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新鸿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发布日期:2025-06-20 11:24 字号:

厦门新鸿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规〔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你公司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详见附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 7 日,公示时间为 20250620日至20250626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附表:厦门新鸿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表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2025620

 

(联系人:许灵玲联系电话:7688082 

 

  


附件

厦门新鸿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审核意见表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废水排放量(t/a

初始排污权(衔接后)(t/a

核定说明

COD

NH3-N

SO2

NOx

1

翔安区

 

 

厦门新鸿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C2822 涤纶纤维制造、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73011.2

2.1903

0.1095

3.6432

12.6966

水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根据项目环评报告的废水排放量(含生活污水)核定。大气主要污染物根据环评报告量核定。