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关于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2018〕27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的初始排污权(详见附表)核定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7日,公示日期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5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附表: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表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9日
(联系人:叶嘉琦 联系电话:7890295 )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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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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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域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废水排放量(t/a) |
初始排污权(衔接后)(t/a) |
核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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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NH3-N |
SO2 |
N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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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安区 |
百路达(厦门)工业有限公司 |
C3383金属制卫生器具制造 |
479885 |
14.3966 |
0.7198 |
4.1319 |
11.7950 |
水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根据环评报告的废水排放量(含生活污水)核定(拟发的国版许可证许可总量根据环评报告的废水排放量测算)。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初始排污权根据已投产部分的绩效排放量核定,氮氧化物根据已投产部分的环评报告量核定(拟发的国版许可证废气只许可浓度,不许可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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