

禁止准入

 

三十四、环境治理业

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限制准入

应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相关规划

1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

采取填埋和焚烧方式的

限制准入

应符合城市建设发展相关规划

三十五、公共设施管理业

104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禁止准入

 

三十六、房地产

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

限制准入

禁止在工业项目影响范围内开发商品住宅项目

三十七、研究和试验发展

107专业实验室

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

禁止准入

 

108研发基地

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

限制准入

禁止含化工专业中试内容的准入;其他项目只准入与产业区主导产业相关项目

四十一、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禁止准入

 

四十二、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禁止准入

 

四十三、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禁止准入

 

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

禁止准入

 

四十七、农业、林业、渔业

147农业垦殖;148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149经济林基地项目;150淡水养殖;151海水养殖

禁止准入

 

五十、核与辐射

187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 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上述项目的退役;188铀矿开采、冶炼;189铀矿地质勘探、退役治理;190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的采选、冶炼及废渣再利用

禁止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