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一、规划名称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规划环评(2019年)
二、地理位置
1.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港区
南侧紧邻大海,东至厦门西海域,西至厦漳跨海大桥,北侧以角嵩路、南海路、南海三路和兴港路为界,规划面积约24.41平方公里。
2.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象屿片区)
西侧紧邻大海,东至嘉禾路、长岸路、东渡路,北至厦门大桥、成功大道,南侧以东港南路为界,规划面积约8.84平方公里。
3.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机场片区)
位于厦门岛北部,北侧、东侧紧邻大海,西至嘉禾路,南至枋钟路,规划面积约10.6平方公里。
三、功能定位
1.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港区
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对区域经济带动力强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集装箱枢纽港。
序号 |
组团 |
产业现状 |
未来定位 |
主导功能 |
1 |
高端服务组团 |
现状已开发用地包括宸鸿科技、太平地毯、中盈糖仓等,区内温厝村有待拆迁。 |
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港区的中心商务区。 |
以航运服务、企业总部、高端商贸、设计研发、展示交易为主导,以政务服务、市政配套、电子配件、电子通讯为辅助。 |
2 |
服务外包产业组团 |
已建项目包括海投集团所建的出口加工区通用厂房、海翼物流等。 |
生产性服务区,是两岸青年创业、合作的重要基地。 |
以服务外包、商品展示、电子商务、大宗商品交易(石油、有色金属、酒类、糖类、粮油等)为主导;以有色金属加工、居住为辅助。 |
3 |
临港综合发展组团 |
现状包括明达、众达、宇达等企业用地、保税港区物流园、京口岩山及嵩屿码头用地等。 |
临港物流综合产业发展区。 |
以现代物流业、国际航运、临港产业、企业办公、大宗商品交易(石油、有色金属、酒类、糖类、粮油等)为主导;以有色金属加工、旅游服务、居住服务为辅助。 |
4 |
临港物流产业组团 |
现状主要包括棕榈油加工一期、钨业新能源等企业用地,以及青礁村、锦里村等村庄建设用地。 |
临港物流产业区。 |
以现代物流、临港产业、大宗商品交易(石油、有色金属、酒类、糖类、粮油等)、航运服务及高端制造为主导;以商业服务、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加工为辅助。 |
5 |
港区组团 |
目前为港区码头用地。 |
以集装箱干线运输为主,兼顾散杂货和杂货运输的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港区。 |
港口物流。 |
6 |
滨海生活组团 |
现状基本已建成,包括未来海岸生活区、海沧体育中心等生活配套设施。 |
以生活居住、公共服务为主导功能的临滨海生活区。 |
提供居住和生活配套。 |
2.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象屿片区)
主要构建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和区域性国际贸易中心,打造亚太一流的现代商贸功能区,建设中国东南沿海最有活力的区域性邮轮母港。
序号 |
组团 |
产业现状 |
未来定位 |
主导服务功能 |
1 |
闽台中心渔港 |
避风坞北侧为闽台中心渔港用地,南侧和东侧为现代码头和物流仓储用地。目前规划区内用地产权分属以下企业:现代码头公司,建发集团,象屿集团,港务集团,夏商集团,电业局及国贸、华港、裕利、高殿等企业。 |
作为两岸贸易合作、深化闽台经济交流的产业升级新领域突出产城融合、五位一体、“城中城”的永续建设新形态引导功能混合、集约发展以及三公为先的 土地利用新模式。 |
两岸贸易服务、两岸金融服务业、两岸渔业服务、两岸新兴服务业及滨海休闲服务业。 |
2 |
象屿组团 |
以仓储物流和港口码头功能为主,南部区域为集装箱码头、象屿保税区一期和湖里老工业区,北部区域为散货码头、堆场及一些市政设施用地,石湖山煤码头19#泊位至石湖山油库码头之间的港口用地近期可以逐步搬迁。 |
借助优越的区位条件和滨海景观资源,打造多功能复合化的滨海活力区。 |
以商业休闲、酒店餐饮、文化娱乐、滨水居住、商务办公;以现代商贸为辅。 |
3 |
邮轮母港组团 |
南部为国际邮轮中心、国际邮轮城等项目,西侧临疏港路一带主要为现状住宅和办公楼,东侧临海一带为0#—4#码头、中央储备粮库等;中部主要为一些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北部区域为集装箱码头和象屿保税物流园区。 |
国际一流的邮轮母港,城市滨水休闲、文化娱乐、旅游服务综合发展区,厦门城市新地标。 |
以邮轮枢纽、旅游观光、文化娱乐、商业办公为主;以居住服务为辅。 |
3.两岸贸易中心核心区(机场片区)
依托自贸区的相关政策,联动厦门岛两岸金融中心核心区等区域,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和现代商贸中心、高端服务业和文化展示交易中心。
序号 |
组团 |
产业现状 |
未来定位 |
主导功能 |
1 |
高崎北组团 |
北部为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区,南部为电子商务园区(临时建筑),东部为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水产品、蔬菜和水果交易市场)和社区。 |
区域性金融服务和现代商贸中心。 |
以金融商务、现代商贸为主导;以居住配套、医疗教育为辅助。 |
2 |
高崎南组团 |
以机场飞行区、机场配套区和航空工业商务区为主,北部为机场飞行区,南部为航站区、飞机维修配套区和航空工业商务区。 |
区域性总部经济、高端服务业和文化展示交易中心。 |
以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航空维修等临空产业为主导;以现代商贸、居住配套、文化教育为辅助。 |
三、特别限制措施
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海沧港区环境准入特别限制措施一览表
组团 |
限制措施 |
高端服务组团 |
1、禁止高污染、高能耗的低端工业项目入区发展,限制不符合行业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入区发展。 |
服务外包组团 |
1、禁止布局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产业; 2、严格限制电磁辐射污染类产业,限制发展喷涂、油漆等大气污染型企业; 3、禁止有恶臭污染、高噪声污染的加工企业; 4、禁止有色金属冶炼(指对有色金属的前端提炼活动); 5、产业布局应考虑与区域东侧的城镇、居住功能的协调,避免大量的货物运输车辆穿越城市道路,同时尽可能设置必要的绿化隔离带与防护带。 |
临港综合发展组团 |
1、限制居住类建筑业,优化现有居住功能周边功能布局; 2、禁止有色金属冶炼(指对有色金属的提炼活动); 3、限制布局污染类生产企业,现有钢铁厂、电厂等逐步关停并转。 |
临港物流产业组团 |
1、限制居住类建筑业,优化现有居住功能周边功能布局; 2、限制布局污染类生产企业,现有钢铁厂、电厂等逐步关停并转; 3、限制大气污染类生产企业; 4、限制工艺落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相关名录的项目; 5、禁止有色金属冶炼(指对有色金属的提炼活动); 6、禁止污染型工业行业或涉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生产与流通的行业。 |
港区组团 |
1、不得引进与本组团港区运输定位不一致的产业及产品; 2、限制居住类建筑业; 3、限制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设备的项目。 |
滨海生活组团 |
1、不得引进与本组团居住功能、生活服务定位不一致的产业及产品; 2、限制有废气、废水、噪声、电磁辐射等污染排放的生产类企业; 3、与其他功能组团之间设置必要的绿化隔离带与防护带。 |
象屿片区环境准入特别限制措施一览表
组团 |
限制措施 |
闽台中心渔港 |
1、禁止高污染、高能耗的低端工业项目入区发展,限制不符合行业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入区发展,禁止三类工业项目; 2、工业项目短期内允许开展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的转型升级、改扩建;长期内实施退二进三、循环经济改造; 3、禁止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市政工程除外)。 |
象屿组团 |
1、禁止发展二、三类工业项目; 2、工业项目短期内允许开展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的转型升级、改扩建;长期内实施退二进三、循环经济改造; 3、禁止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市政工程除外)。 |
邮轮母港组团 |
1、禁止发展二、三类工业项目; 2、工业项目短期内允许开展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的转型升级、改扩建;长期内实施退二进三、循环经济改造; 3、禁止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市政工程除外)。 |
机场片区环境准入特别限制措施一览表
组团 |
限制措施 |
高崎北组团 |
1、禁止发展二、三类工业项目; 2、工业项目短期内允许开展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的转型升级、改扩建,长期内实施退二进三、循环经济改造; 3、禁止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项目。 |
高崎南组团 |
1、禁止高污染、高能耗的低端工业项目入区发展,限制不符合行业清洁生产要求的企业入区发展,禁止三类工业项目; 2、工业项目短期内允许开展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的转型升级、改扩建;长期内实施退二进三、循环经济改造; 3、禁止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