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绿泉实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绿泉实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厦门绿泉实业有限公司 :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 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 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规〔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你公司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详见附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 7 日,公示时间为 2025 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附表:厦门绿泉实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审核意见表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小纪,联系电话:7892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