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28 17:38 字号:

  

  厦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土壤〔201841号)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闽生态环境土〔202015号)要求,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机构通过文件收集、实地调研、现场核实和公众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等建设情况、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

厦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厦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厦府〔2016405号)设定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1%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健全。

(一)在政策制度建设方面,厦门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考核制度,建立高效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门合作机制。

(二)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厦门市以质量管理为抓手,完成14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22家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任务。开展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土地再开发利用准入制度和新增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深化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建立并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积极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自行监测,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三)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厦门市以岛外农用地集中区为重点工作区,通过多部门合作机制,率先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通过设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协同监测点位,建立较为完善的土壤监测和管理体系。完成1500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通过源头减量措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1%。进一步落实绿色防控技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农药使用量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废弃农药包装回收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点工作。

(四)在污染源管控方面,厦门市积极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造垃圾分类“厦门模式”,并在全国进行推广,工作成效显著。同期开展了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场排查和整治工作,有效降低生活污染源对土壤的污染。通过专项规划,落实辖区内矿山资源开发污染防控,统筹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与改造工作。

(五)在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方面,厦门市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机构,组建市级专家库,鼓励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提升厦门市土壤污染防治能力与工作水平。

三、工作建议

(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监测。加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部门对接协调,继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估的联动工作,实施大气、水、土多要素共同管控和一体化准入,继续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实施跟踪监测与治理成效评估。

(二)强化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为重点,推进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深化企业过程管理,优化企业土壤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从源头防范土壤污染风险。

(三)积极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优化调整农艺调控方案和种植结构调整,筛选适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优先采用水肥综合调控、低积累品种筛选等低成本治理措施,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供指导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